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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窃罪的钱某及其妻子范某执行拘留时搜查了他们的住处。在搜查时

2024-09-27 23:45 分类:取保候审 阅读:
 

你有过一个人拖着行李坐火车或者高铁的经历吗?此时你想去卫生间,但行李太多不好带进去,又没有人帮你看管,无奈之下你只好将行李放置在距离卫生间不远处的角落里。

但没想到你从卫生间出来后行李少了一件,这种情况下,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东西被人偷了!

但在法庭上,犯罪分子的律师却说行李属于遗落物,应以侵占罪论处。如果你觉得很奇怪,那就一起来看看法律上怎么区分盗窃罪和侵占罪吧!

一、法律解释:占有之争

盗窃罪和侵占罪都规定在《刑法》第五章,属于侵犯财产罪的一种。如果单从语义上理解,盗窃和侵占都具有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意思,但是刑法将它们作为两种罪名,是有何用意呢?

其实,这关系到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占有”。有人会说,占有还不好懂吗?不就是拥有、所有的意思吗!但法律意义上的“占有”指的是现时的掌控和支配。

举个例子,比如你手里拿着一支别人借你的钢笔,此时你占有着这支钢笔,而不是这支钢笔的真实主人。当你将这支笔归还,你就不再占有钢笔,而是它的主人在占有。

那占有是如何影响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呢?首先,盗窃罪是惩罚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为自己占有的行为,而侵占罪惩罚的是那些将他人所有自己占有的财物转为自己所有的行为。

再面的钢笔举例说明,如果你直接拿走了别人的钢笔,就是盗窃。如果你借了别人的钢笔但谎称丢了不还,就是侵占。

其次,侵占罪还有一个潜在的要件,即行为人要有一个将自己占有变为自己所有的行为,它可能是拒不返还、或欺骗财物损毁了、被偷了、丢掉了、或是将特殊标记抹掉、或是将权利人更改为自己等等。

而盗窃罪不要求这一行为,只要使得被盗财物脱离了原占有人的支配和掌控就算。

最后,盗窃罪的刑罚会比侵占罪更重,如果被定为盗窃罪,最低也要从3年有期徒刑起步,而如果是侵占罪,则是2年有期徒刑起步。

二、案例分析:

2006年10月的一天,关某刚刚谈成了一笔大生意,饭桌之上人情往来,推杯换盏,关某陪客户喝了个兴起,随后关某提出要带客户去其他地方放松一下。

就带着人驱车前往离酒店不远处的会所,但关某下车时为了去后座搀扶客户,只是随手将车门一带,就一起走进了会所,丝毫没想起来车钥匙还在车上。

此时范某开着出租车路过,无意间看到路边停着一辆自己心仪很久的车,但范某仔细一看,却发现驾驶位的车门并没有关严。

且车窗半开,但周围又没有什么人,范某想着可能是车主买东西去了,应该一会就回来了,恰巧附近有人打车,就开车走远了。

过了2个小时,跑了5单的范某又一次路过了会所门口,他往路边探头一瞅,发现刚刚的车辆还在,而且还维持着自己发现时的状态,此时范某突然生出了歹念。

既然这车没人要,那自己把他开走应该没事吧!范某这次下车查看了车辆,看到钥匙还在时觉得真是天助我也。

随后,范某将自己的出租车开回家,然后返回会所,将关某的车辆开到一个隐蔽的地点。之后的几天,范某将购买的假车牌安装到车上,还给车辆改了漆。

但范某千算万算,却算漏了轮胎,关某使用的是进口的轮胎,且有一处划痕,最终范某被逮捕,关某终于找回了自己的爱车。

看到这里,你认为范某的行为应该定为盗窃罪还是侵占罪呢?关键是我们要来判断一下案例中的车辆是不是关某遗忘在会所门口的遗失物?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车辆本身是一种大型的财产物品,关某虽然将车辆放在门口,但其主观上还能意识到我的车在门口,所以关某其实并没有失去对车的占有和支配。

只是空间上的距离稍微远了一些。此时,范某将关某占有的车辆开走,属于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应当定为盗窃罪。

而如果将案例中的车辆换成手机,则情况就不一样了,因为手机相较于车辆而言,更容易移动和失去支配,也更容易忘记。

三、职务侵占罪

其实,在真正的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盗窃罪和侵占罪的区分并没有太大的争议,争议较多的是关于盗窃罪和职务侵占罪的辨别。

而职务侵占罪最明显的特征就是行为人要“利用职务之便”。但这一概念并不容易认定,有时会出现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理解不一致的情形。

因为职务便利不等同于工作便利,它要具备职务和身份的因素,比如财务主管利用自己对公司账户的管理权力将工资多打给自己,就属于职务侵占罪的一种情形。

但如果是业务员在工作时偶然间看到了会计输入的公司账户密码,然后私自给自己转了一大笔钱,这时业务员是盗窃行为,而不是职务侵占行为。

另外,职务侵占罪的刑罚会比盗窃罪严重,起步刑为5年,因此法院在认定时也要考虑到刑罚相适应的情况,综合判断。

四、总结

通过今天分享的内容,我们搞清楚了影响盗窃罪和侵占罪适用的本质,还了解到“占有”这一法律概念和日常用语的不同之处。

虽然我们不需要代替法官对于具体的刑事案件进行法律剖析和认定,但不妨碍我们在面对不法分子的诡辩时能够及时的察觉对方的意图,从而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同时,我们也应当意识到私有二字的重要性,别人的东西不要随便拿,要事先征求他人的同意或许可,借了他人的东西要及时归还。

有借有还才能再借不难,捡到他人的遗失物要交给附近的管理人员或警察,不可据为己有。要记得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要靠你我共同努力!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酷斯法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某公安机关对涉嫌盗窃罪的钱某及其妻子范某执行拘留时搜查了他们的住处。在搜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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