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怎么办:刑事拘留37天后不放人怎么办自然拼读
12月10日,宁海警方经过连续攻坚,成功侦破“1999·11·2”命案积案,在连续破获2起命案积案后再添战果,抓获潜逃21年之久的命案犯罪嫌疑人。这也是宁海公安今年以来侦破的第3起命案积案。
1999年11月2日凌晨,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城关镇(现为桃源街道)竹口杨家村杨某在自家小店内被人捅伤,送医途中死亡。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判定案件性质为入室抢劫杀人案,但现场遗留的痕迹物证很有限,也没有目击证人。
根据当时的交通条件和村庄周边环境,专案组分析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是就近作案,民警立即对案发村庄及周边几个自然村开展摸排调查,然而历时四个多月,走访上千人,专案组并没有发现太多有价值的线索,受制于当时有限的侦查技术,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困境。
在随后的21年里,宁海警方围绕此案组织开展了数次命案攻坚,宁海刑侦大队明确专人保管所有涉案相关材料,只要破获命案或其它重特大侵财类案件,就会与该案的相关物证进行比对。随着时间的推移,案件调查工作虽然没有突破性的进展,但一代又一代的刑侦民警依然接力开展“1999.11.2”命案侦查追捕工作,21年来始终不曾放弃。
宁海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胡碧波依稀记得,2004年自己参加工作,刚到刑侦大队报到时,师父陈跃通就多次让自己旁听“1999.11.2”命案的讨论,而老刑警们关于侦查方向的讨论,常常持续到深夜。“这个案子是师傅的一个心结,我一定要解开它。”胡碧波在心里暗暗发誓。
胡碧波也是幸运的,参加工作至今,刑事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各地痕迹物证库实现了联网,他一有空,就把未破案件的卷宗都调出来,重新对提取的痕迹物证进行特征编辑,用最新的技术再比对一遍、分析一遍,破获了不少案件。今年公安部发起命案积案攻坚行动后,胡碧波第一时间把“1999.11.2”命案的痕迹物证翻出来,递交给公安部命案积案攻坚小组专家分析。
宁海县公安局并不是只有胡碧波一个人惦记着“1999.11.2”命案,全局上至局长,下至民警,都为破案缉凶憋着一股劲。为深入推进命案积案攻坚工作,宁海县公安局大数据侦查实战中心组建命案积案攻坚小组,1992年出生的杨海盟是“1999.11.2”专案组的成员。接到发黄却沉甸甸的案卷后,杨海盟将所有卷宗仔细看了好几遍。第一时间拜访当年侦办过案件的老侦查员,详细制作笔记。整理案卷时,每当有点灵感,就会迅速在笔记本上记下,时刻为破案做好准备。
12月5日,公安部传来好消息:“1999.11.2”命案的部分物证与福建永安警方上传的物证相匹配,物证所有人为“王某金,贵州龙里人”。专案组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福建,可惜福建方面没有找到“王某金”的具体身份信息;同时,贵州龙里地区也反馈当地没有叫“王某金”的人。案件似乎再次陷入迷雾中。
核查组民警并不气馁,详细走访了当地公安机关,与可能接触过“王某金”的民警一一联系,并反复查找“王某金”的暂住地址。功夫不负有心人,12月10日上午10时,民警在走访时,发现曾在永安务工的贵州龙里人王某金,与之前的“王某金”发音相同,具有重大嫌疑,而该王某金正在余姚。
当天晚上19时许,专案组成功在余姚梨洲一暂住房内找到王某金。尽管面对民警,王某金矢口否认曾到过宁海,但凭借着对整体案情的了解,杨海盟与同事在一个小时左右的交锋中,成功击溃了王某金的心理防线。
王某金交代:1999年,他在杨家村附近的一家砖瓦厂打工,收入微薄。案发当天,他口袋中仅剩20元钱,要留着吃饭,但自己又要抽烟,没钱购买,就想搞点香烟抽。他想到经常去看电视的小店老板,个子瘦小,还有点残疾,力气应该不大,认为自己可以到那个小店里“弄”点香烟来。1999年11月2日的凌晨,王某金带着刀和手电筒在小店周围踩点,他看到受害人杨某要关店门,便一把推开门进去,杨某发现王某金后,王某金立即用手抱住杨某,杨某拼命挣扎,大喊救命,王某金却用刀向杨某捅去……发案后,王某金逃回了贵州老家。
据王某金供述,他本以为这是一场噩梦,时间过去了,也就结束了,在潜意识里,他也一直想忘记曾来过宁海这个地方。他没有想到的是,宁海公安民警凭借顽强意志,锲而不舍追凶21年,并最终将他抓获归案。
至此,“1999·11·2”命案成功告破,王某金因涉嫌抢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 | 宁波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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