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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出来的,一般都判缓吗?-取保出来一般会判什么刑

2025-01-22 20:15 分类:取保候审 阅读:
 

本文是专栏《当亲友被抓,明智的家属这么做》的第10篇文章,我是胡丹律师,关注我,了解更多刑事法律知识。当不幸遭遇刑事指控,你不至于手足无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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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章节被逮捕是否代表完全没有“保释”的希望了?聊聊取保候审那些事儿,我们讲到了取保候审的十大要素,包括申请取保候审的主体、对象、时间、条件、阶段、期限、保证金、无法被取保的情况、取保后是否会被重新收监等等,我相信经过认真的学习,对于取保候审的基础知识,你已经掌握得非常熟练了。如果您的亲人非常幸运地被取保候审了,那你接下来肯定会关心取保候审究竟代表着什么?它是否等同于无罪?将来是否一定会被判缓刑?在取保候审期间接到公安、检察院、法院的电话怎么办?被取保候审之后应该怎么样做才能争取无罪处理或判缓刑?

大家不用着急,这个章节都告诉你。

从被抓进看守所到被释放,从经历了漫无天日的焦灼等待到重获自由,从家人最初的以泪洗面到团聚时的相拥而泣,当我们在看守所门口接到家人的那一刻,那种无以言表的、复杂的心境往往都会汇集成亲人的一句话:人出来就好,一切都过去了……

是啊,人出来就好,除了生死和健康,还有什么比自由更可贵的吗!

你手上拿着一份《取保候审决定书》和《释放证明书》,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出看守所,心情格外激动。

在老百姓朴素的认知里,警察把人抓进看守所=这个人是坏人,要坐牢的,如果把人放出来,那就=警察叔叔抓错人了?没事了,不用坐牢了。

然而,真的是这样一刀切的、非黑即白的理解吗?

后来,我发现无论是跟客户的沟通,还是网络上大家提的问题,甚至是身边亲朋好友的疑问,很多人都会以为只要人放出来了就代表人没事了呀……大家伙对于取保候审的误解该是有多深啊。

所以,我又要敲黑板了:取保候审不等于案件的最终定性和结论,更不能等同于无罪,也不必然等于将来一定判缓刑。取保候审解决的是在审判前是否要关押你的问题,而判不判、怎么判、判多久,也就是定罪量刑,是由事实和证据来决定的,跟取保候审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那种取保候审之后就万事大吉了的做法,可千万使不得。

虽然你人出来了,可案子还在继续办理,刑事诉讼的流程还在继续往下走。法律也明文规定,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上一个章节我们讲了,在不同的阶段,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取保候审,而不同的取保理由会对应未来不同的可能性。

咱们一个一个来说。

01

因身患疾病、怀孕等身体原因不适合羁押而得以取保候审

因为身体原因而得以取保候审,更多的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而并非代表事情不严重。

但如果你因此而认为,如果身患疾病或者怀孕了被取保候审后,将来就一定会被判缓刑,那可就错了。

是否判缓刑最首要的因素还是看罪行的轻重和情节,例如,你所涉嫌的罪名和情节可能要判5年有期徒刑,即使你怀孕了,也不可能被判缓刑。

例如,下面这个案件,虽然因为怀孕而被取保候审,但最终却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因怀孕、处于哺乳期而被取保候审

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

想要被判缓刑,首先得去了解缓刑的适用条件,要去探究背后的原理和规则,凡事皆有方法论,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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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通过阅读上面的法条,大家可以看到缓刑适用的前提条件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的人。打个比方,如果你的罪名起点刑是5年,而你又没有可以减轻处罚从而将刑期减到三年以下的量刑情节,最终法院也的确判了三年,那就根本不用考虑缓刑。

但是对于身患疾病或怀孕的妇女而言,即使没有被判处缓刑,同样也可暂予监外执行。不过,当监外执行的条件消除后,会被重新收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02

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定罪证据不充分,不呈请逮捕而直接办理取保候审

这种情况是比较理想的一种状态,因为,如果说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取保候审是公安机关“被动地”放人,而这种情况则是公安机关“主动地”放人,相比较而言,实质无罪的概率会更加大,当然实务中有很多案件检察院会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有一些不呈捕的案件都是跟检察院提前沟通好了或者检察院要求不呈捕。

其实啊,这种情况,法律规定得很清楚,经过调查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构成犯罪的,应当撤销案件,如果有犯罪事实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嫌疑人实施的,或者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而对该案件继续侦查。也就说是,这种情况在理论上是可以直接“无罪释放”的。

但是,很可惜,是理论上。

在实务中,在侦查阶段我们看到绝大多数人出来的手续都是“取保候审”,这样公安机关有一定的伸缩空间。也很少有人会去抠字眼,心里想着反正都出来了就高高兴兴回家去呗。

虽然不是直接“无罪释放”,但这种情况相对比其他情况而言,撤销案件或终止侦查的概率会大很多。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

但是,也不要吊儿郎当不当回事。因为,即使公安终止侦查或撤销了案件,但只要以后发现了新的事实或证据,仍然可以继续侦查或重新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

对于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继续侦查。

例如,下面这个案件,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没有提请逮捕,而是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一个月后被再次拘留,接下来逮捕、起诉、审判,最终被判八年三个月。

被取保候审后再次拘留

被判处八年三个月

再比如,下面这个案件,当事人在被逮捕两年后办理取保候审,在时隔15年后被再次拘留,最终被判处刑罚。

所以千万不要以为自己被取保候审就可以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了。

03

因检察院不批捕而取保候审

这里会有三种情况:

(1)取保候审一年后解除取保,终止侦查或撤销案件,实质无罪

这也是比较理想的一种状态,在无罪案件的比例当中,这种案件占比也是相对较大的。我之前办理过的一些案件就是这种情况,典型如大学生入职诈骗公司,从嫌疑人到无罪释放,初入职场别踩这些坑

(2)不捕直诉,在检察院阶段争取不起诉

前面讲过,虽然没有逮捕而取保候审,但公安并没有停止对案件的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还是会将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这时,律师要做的核心工作是争取不起诉。如果不能争取到不起诉,则应该尽可能地挖掘案件中有利于当事人的情节和证据,积极地跟检察院沟通,争取较低的量刑建议。而具体应当怎么做?不起诉有哪些类型?如何利用事实和证据跟检察官沟通进行合法的诉辩交易?我们在后面的章节里有专门的讲解。

(3)如果案件被起诉到法院,则应当努力争取定罪免罚或判处缓刑

如果案件被起诉到法院,那么根据近10年的大数据报告显示,在法院阶段被告人被判有罪的概率大于99.9%(法院阶段的无罪率为万分之八),所以当案件已经走到了法院阶段,绝大多数当事人都是要被判有罪的,所以大部分情况下律师都是做的罪轻辩护,特别是当事人已经取保的情况。当然,是否要做无罪辩护,由于个案不同,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前面我们说了,被取保候审不一定代表一定会被判缓刑,虽然不逮捕的案件,判缓刑的概率会比逮捕的案件相对而言还是大一些,但凡事没有绝对。所以,作为当事人和律师,同样应该全力以赴地进行辩护,做好万全的庭前准备工作,为争取最好的结果而打下基础。关于在一审阶段律师需要做哪些工作,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应当如何配合等等,我们后面也会有专门的章节进行讲解。

04

情节轻微的轻罪案件,有自首、退赔、取得谅解、从犯、犯罪中止、犯罪未遂等法定、酌定情节

这种情况可能会在逮捕后争取取保,也可能会不经逮捕程序而直接取保候审(也是不捕直诉的一种)。

如果案件已经被逮捕了,但是出现了新的量刑情节(例如退赃、谅解等等)而得以取保候审,这种情况被判缓刑的概率也会相对大一些。但是我一直说过,凡事没有绝对,特别是作为律师,当你办的案子越来越多,接触的新情况越来越多的时候,你会更深刻的理解事物发展的规律和人性,那就是:只要事情没有进展到最后一步下结论的那一刻,中间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变化。也许有人会说,判缓刑是意料之中,不判缓刑是意外,但是,我相信所有人都不希望意外发生在自己身上。

不经逮捕程序而直接取保候审后起诉的,一般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认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处罚金的案件,例如最常见于醉驾案件,还有交通肇事,较轻的故意伤害、盗窃、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赌博罪等等。在这种情况下,被判处缓刑的概率也会相对大一些。

05

因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而办理取保候审

这种情况办理取保候审,是因为羁押期限到了,为了避免超期羁押。

刑事诉讼程序有着一套严格的流程,每个阶段都会有对应的期限,相应的司法机关应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范围之内办结案件,特别是对于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而言,弹性会相对小一些。如果期限到了,案件还没有办结或者因为客观原因而导致程序不能继续往下走,那也不能继续将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必须要变更强制措施,否则就涉嫌超期羁押。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人出来了,但案子还在继续往下走,并且多了取保候审12个月的期限。

在这种情况下的取保,案子将来的结局如何,是更加无法提前下结论的。所以就更加需要律师和当事人共同努力,从事实、证据和法律的角度将案件朝最有利的方向去推进。

06

在取保候审期间接到公、检、法的电话

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这个我们在上一个章节也强调过。如果你接到了公检法的电话,不要紧张,更不要慌张,接到电话先问清楚什么事情,第一时间跟自己的律师沟通。很大可能,公安打电话给你,是让你过去做笔录,或者签署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检察院打电话给你,是让你重新办理取保手续、对你进行讯问、问你是否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法院打电话给你,很有可能是通知你拿起诉书、通知开庭时间等等。不用自己吓自己,坦然地面对、如实地陈述就好。

下节预告

接下来,我们会用三个章节来详细讲述:在侦查阶段(公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审判阶段(法院),律师分别可以做什么?律师在不同的阶段所起的作用到底是什么?当事人、律师和家属之间应当如何正确地配合,才能让案件朝最有利的方向发展。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取保出来的,一般都判缓吗?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酷斯法其他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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