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书__取保候审保证书内容中的四项规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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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 内容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第七十四条 监视居住的条件与执行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取保候审保证书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酷斯法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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