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物质排放清单。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一)
优质回答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清单由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根据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环境风险,结合监管实际,经技术可行性和经济社会影响评估,清单明确了14种类重点管控新污染物及其禁止、限制、限排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新污染物是指排放到环境中的具有生物毒性、环境持久性、生物累积性等特征,对生态环境或者人体健康存在较大风险,但尚未纳入管理或者现有管理措施不足的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我国是化学物质生产使用大国,加强新污染物管控工作,是深化环境污染防治、保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的必然要求,对于防范环境与健康风险意义重大。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扎实推动清单中各项环境风险管控措施落地见效。
中国环境优先污染物黑名单 (二)
优质回答卤代烃、苯系物、氯代苯类、多氯联苯类、酚类、硝基苯类、苯胺类、多环芳烃、酞酸酯类、农药、丙烯腈、亚硝胺类、氰化物、重金属及其化合物。十四个化学类别,68种有毒化学物质。
早在1970年代中期,《清洁水法》就明确规定了129种环境优先污染物,要求优先排放污染物的工厂采用现有的最佳技术来控制点源污染的排放。另一方面,应制定环境质量标准,并对所有水域进行优先监测。随后提出了一份43种空气优先污染物的清单。
1975年,前苏联卫生部公布了水体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其中包括73种有机物质,然后又增加了30种,共103种物质。其中有机物378种,新增118种,共496种。10年后,添加了65种有机化合物,使总数达到664种。1975年公布了《工作环境和居住区空气中有害物质最大允许浓度》,其中无机物及混合物266种,有机物856种,共1122种。
1975年出版的欧共体关于水质排放标准的技术报告列出了所谓的“黑名单”和“灰名单”。
完成了“中国环境优先监测研究”,并提出了“中国环境优先污染物黑名单”。14种化学物质中有68种有毒物质,其中58种是有机的。详情请参阅《环境监测》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4月。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排有毒物质判刑。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