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引发恶性事故怎么处理驾驶证
请定睛看下图10秒钟↓↓↓
看了上面的三张图你有没有感觉头晕
这只是轻微眩晕感
而毒驾产生的幻觉
可比这恐怖百倍
近年来,吸毒后驾驶车辆肇事肇祸(即“毒驾”)已成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并成为威胁群众安全的一大“杀手”。 吸食合成毒品人员在吸毒后,所产生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
案件
回放
2017年2月14日凌晨,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值班民警接报:大队辖区人民东路铁路道口处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一名年约30岁左右的男子说是自己驾车撞了前车的尾部。在现场调查了解案情时,机警的民警见该男子站立不稳,神情有些恍惚,在询问的过程中,该驾车人含糊其辞称没有带驾驶证,只有身份证,民警通过查询时发现其驾驶证已被吊销。
根据现场情况,出警民警随即依法带当事驾车人前往医院抽血检验,到达医院后,驾车人趁民警在与医务人员交流的过程中,突然转身逃跑,但马上被一大队民警和协警当场控制并强制进行了抽血检验。根据检测结果,检测出氯胺酮(俗称“K粉”)成分,当事人已涉嫌“毒驾”。
经过一大队进一步调查核实:驾驶人于2015年2月19日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一大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也将是法律的严惩。目前,一大队正对此案作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所以说
因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不断增多,特别是导致多人伤亡的恶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时间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时间慢21%,吸毒后人往往会出现幻象,驾驶能力严重削弱,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 毒驾作为危险驾驶罪危及到人们的安全。
典型案例↓↓
法律链接
根据《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依赖性精神药物成瘾未戒除的;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Tips
借车有风险,出借需谨慎。
以下情形发生事故后车主要负连带责任:
1、把车借给酗酒、吸毒的人,出事故后保险公司不赔偿一分钱!
2、车辆本身有安全隐患,仍借给朋友的。比如:轮胎、刹车系统等有问题!
3、借车人无钱偿还损失,车主要负责偿还!
4、借车人无证驾驶、逃逸或者驾驶证已经过期的!
5、借车人转借第三人,出事故后,若转借的人和第三人都赔偿不起损失,车主还是要负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昆明交警提醒
珍爱生命
拒绝毒驾
素材提供:交警一大队、警小彪
编辑整理:警小茜、警小璠、警小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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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毒驾引发恶性事故怎么处理驾驶证,酷斯法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