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类人需要接受自愿戒毒治疗
- 1、哪些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 2、自愿戒毒的技术要求
- 3、戒毒所戒毒、医院戒毒、社区戒毒分别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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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一)

答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扩展资料
戒毒方法:
1、自然戒断
自然戒断法,又称冷火鸡法或干戒法。是指强制中断吸毒者的毒品供给,仅提供饮食与一般性照顾,使其戒断症状自然消退而达到脱毒目的一种戒毒方法。其特点是不给药,缺点是较痛苦。
2、药物戒断
药物戒断法,又称药物脱毒治疗。是指给吸毒者服用戒断药物,以替代、递减的方法,减缓、减轻吸毒者戒断症状的痛苦,逐渐达到脱毒的戒毒的方法。其特点是使用药物脱毒,减轻患者痛苦。
自愿戒毒的技术要求 (二)
答自愿戒毒者吸食毒品种类包括以海洛因(二乙酰吗啡)为代表的麻醉类毒品与以冰毒(甲基苯丙胺)为代表的兴奋类或致幻类药品,还包括美沙硐、兴奋剂等其它管制类药品的吸食者或用其它方式药品成瘾者。
乙方负责对甲方所安排合适的个案进行戒断服务,乙方采用的戒断方案为纯心理干预技术,不属医疗技术、不得对个案使用药物与医疗器械,但可以单独进行心理戒断治疗或者配合美沙酮治疗等其它戒断方案。
参加自愿戒断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个人拥有强烈的自愿戒断意愿;
2)人格健全、认知良好;
3)家庭关系和睦、监护人能积极配合;
4)家庭经济条件困难;
5)有一定的社会价值;
6)排出心脏病、高血压、癫病、精神分裂症、肿瘤、恶性肿瘤、智力低下等疾病史。
重型成瘾者:有数年的吸食经历,吸食毒品种类超过3种,有明显的躯体症状,三种条件之一而形成毒瘾均视为重型成瘾者,需要在接受药物治疗与生理治疗的同时段介入催眠治疗。主要治疗期通常为3-6个月,辅助治疗期为6个月,视其恢复情况进行调整。目前我国政府规定强制戒毒时间为1年。
重型成瘾者:有数年的吸食经历(时间超过一年),吸食毒品种类超过3种(或海洛因1g、冰毒0.5g),有明显的躯体症状,三种条件之一而形成毒瘾均视为重型成瘾者,主要治疗期通常为1-3个月,辅助治疗期为6个月,视其恢复情况进行调整。
轻型成瘾者:吸食毒品单一、时间短、无明显躯体症状者可以判断为轻型成瘾者,可单独采用心理戒毒疗法。主要治疗期1个月到3个月,辅助治疗期为3个月,视其恢复情况调整时间。
戒毒所戒毒、医院戒毒、社区戒毒分别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三)
答在我国现行戒毒法律制度即《禁毒法》和《戒毒条例》中规定了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四种戒毒措施,题目中分作戒毒所戒毒、医院戒毒、社区戒毒三种形式,分别可作如下理解:“医院戒毒”通常对应自愿戒毒措施。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即自愿戒毒人员,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自愿戒毒包括脱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等多种治疗措施,也包括参加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美沙酮门诊)这种形式。自愿戒毒以自愿为前提,适用于所有吸毒成瘾人员。“戒毒所戒毒”,就是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强制隔离戒毒通常适用于三大类情况。第一类属于通过社区戒毒等戒毒措施无法矫治的情况,具体包括四种情形:一是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是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是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是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第二类情况属于公安机关根据其成瘾症状直接适用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即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第三类情况属于经申请后适用的,即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在经过公安机关同意后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社区戒毒的适用情形主要包括两种情况:第一类是通常情况,即因吸毒被公安机关查处并认定成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第二类情况是吸毒成瘾严重但不符合强制隔离戒毒条件的人员,具体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而适用社区戒毒;另一种是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而适用社区戒毒。此外,被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出所人员,如果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责令其接受社区康复(不超过三年),社区康复参照社区戒毒的有关规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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