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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400多万,最多判多少年:诈骗50多万已归还能判多少年

2024-08-19 05:50 分类:经济犯罪 阅读:
 

关于合同诈骗的一个案件的提问 (一)

关于合同诈骗的一个案件的提问

最佳答案退回30多万法院量刑时候会予以考虑,但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会按照合同诈骗来定罪量刑的。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的行为,除需具备上述构成要件外,还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合同诈骗额一般是5000元为数额较大,普通诈骗案件是2000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

合同诈骗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合同他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合同亦称契约,是指当事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合同是商品交换关系化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合同法律制度则集中体现和反映了商品经济关系发展的内在要求和一般规则,为商品交换提供了基本的行为模式。因此,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合同法律制度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基本保证。但近年来,一些不法之徒无视国家的法律,利用各种经济合同进行诈骗,表现出极大的欺骗性、贪婪性和危害性,国家工商局披露的最新资料表明,我国合同签汀的规范程度和履约率不容乐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合同的鉴证工作,严厉打击合同诈骗。据介绍,去年各级工商行政机关对499657个企业的85973I2份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不合格的合同有429024份;到期未履行的合同有285690份;违约合同10804份;解除合同9l944份。据了解,目前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情况仍较突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去年共查处1.4万起,涉及金额70多亿元。利用经济合同欺诈的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无合法经营资格的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签订买卖或承揽合同,骗取定金、预付款或材料费;利用中介机构签订转包合同骗取定金或预付款;虚构建筑工程或转包建筑工程合同,骗取工程预付款;双方当事人串通利用合同将国有或集体财产转移或据为己有;本无履约能力,弄虚作假,蒙骗他人签订合同,或是约定难以完成的条款,当对方违约后向其追偿违约金。

合同诈骗,直接使他方当事人的财产减少,侵害了他方当事人的所有权,同时,合同诈骗对于社会主义市场交易秩序和竞争秩序造成了极大的妨害,本条从诈骗罪中分离出来,明定合同诈骗罪,对打击合同诈骗活动,意义深远。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对于以签订合同的方法骗取财物的行为,认定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关键在于查清行为人在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者担保,故意制造假象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这是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犯罪在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具体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行为人根本不具备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认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应当以签订合同时行为人的资信或货源清况作依据。比如签订购销合同时,供货方既没有实物储备,也没有货物来源,利用一些单位急于购买紧俏或便宜物资的心理,虚构货源,骗取信任,接受合同预付款或定金后,逾期又不履行合同,就可以认定为没有实际履约能力。要区别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签约时虽无实际履约能力,但签约之前与他人有购买同一标的物的要约或合同,签约后因原订合同的一方毁约,致使后一个合同不能履行的,可视为有一定的合同履行能力;另一种是行为人签约时根本没有履约能力,仅仅是在签约后才去与第三方签订相同内容的购销合同,事实上又未兑现,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行为人具备履约能力。如果不看签约时的实际履约能力,仅仅根据签约后的履行表现来作判断,很容易使犯罪分子蒙混过关。当然,还要注意区别根本无履行合同能力与有部分履行合同能力的界限,只有完全没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才能以诈骗罪论处。

2.采取欺骗手段。欺骗手段绝大多数是作为,而不可能是单纯的不作为。欺骗手段表现为行为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虚构事实,是指行为人捏造不存在的事实,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其表现形式主要是:假冒订立合同必需的身份;盗窃、骗取、伪造、变造签订合同所必需的法律文件、文书、制造合法身份、履约能力的假象;虚构不存在的基本事实;虚构不存在的合同标的;等等。隐瞒事实真相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掩盖客观存在的基本事实,其表现形式主要是:隐瞒自己实际上不可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隐瞒自己不履行合同的犯罪意图;隐瞒合同中自己有义务告知对方的其他事实。

3.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人产生错误认识。这种错误认识是指对能够引起处分财产的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而不是泛指受骗者对案件的一切事实情况的错误认识,在合同诈骗犯罪中,受骗者的错误认识是由于行骗者的行骗行为所引起的,在时间顺序上,欺骗在先,是受骗者产生错误认识的原因。受骗人产生错误认识在后,是欺骗的结果。如果他人错误认识在先,行为人利用他人的错误认识取得财物,只能作为民事纠纷而不能作为诈骗犯罪处理。如果行为人虽然采取了欺骗手段,他人认识上也存在错误,并基于这种错误认识错误地处分了财产,但欺骗手段与错误认识之间缺乏因果联系,也不能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4.被骗人自愿地与行为人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交付财物或者行为人(或第三人)直接非法占有他人因履约而交付的财物。

作为行骗者诈骗手段的经济合同,就其种类讲,通常有三种:(1)签订买卖合同,骗取现金或实物。有五种情况:一是利用盗窃、伪造或骗取的空白合同和介绍信与他人签订合同;二是用已作废、失效的合同书、介绍信,冒充有效的合同书、介绍信与他人签订合同;三是利用已撤销单位的名义及其印章、介绍信、合同书与他人签订合同;四是在条款上做手脚,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五是在标的物上设陷井,使对方违约而不履行合同。(2)利用承包合同进行诈骗。行为人无承包能力,以骗取钱财为目的,承包工厂或某项工程,骗取大量钱财供自己挥霍或一溜了之。(3)利用联营合同骗取钱财。行为人根本无生产经营能力,利用与他人签订联营合同,骗取联营单位的钱财。

就合同诈欺犯罪中合同的形式和内容看,有两种情形:(1)以假面目签订的合同。假面目是指行为人的姓名和身份、签订的合同、使用的公章和介绍信等是假的。假的面目必然导致合同内容的虚假性,即客观上无法履行合同的内容。行为人向他人签订这种合同,欺诈故意明显,只要所骗人财物到手,即可认定合同诈骗既遂。(2)以真面目签订的合同。真面目是指行为人的姓名和身份、签订的合同、使用的公章和介绍信都是真的,即实际上存在这一单位或个人。以真面目签订的合同的内容有真有假,其间还存在三种情况:一是内容真实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有实际履行能力的前提下签订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签订,至少表明了行为人在签订时有通过合同进行经济往来的真实意思,而非诈骗钱财,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精神,即使合同签订后没有得到完全的履行,也不属于诈骗犯罪。但是,应当注意,有的行为人以有限的履约能力与他人签订大大超过此履约能力的合同,如仅有供应一百吨煤的合同,却相继与多家客户签订各供应一百吨煤的合同,如果签订后,行为人积极落实货源,设法履行合同,虽然最终没有完全履约,也不认定为诈骗罪。但若行为人在多个合同签订后,并没有设法履行合同,其诈骗犯意明显,自应以合同诈骗罪论赴。二是内容半真半假的合同。也就是那种行为人已初步联系过货源,但其货源并未完全确定或并未完全到手。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其内容带有半真半假的性质。这类合同客观上已经具备部分履约的可能性,行为人主观上以及实际行为中是否为履行合同作努力成为确定其行为性质的关键。如果行为人有履约意图,客观上也为履行合同作积极努力,最后因种种客观原因未能履行合同,不能认定为诈骗犯罪。相反,如果客观上尽管有履约的可能,但行为人收取他人的预付款或定金以后,主观上无履行合间的意图,这实际上借有部分履约能力之名行诈骗之实,当然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三是内容假的合同,即行为人是在完全没有履约能力情况下签订的合同。行为人主观上意图无偿占有他人钱财,且无归还的意思表示,客观方面表现为将所骗之钱财用于挥霍或作其他用途,这种作为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如果行为人虽然客观上非法占有他人的钱财,但主观上并不想长期占有,而是想临时取得该财物的占有权、使用权,甚至收益权,待生意成功之后再作归还。这实际上是一种套用他人资金的行为,一般不宜以诈骗罪论处。

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对象主要有:(1)签订虚假购销合同,骗取货物。有的伪造证件、合同书与对方签订合同;有的伪造银行或其他部门的担保书,以合法身份与对方签订合同;有的伪造银行汇票,盗窃单位空白支票,利用失效的支票或空头支票诱惑对方订合同;有的以洽谈业务、订货、帮助他人推销产品为由,与对方签订合同,等等。行为人行骗时大都隐瞒真实身份,以先提货、后付款为由,利用对方急于推销自已产品的心理,骗取货物。然后将货物低价销售,私吞货款,或者将货物用于还债、作抵押等。(2)虚构货源,签订空头合同,诈骗货款。有的伪造上级主管部门的假批文作货源;有的以伪造的提货单作货源;有的抓住对方某种紧俏物资和商品的心理,口头虚构货源;有的故意让对方看不属于自己却谎称是自已的货,或根本无货可看,蒙骗对方;有的则以伪造的买卖合同作货源;等等。(3)伪造身份签订虚假合同,骗取他人预付款或定金。利用这种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人有两种心理:一是只要将预付款或定金骗到手,就算大功告成:另一是先骗得预付款或定金,然后如有可能骗到货款就继续骗取货款,没有可能就一走了之。(4)以诱饵开路骗取他人钱物。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骗取对方巨额财物的目的,以给付部分预付款为诱饵,一旦把对方的钱物置于白己的控制之下后,就溜之大吉,还有的以部分履行合同的手段骗取对方信任,诱使对方进一步按合同交付财物,采取放长线、钓大鱼的欺诈手段骗钱骗物。(5)签汀假合同,骗取他人的活动费、好处费或提成费等,这些人同对方签订合同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骗取货物、货款,也不是为了骗取定金或预付款,而是为了一次性地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只要将这笔财物骗到手就远走高飞。这些人一般都伪造身份、证件,自称能买到紧俏物资或以帮助对方推销产品为诱饵,写对方签订虚假买卖合同。(6)以联合经商、投资、协作等名义,与他人签订合同,进行诈骗。运用这种方式进行诈骗的,行为人往往是在合法的身份掩盖下,以某公司、简场等的名义,伪造营业执照和注册资金等,欺骗他人与之签订联合经营协议,骗取他人的钱财。

骗取财物无论出现在签订阶段,还是出现在履行过程中均属合同诈骗行为。根据本法第224条的规定,这类行为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即以这些票据或证明作为自己能够履行合同的证据,以骗得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主要包括: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又不退还,或者没有用作履行合同而无法返还;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用于抵偿债务,而没有实际履约;用于进行违法活动;用于挥霍,致使无法返还;等等。

按照法律规定,利用合同骗取财物的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构成犯罪。至于何谓数额较大,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司法解释解决。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依本节第23l条之规定,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本罪是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主体是合同的当事人一方。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行为人主观上没有上述诈骗故意,只是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所欠债务无法偿还的,不能以本罪论处。行为人主观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既包括行为人意图本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也包括意图为单位或第三人对非法所得的占有。

诈骗故意产生的时间既可能是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最初,也可能产生在其他合法行为进行的过程中。例如,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犯罪,行为人诈骗的故意既可以是在签订合同之前,即行为人在签订虚假合同之前就已经具有非法占有对方钱财的故意,其签订合同的目的不是为了骗取对方钱财的手段,诈骗故意也可以产生在签订合同之后,即行为人在签订合同的最初,并无骗取对方钱财的故意,但是,合同签订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如货源、销路、市场行情变化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从而产生诈骗的故意,行为人有归还能力而不愿归还已经到手的对方的钱财,并进而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手段,欺骗对方,以达到侵吞对方钱财的目的。

二、认定

(一)本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界限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罪有许多相似之处:第一,两者都产生于民事交往过程中,并且都以合同形式出现;第二,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所规定的义务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三,合同诈骗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合同纠纷中的当事人有时也伴有欺骗行为;第四,两者都是非法占有特定物。尽管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两者也有本质的区别。行为人主观上有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区别两者的关键。

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1.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能只根据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作为区分诈骗与合同纠纷的标准。但是,也不能否认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某种情况下对于是否具有骗取财物的目的,又有着重要意义。例如,某人在没有落实货源的情况下,为了营利即与人订立了供货合同。在收到预付款之后,多方查找货源,仍未落实,但表示愿意偿还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此案中,行为人作不具备履行合同的条件下与他人签订了供货合同,但从他的整个活动看,主观上并没有诈骗的目的,因此,不能认定为诈骗,而应当按合同纠纷处理。相反地,有些人明知自已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也根本不打算履行合同,但仍与他人签订合同,一旦货款到手,便大事告成,或大肆挥霍,或逃之夭夭,如此等等,不言而明,这些人签订合同是假,骗取财物是真,当然应以诈骗论处。

2.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从司法实践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没有欺骗行为,即使合同未能全面履行,也只能作合同纠纷处理,不能定诈骗罪。没有欺骗,不能定诈骗罪。但是,有欺骗也不一定构成诈骗罪。为了分清合同诈骗罪与合同纠纷的界限,需要对欺骗作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行为人在事实上虚构了某些虚假成分,但是并非掩盖其根本无法履行合同的事实,而且实际上也并未影响对合同的履行,或者虽然合同未能完全履行,但是本人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说明行为人并无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故不能以诈骗罪处理。然而,对于那些伪造证件,使用假证件,编造谎言,骗取信任,掩盖其根本无力履行合同的真相,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以诈骗罪论处。

3.看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司法实践表明,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在签订合同后,必然设法创造条件使合同得以履行,如果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也会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无疑,这属合同纠纷。但是,有些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本不去履行合同,往往是货款一到手,便大肆挥霍,造成无力偿还。这种行动足以证明他根本无意履行合同,完全是出于骗取财物的目的。因此,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4.看行为人在违约以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司法实践告诉我们,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若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发现自己违约或者对方提出违约时,尽管从自身利益出发可能提出种种辩解,以减轻责任。但是,一般会采用事在事有的态度,当无可辩驳自已违约时,会承担违约责任。然而有些人在明知自已违约,不可能履行合同时,往往采取潜逃等方式进行逃避,使对方无法追回自己的经济损失,说明其主观上具有骗取财物的故意。对于这种人,一般就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是,应当指出,对于那些不得已外出躲债,或者在双方谈判中百般辩解,否认自己违约的,一般不能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而应当按合同纠纷处理。

5.考察行为人本履行合同的原因。影响合同未履行的原因不外乎主客观两种情况。查明合同末履行的原因,对于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骗取财物的目的有很大作用。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之规定,合同当事人均享有合同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一旦取得权利,就必须相对地承担相应的义务,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是对等的,如果合同当事人一方面享受了权利,而不愿意、不主动去承担义务,那么合同未履行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造成的,从而说明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但是,如果合同当事人享受了权利后,自己尽了最大努力去承担义务,然而,由于发生了使行为人无法预料的事实,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对此,应当以合同纠纷处理,不能定合同诈骗罪,因为这种情况行为人不具有骗取财物的目的。

欠银行与网贷50多万,打工收入已无力偿还,怎么办?求指点? (二)

最佳答案最近把自己年前最难过、最通过的一些感受放在了网上,结果网站后期的一些推送,让我看到全国像我这样遭遇的人还很多,有好多甚至比我还难过。

还是要简单给大家说下我的处境,本人现在负债50多万,做为一个农村家庭出来的人,一个30好几,并且有家庭有两个孩子的人,这笔巨债压的我喘不过气来,甚至都有轻生的想法。

50多万的负债,其实有一大部分都是网贷、高利贷、利滚利造成的。

一开始欠个几万的时候,就开始害怕开始担心,不敢和家里人说,总觉得自己能还上,为了解决眼前的困扰,只能拆东补西,就这样几年时间滚来滚去滚出了一个大洞,一个能吃人的大洞。

连续几年春节过的都是痛不欲生,一方面不敢让家人知道,一方面要应付催债之人,为了不让催债人找家去,我是想尽了各种办法。

今年年初,实在是没办法了,压的整个人要崩溃了,有一种精神错乱的感觉,家里人发现了我的异样,没办法的情况下只能坦白。

农村家庭,可怜我的父母,也连累了我的家人,东拼西凑的帮我还了一小部分,虽然只是解决了部分,但是让我从死路上拉了回来,真得感谢父母又给了我一次生命。

老婆非常的生气非常的失望,但是最终答应先不离开这个家,为了孩子也好为了感情也好,答应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但是我知道,还是背负了不少的债。

靠打工一个月收入几千块钱,不知道要还到猴年马月。

都是自己犯下的错啊,负债之人不如说负罪之人更直观。

犯了错,给了机会那就要改。

“命垂一线”要生就得努力,看大家也再想我这样,很迷茫很无助。都是我该怎么办,我要怎么活?

我认为现在的我们,更得调整好心态,规划好自己的现在,前路迷茫,最差不就是个失信之人,家人不得安宁。

所以再还没有成为最差结果前,还是要保持一个真诚的心,能协商的就协商,不能协商的就想办法,想不到办法就认栽。

没有更好的办法,所以不敢想以后,但是至少现在自由之身的情况下,尽力去解决一些问题。

不要每天都生活恐惧当中,这回导致处境越来越麻烦。

起码要坚定自己,总有一天还会再站起来,尽量想一些乐观的是,做一些能做的事,等死不如努力的活着。

我现在就是这样,期待着贵人出现,期待着时来运转,庆幸着又活了一天。

还能让我努力工作,努力的赚钱,是我最大的感恩!

加油我的朋友们!一起在末路的情况下,需求出路!乐观看待这个世界,期待光明,努力做好现在,才是你最大的出路。

我的愿望2020年,还能想今年一样,还能苟且的度过一年。

你不要抱着这样的心态,钱总是要还的,不然上了征信以后寸步难行啊。这个时代,只要你肯努力就可以挣到钱。给你举个我一个朋友的例子,他欠了有一百多万,职业厨师。他先把房子卖了还了人家几十万,然后白天厨师工作一个月6500块钱,晚上下了班九点去别的酒店工作到两点3000块钱,早上五点去市场给商贩送菜干到八点1300块,一天睡不了几个小时。现在人家钱也还完了,房子又首付一套,还买了车子。只要你肯努力不要放弃,就没有过不去的坎。你如果真放弃了,这以后就失去了价值。加油兄弟[强][强][强][强]

欠银行与网贷50万,打工收入已经无力偿还,怎么办?针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谈谈我的建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第一:首先你得反思一下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很多时候自己本身占很大一部分,先说一下心态,这个大家都知道,为什么还在这里老生常谈,因为一个负债的人如果心态不好,容易崩溃,自暴自弃,有的甚至做出傻事,只有内心强大了,才会成功走出这段阴暗的时期。

二:你欠银行和网贷现在估计你都逾期了,银行和网贷他们会爆通讯录,发律师函,严重的会发文书等手段去让你还款,前三个月的催收会一定会很厉害,这个时候你去和他们协商比较困难,可以多去协商,如果第三方催收,一定要给他们感觉就是自己有强烈意愿去还款,不要和第三方去协商,直接找银行或者网贷公司。

三:你说了现在打工已无力偿还,其实不是无力偿还,是一次给他们还完,建议你如果没有工作,可以先找个稳定工作,每个月除了自己生活费都可以拿出来还款,法律规定公民都有生命 健康 权,起码先活着,如果人都没了,他们让谁去还,银行是要钱,不是要命,这点你得明白。

三:建议你自己有资产的话,可以变卖去先还一部分,如果你现在没有工作,还不去还点,万一银行真的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的话也保不住。你现在已经不是考虑征信黑的问题,是考虑怎么通过努力在最短时间把征信弄好了,如果真的起诉你认真应诉了,到时候真的还不起,也够不成失信被执行人,因为只有有钱不还的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老赖。这个最终还得法院说了算。很多催收动不动发信息说你再不还款就是失信,就是老赖,有的还要冻结你财产,这个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

四:目前国家正在推动个人破产法的出台,这个对于负债的人是好事,但是不是说你负债就不用还了,我碰到很多咨询的就等个人破产法出台,这种想法就不对,个人破产法如果出台,也是豁免一部分,到时候你还得去还,个人破产法是给没有钱但是想还的一次重头开始的机会,那些有钱不还的最终还会收到法律制裁。

最后奉劝一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这些优秀的传统才是当今 社会 的正确风气。劳动灭债才能真正上岸,接下来你要做的先生存再发现,努力提高自己价值,这样你的挣钱能力上去了,上岸时间就短了。就是我个人观点希望能帮助到你,最后祝大家身体 健康 ,事业有成。

案例一:我认识的一位前辈,他因为生意失败欠债,于是他给债权人们写了信,真心保证未来会归还,态度诚恳,字字珠玑。然后以50高龄创业再起。找到自己的特长,逐步消弭债务。那一年提着钱去法院处理掉了几百万债务。法院的人笑着说:“从来没有见过主动来还钱的。都是执行庭去逼出来的。”

案例二:有老人在摆摊卖东西。儿子欠了几百万跑了,父母在赚辛苦钱还债。这个故事当年引起了大量争议。

个人一直呼吁个人破产制度,但是即使破产法上面没有个人破产,早一步的和债主达成还款计划,或者停止利息累积。计息日来临的时候一家家去谈嘛。情况就是这么个情况,再苦再难也要面对嘛。

你不能说房地产老板借钱发财,这个 社会 大约只看成败,不看过程的。房地产老板的成功和你的失败不是一回事,你欠的是债,人家不是投资你,而是吃利息。经营风险都是你自己承担,不应该是别人的。

投资失败欠银行和网贷50多万,无力偿还,该怎么办,50万的债务,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首先肯定是要排除申请个人破产的这个办法,50万去申请个人破产不值得,一旦申请个人破产,虽然可以豁免一些债务,但是对个人名誉和以后的生活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此外还要排除以贷还贷的愚蠢方式,以贷还贷会让你越陷越深。

那么债务该如何偿还

1、首先要明确债务总额,和债务性质,制定还款计划,特别是网贷,有些是利滚利的,这个时候一定要去申请,说明这种情况,不然会越陷越深。债务按照轻重缓急来偿还。

2、可以寻求亲戚朋友的帮助,这个时候不要将就什么面子了,可以向一些有实力的朋友说明情况,周转一部分资金,缓解当前自己每月还款的压力。亲戚朋友的钱可以久一点,即使给点利息也无所谓,等自己银行和网贷稍微松懈一点在偿还朋友的债务,这就是借亲戚朋友的钱偿还银行,至少亲戚朋友的钱逾期只是面子上过不去,不会对个人征信产生影响。

3、如果名下有房有车,我觉得可以将名下房车变卖,回流一部分现金进行还债,当然房子是刚需住房那就不必了。至少车子是可以换回一部分现金的。毕竟车子是代步工具,还是一个消费品,可以说可有可无的。

4、增加经济收入,说实话增加收入最可靠的方式还是打工,你要说在整合朋友圈人脉资源进行投资什么的也不现实,更不能去违法犯罪剑走偏锋。所以打工还是最可行的,可以选择自己擅长的工作,薪资肯定会有高一点,此外还可以多兼职几分工作,苦点累点无所谓,熬过这段日子就好了、其次一个是合理的消费,控制消费欲望,减少无效社交等。

四点我觉得的当下面对债务切实可行的办法,记住千万不要剑走偏锋,不要以贷还贷,如果这样只会越陷越深。加油!会有苦尽甘来的日子的。

对于欠银行与网贷50多万,目前已经无力偿还,该如何操作?首先应该抱有积极的还款意愿和态度,主动与网贷与银行协商还款方案。首先切割债务。

主动与你所欠款银行与网贷协商。告诉他们你目前的处境。并表达还款意愿。制定还款计划。可以实行3~5年还款计划,因为目前银行贷款或网贷包括信用卡最长还款周期可以到达5年。

最重要的一点是,你所欠他们的是前台并没有危害到他们的生命安全,所以说他们最重要的是还款,而不是想把你弄进去法院。

如果你有银行或网贷或信用卡协商,最终没有结果之后只能进行强制切割。强制切割的意思就是你告诉他们,你只有短期内还清本金的,可能对于高额的利息并没有偿还能力。

这种切割的优点在于你不需要长期的背负 历史 ,只需要还清有限的本金。因为 历史 的积累日积月累将会越来越多,而本金的额度有限。

切割的最大好处是有利于你制定还款计划。而且将还款执行到细节。

在你债务进行主动和被动切割完成之后,你要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一定要有具体的收入来源。短期可以三年还清,长期可以5年还清。

但不管5年还是三年,都要有每个月还款计划,这个还款计划只限于本金还款,而清除利息。如果附带利息,你将此生很难还清这笔贷款。

你这种情况还能如何?打工收入无力偿还,卖房卖资产吧,从头再来。这是对你来说最好的方式,不可能等银行起诉你,然后查封你的资产,最后不也还是要卖资产。除非你没有房车和车子,然后只能这样赖着,毕竟无论偿还了,银行能对你怎样。

从你的描述上来看,投资生意失败,这笔钱还是从银行借的,也就是借钱创业,虽然说大部分老板都是从银行借钱杠杆操作,但是很多人是有把握的去做,你这种就是赌上自己的下辈子幸福,眼下输了就认命吧。

1、变卖资产。

不是你不想还,是没办法还,上黑名单肯定,如果卖掉资产,征信记录消除,五年之后还是可以买房的,问题是你不消除,如果还有资产,银行起诉你肯定是要还的,那后面问题更多,有资产就考虑卖了,既然打工没能力还,这是一种办法。

如果资产都没有了在租房子生活,那就和银行取协商,挂账停息处理,让银行先别算你利息,然后本金等你有钱了慢慢还,这是在你无资产的情况下处理的方式。

2、寻求帮助或增加收入。

这是另一种方式,打工不够还打两份工,人脉总有吧,是否谁可以帮助点,后面慢慢还,人到了绝路的时候,有时候真的身边走一走就可能碰到愿意伸手帮你的人,而不是一直在抱怨和垂头丧气,这肯定是不能解决办法的。

银行如果可以协商让你挂账停息,然后多份工作,或者看看有没有贵人帮助,有位首富破产了都去送外卖,人家也是不曾低头,都是靠人做起来的。

因此,如果有资产,还不上就卖了资产,五年后记录清除还是可以借贷的,如果没有资产去和银行协商,给你机会,总不可能你什么都没有了,银行还一直让你偿还资金。

创业失败最终欠下50多万的债务,50多万债务靠打工收入确实难于偿还。但债务欠了,不能说你无力偿还就可以不还了,金融机构不管你通过什么方式这笔债务都要还的,不还最终把你列为失信人员,还可能付出刑事责任,所以还是一定要想办法还清债务。

你当前这种情况,应该要冷静下来,让自己的心情平静,勇敢面对债务的现实,我建议你可以按照以下几种方式来偿还。

(1)增加你个人收入,提高你偿还能力

你现在的50万债务,最大的难处就是收不抵支了,导致你无力偿还,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提高收入了,这种方法才是最好的处理方法。

比如说你可以通过主动收入,也就是靠辛勤劳动换取收入,原先3000元的工资,就要找到5000元的工资,或者被动收入,但被动收入你已经债务缠身,没有这个本金了,只能增加你主动收入了,可以做两份工作,或者换高薪工作了。

(2)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你可以把你个人情况,收入情况,还款能力情况,家庭情况等都是跟银行和网贷金融都是坦白说了,跟这些金融机构协商好,要求把这笔债务延期还款,延期越长越好,这样你的月还款金额是比较低了,延期到你月还款能力之内,只有这样才是逐步地把这50万元还清为止。

(3)寻求他人帮助,一次性还清欠款

现在已经欠银行和网贷50万元,但这50万元是欠金融机构的,金融机构本身就是放贷为主的,一定是要计算利息的,而且一旦出现逾期的话,贷款利息是大幅增加,直接增加你还款压力。

所以你可以把你这笔债务跟家人,亲戚朋友,同学同事等东凑西凑的凑足50万元,然后把这笔债务一次性还清,最起码熟人的钱要利息也没有这么高,这样可以省一笔利息,还能避免你被列为失信人员,缺点就是欠人情,人情是最难还的,但这也是没办法的办法了。

(4)个人申请破产

2019年个人破产申请法已经在试点了,而且已经也出现了通过个人申请破产法来消债了。个人破产也就是把这笔债务一笔勾销,或者降低还款金额,只还少许的一部分而已。

比如说你月还款7000元,但你个人收入是4000元,通过申请个人破产之后,也许你每个月就还4000元,其他的3000元就是由金融机构帮你代还了。

当然个人申请破产并非是随便都是可以的,肯定要达到一定的条件,而现在是试点当中,具体个人要怎么样才能申请个人破产,明细还不知。

综合分析

当前你这种情况,你一定要保证别逾期,不然的话你会更加麻烦的,你可以通过四种方法来偿还,除此之外,你还可以选择抵押还款,或者以贷还贷的方式进行偿还,总之不管你采用任何一种方法来还款,都千万不能逾期,或者直接拒绝还款,这种方法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希望大家要明白其中的风险。

首先穷尽你个人资产,用于还贷。

当你一无所有后再向法院提出个人破产申请。当然,此路不一定能行的通,但做总比不做好,万一就实现了呢?用你勇敢的行动来打破目前的僵局,拯救千千万万个创业受挫者,祝你成功!

首先对你的遭遇表示同情,做生意就是风险和机会并存的,失败是很正常的事,但借的总是要还的,这是做人最基本的原则!

几十年的我也 经历了很多事情,痛失了很多机会,从成功到失败、从失败到成功人生就像过山车一样,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变化着,看到了身边很多人拥有千万财富,也看到了不少悲惨离场的失败者,究其原因,我想应从自身方面分析问题,看看对你有没有帮助。

1. 贪大求财,自己掌控能力有限

很多创业者开始就高估了成功的可能性,动不动就投入资金几百上千万,开业时轰轰烈烈,表面功夫做的很到位,我一直认为, 做生意不要把钱贴在“ 墙 ”上, 但很多人不以为然,认为节流不符合自己的个性,开源才是重要的砝码,高估了成功的可能性,结果惨淡收场,高房价高租金的今天,很多人就犯了这样的错误,租下一个铺面就豪华装修,结果生意没有预想的好,而且每天的隐形支出很大,收入根本就和支出不匹配,因此商铺开一家,关一家,赔掉了装修费和一部分租金后,以失败而告终!

2.经营上恶性循环而 不懂得止损

如果生意支不敷出的话,要及时发现问题所在,及时调整策略,或转卖或压缩成本,千万不要在温水煮青蛙的生意中优柔寡断,很多做生意的就是赌博心态,没有计算时间成本损耗的金钱,赌赢了就认为自己很牛逼,赌输了好几年萎靡不振,根本不去思考失败的深层次原因,也不学习先进的经验而自暴自弃,寄托于让别人帮衬之中,拆东墙补西墙,凭什么当初只做大爷而不学会先做孙子? 脚有多大穿多大的鞋,我见过很多人注册公司,动不动就注册几千万,自己真实情况是连几十万都拿不出来,还摆出大老板的姿态口气被脚气还大,实在是不应该的,做人一定要学会低调!

3.杠杆理论大家都懂,学会使用才是真理,否则就是笑话

很多房地产老板就是利用杠杆撬动了财富的,这个不假,但并不是随随便便拿银行的钱越多,未来就越富有,银行也不是傻子,它会考虑自己的收益情况,如果金钱只是撬动财富的,它们绝不会放出贷款的,因此要谨慎使用贷款,毕竟它是有偿使用的,能不借就不借,借钱要忍、还钱要狠!做良性循环的生意,而不是一味投入而不计算回报,很多人的失败原因就是忽略了投资预算,用赌博侥幸心理运营商业,结果可想而知。

根据题主的描述,打工显然是很难完成还债任务的,应尽快做止损,能卖的就卖,看能凑出多少现金出来,另外争取还掉网贷,按时给银行清息争取银行宽限谅解,借的终究是要还的,如果人品人缘很好,相信会有亲朋好友伸出援手帮你度过难关的,勇敢的肩负责任吧,这点钱也不多,相信按我说的,你一定会好起来的!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诈骗400多万,最多判多少年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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