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判刑!帮信罪判刑后银行卡是不是全部停用
用自己身份证
办理银行卡或电话卡
然后卖给他人使用
轻松日赚千元
这样的“生意”你心动吗
心动,你就危险了!
雅安公安梳理了
3起身边的真实案例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莫成“两卡”犯罪“工具人”
NO.1
案例一
2023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宋某(某职业高中学生)、杨某、周某某、孙某某(某职业高中学生)、伍某某(某职业高中学生)、刘某某等人在明知上游犯罪分子在实施电信诈骗行为,仍为其搭建通信平台环境并提供通讯传输支持,以此帮助上游犯罪分子达到骗取他人钱财的目的,每小时获利200-300元不等,共获利3000余元。上述嫌疑人已被荥经县公安局依法抓获,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NO.2
案例二
2020年11月,郑某某实名办理了中国移动通讯公司号码为172xxxx3236的电话卡并一直本人使用。2022年12月25日,郑某某通过QQ聊天的形式以500元的价格将其移动电话号码172xxxx3236电话卡出售给QQ网友。后172xxxx3236电话卡被他人使用并从事网络诈骗犯罪活动。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依据《反电信网络犯罪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
NO.3
案例三
2022年12月5日,雅安市公安局名山区分局在一移动大厅内成功抓获正在办理宽带业务的违法嫌疑人赵某、杨某,查获“VOIP”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1台,捣毁窝点1处。经查,11月上旬,赵某、杨某在名山区蒙阳街道移动大厅以赵某身份信息办理了一张手机卡和一座机,以杨某身份信息办理了两个宽带账号,后二人将新办理的手机号码、座机号码及宽带租给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12月7日,名山公安依据《反电信网络犯罪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处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二千八百元的行政处罚,依法没收违法所得。该案件为雅安市首例依照《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对违法行为人进行处罚的案件。
“两卡”犯罪到底是什么
Q
什么是“两卡”犯罪?
A
Q
“两卡”犯罪到底是什么罪?
A
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
(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用于犯罪活动或者被他人用于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即通常所说的“帮信罪”。
“两卡”犯罪触犯了法律
将会受到什么处罚
“两卡”犯罪的法律后果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不得提供实名核验帮助;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上述卡、账户、账号等。"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
看来
“两卡”犯罪的法律后果
是十分严重的
那我们在日常生活中
该如何防范“两卡”犯罪?
如何防范“两卡”犯罪?
1.保护个人信息,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
3.不登录或点击来历不明的网址、短信及邮件,不轻易添加陌生人为好友;
4.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在ATM机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5.从正规渠道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6.如发现有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因此
只要我们多加防范
“两卡”犯罪
就难以钻我们的“空子”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帮信罪判刑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