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民法典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
- 1、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 2、什么是无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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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
一、何谓无因管理之债
是指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的管理或者服务的事实行为,该事实行为所产生的债务称之为无因管理之债
二、无因管理之债的构成条件
1、管理他人事务
2、无法律上的义务
3、管理人是为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为他人管理事务,即有为他人谋利益的目的。
三、〈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 法(办)发〔1988〕6号)
第132条规定:
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规定的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
四、结合本案
1、甲在没有法定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失主的利益受损,主动为失主的牛进行管理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而非不当得利。
2、甲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即失主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该必要费用包括:运回家花运费20,养10天花饲料费300,共320元管理费用。
3、感谢费200元,与法无据。但甲在帮忙管理牛的过程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是可以要求失主补偿的。
什么是无因管理? (二)
贡献者回答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行为。举例:
1.无因管理:尽管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害而进行管理和服务的行为。比如:甲半夜发现邻居家着火,甲怕火势蔓延烧毁邻居家,于是主动帮邻居灭火;
甲没有帮助邻居灭火的义务,也没有约定灭火的义务,甲是为了避免邻居利益受到损害才去灭火,且甲进行了灭火的行为,甲的行为即是无因管理。
2.无因管理中涉及的费用:假如甲灭火时用价值 300 元的棉被救火,且甲被烧伤,花费医疗费用 500 元,这都需要乙承担。无因管理支出的必要费用+直接损失由受益方承担,邻300 元棉被是必要费用+500 元医疗费用直接损失,受益方是邻居,故费用由乙承担,不能让英雄流血流泪又流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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