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一)
优质回答经济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国家干预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律规范规定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济法律关系具有三个基本构成要素,即主体、客体和内容。
(1)主体。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或个人。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则称为义务主体。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自然人、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等。
(2)客体。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是确立权利义务关系性质和具体内容的依据,也是确定权利行使与否、义务是否履行的客观标准。如果没有客体,权利义务就失去了依附的目标和载体。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包括有形财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等。
(3)内容。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依法享有的经济权利和承担的经济义务,是经济法律关系的核心。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律性质的不同而不同。这是由经济法律规范的不同规定和当事人参与经济法律关系的目的不同所决定的。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经济法律关系内容是经济法律关系的实质和核心,是联络各主体、联系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桥梁,直接体现了法律关系主体的要求和利益。只有主体、客体,不通过权利义务互相联结,也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有其特殊性,除了一般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外,还包括经济法律关系的权力。
所以,经济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抽去其中任何一个就不能构成经济法律关系,变更其中任何一个,也不再是原来的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有 (二)
优质回答经济法律关系由三个要素构成。
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有参加者(主体);参加者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物,所要实现的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是构成经济关系最基本、最必需的要素。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称为义务主体。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经济法主体必须具备一定的主体资格。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具有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
经济法对经济法主体资格的认可,一般采用法律规定一定条件或规定一定程序成立的方式予以确认。未取得经济法主体资格的组织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不能从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不受法律保护。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经济法律关系,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