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本案件对当事人有什么影响,法院终本案件是已经结案了吗
执行案件“终本”后
是否意味着案件已经执行终结了?
“终本”是结案了吗?
且看叶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如何解答。
基本案情
段某某与李某某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法院判决段某某与李某某的生女由段某某抚养,李某某每月支付其女抚养费600元,至其女18周岁时止。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李某某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段某某女儿于2021年向叶县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下落不明,申请执行人也暂不能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按照相关规定,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 院 执 行
案件终本后,县法院仍未停止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同时告知申请执行人,如果有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线索,可随时通知法院,如核实属实,本案将依法恢复执行。
2023年,县法院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被执行人李某某可能在家,法院执行局多次电话通知被执行人李某某履行义务,在其仍未履行情况下,遂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拟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罚款的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偿还了本案款项,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刑事审判庭 一级法官 郑佩佩
法官说法
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经过财产调查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在申请执行人签字确认或者执行法院组成合议庭核实并经院长批准后,可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前款规定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执行案件的“终本”不等于案件执行终结,案件终本后,并不等于该案件法院不再管,被执行人也并不因为终本而免除履行义务。案件终本后,法院对案件的关注和执行并不会停止,若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核实属实或法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或依职权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执行程序。
因此,案件终本后,作为申请执行人,仍应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下落并积极联系执行法院;作为被执行人,也不能心存侥幸,拖延履行或逃避执行,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穷尽手段力争将案件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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