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4人被判刑——非法集资人被判刑,受害者的钱怎么办
大家好,我是王科栋律师,专注于经济、金融犯罪案件研究和办理。
在金融犯罪案件办理当中,犯罪嫌疑人或家属最关心两个问题:
1、我能判多少年?能不能从轻、减轻,宽大处理。
2、我的钱怎么办?扣押查封财产如何处理?我的合法财产怎么办?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第二个问题:
非法集资案件中,集资者和参与人扣押、查封的财产如何处置?
这个问题非常重要,财产处置得当,依法依规,有利于实现案件公平公正,也可以让当事人认罪伏法。
在非法集资案件中,通常侦查机关会将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财物进行查封和扣押,以用于后期的资金清退。
比如说:
涉案公司的对公账户;实际控制人的个人账户;实际控制人名下相关资产(动产/不动产);
这里面有一个原则,也是可以理解的。
就是前期扣押查封财产时候,相关机关并没有做实质的审查。
通俗说,这是不是赃款或者非法所得,还是一种待定状态,先查封了再说。
暂不说这里面合法性,换位思考,这个确实有利于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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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办,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对于涉案财产的权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是争议的焦点。
尤其是在审判阶段或者执行阶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64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及其孳息,应当调查其权属情况,是否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产。”
同时又规定:
“经审查,不能确认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得或者依法应当追缴的其他涉案财产的,不得没收。”
也就是说,法律规定中对于涉案财产处置的基本原则就是:
根据权属情况,分为违法所得和非违法所得,其中违法所得部分要依法进行追缴。
首先,是不能轻易把所有财物都变成涉案财物;
其次,是对于查明后与案件无关的财产,要及时退还(三日之内)。
对此《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2010年印发),在2015年修订后,对于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做出了更加严格明确的规定:
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程序,严禁在刑事案件立案或行政案件受案之前对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留等措施。
如果经查明被处置的财物确实与案件无关,应在三日内解除措施,并退还当事人。
再一个需要注意的2个很关键的问题:
1、通常在非法集资案件中,除了对违法所得的追缴,对合法财产的退还,还有罚金处罚的问题。
此时被告人的合法财产,应当承担罚金处罚的同时,对于追缴不足的部分也要进行补充。
2、对于无法确定权属性质的财产,也就是暂时没法查明是合法还是非法财产部分,如何处理呢?
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权威解读中对此问题也指出:
对于在判决时确实难查清财产性质的,不宜简单地判决返还被告人,可以暂不判决没收,待查清后再作出处理。
生活中的难题,我们要相信自己可以解决,看完本文,相信你对 有了一定的了解,也知道它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你还想了解非法集资4人被判刑的其他信息,可以点击酷斯法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