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6000元怎么判刑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
口罩是大家都需求的消耗品
有些不法分子
竟假借出售口罩
实施诈骗
今天上午,集美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口罩诈骗案,当庭判处被告人洪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特区新闻广场》
被告人洪某系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在厦门市集美区。春节期间,洪某因沉迷网络赌博,手头拮据,遂产生假借出售口罩实施诈骗的念头。
(图片来自东方IC)
信息发布后,被害人田某添加其为好友,双方约定以每个口罩3元的价格“成交”。
2月15日,洪某被抓获归案。案发后,洪某退还被害人6000元,取得被害人谅解。
集美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疫情防控期间,假借销售疫情防控物品的名义,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他人钱款6000元,数额较大,已经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从重处罚。法院一审判处洪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特别提醒
在购买防疫物资时
应当通过具有销售资质的正规渠道
提高警惕
并及时固定聊天记录、付款记录等证据
谨防掉入不法分子的陷阱
造成财物损失或买到假冒伪劣产品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诈骗6000元怎么判刑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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