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手机卡会被判刑吗!卖手机卡的后果
今年3月初,市民邓先生第一次尝试在某平台上在线买菜,下单了40元左右的菜品,选择到自提点自提。
可按照平台显示的地址赶过去,找了几圈都没有找到。邓先生着急地拨打了平台显示的自提点站长臧某的电话,得到的回应竟是菜品在运输途中丢失了。
对方表示可以申请平台理赔,但要下载某会议App,扫码填写理赔的银行卡、手机验证码等信息。
邓先生不疑有他,按照对方要求进行操作。谁知40多元理赔款没到账,却收到银行扣款短信。邓先生询问对方,对方解释是邓先生的账户存在资金被盗风险,钱被自动转到了一个所谓的“保险公司安全账户”临时冻结,只要再向指定账户转账资金流水就能马上解冻,到时钱就能原路返回。可当郑先生转账后,对方又说超时,要求向另一账户继续转账……
就这样稀里糊涂地,郑先生转账多次,加上前面被“冻结”的资金,共计损失近18万元。卡里的积蓄几乎被掏空,此时才意识到自己应该是被骗了,慌忙向警方报案。
“过意不去” 主动帮忙
除了向警方报案,令邓先生疑惑的是,自己拨打的是平台提供的自提点负责人电话,难道这个自提点站长臧某就是骗子?平台没有察觉吗?
于是,邓先生也向平台进行了举报。
不久,一个自称臧某本人的人联系邓先生,称自己在平台留的手机号已经有段时间不用了,手机卡也已丢失,但平台上的信息还没改过来。
“这个号码应该是被骗子盗取了,我完全不知情的。”得知邓先生因为这个手机号被骗18万,臧某表示自己也十分愧疚,希望能尽力弥补下。
臧某找到邓先生,陪同他到派出所做笔录,还热心地为邓先生出谋划策,找来媒体报道,建议邓先生持续向平台施压,索要赔偿。
自作聪明 “演技”戳穿
事实难道真如臧某所说那般?
随着萧山新塘派出所调查的深入,臧某的说辞越来越站不住脚。
在铁证和民警强大的攻势下,起初还百般抵赖的臧某终于蔫了,将真相一五一十交代了出来。
今年3月,臧某上网时看到一则小广告,说出售多余的手机号可以赚钱,喜欢赚小钱的他心动了,反正自己手头账号多,卖掉几个没关系,于是就通过QQ将3张电话卡倒卖给别人,绑定某平台自提点站长的号码就在其中。
号码卖了,对方却“不讲信誉”,迟迟没有给他酬劳,而这边因为顾客被骗,平台找他要说法,知道事态严重的臧某精心编织了这出闹剧,妄图逃避处罚。
▍臧某在审讯室内承认自己出售手机号
目前,臧某因提供虚假证言被依法处以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的处罚。其向不法分子贩卖手机号的行为也被萧山警方会同相关部门实施惩戒。
根据《浙江省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不良信用通信网用户和高风险号码管理意见(试行)》相关规定,被惩戒人员信息将被录入杭州市办理手机卡黑名单系统,名下保留1个手机号,名下其它所有手机卡暂停使用,被惩戒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办理手机卡复通业务,不得注销原手机卡,两年内不得新开手机卡。
杭州网 资料图
除此之外,被惩戒人将受到:
1、手机、宽带、固定电话停止办理新入网业务6个月至2年。
2、银行账户5年内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账户。
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银行机构应加大审核力度等惩戒措施。
一旦被惩戒,在个人征信上就会有污点。以后贷款或者申请房贷、车贷都会受到影响。
警方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出售、出租、出借、转让名下对公账户、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正告为谋取非法利益,贩卖银行账户、手机卡的违法犯罪人员,立即停止违法犯罪行为,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警方提示1、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3、如发现上述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卖手机卡会被判刑吗。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