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与诈骗罪
“我为了贷款刷流水怎么就犯帮信罪了?”陈某感到无比困惑,就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别人,就犯法了?陈某觉得自己很 “冤枉”,殊不知自己的银行卡已经被不法分子利用,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先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 “帮信罪”
“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意见二》)第七条,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实施下列行为,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一)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的;(二)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的。
让我们一起看一个案例,加深对“帮信罪”的理解吧!
陈某因为有逾期,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贷款,无意中从自己的工作群中看到一个可以办理贷款的广告,于是加上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对方答应陈某贷款肯定能办理下来,但是得交百分之二十的手续费,而且为了顺利办理下来就得刷流水,一天刷10至20万,连续刷7天,这样银行才会认为陈某有能力偿还,拮据的陈某虽然心理犯嘀咕,知道银行卡不能随便外借,但是为了贷款赶紧下来他动心了,于是来到指定地点,毫无顾忌的将手上的两张银行卡、U盾、手机都给了对方,任由对方一顿操作,自己却喝的酩酊大醉,不管不问,谁料等陈某睡醒后,对方早就不知去向,联系不上,陈某这才发现上当受骗了,于是立马报警。
报警后,陈某才知道,由于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给他人使用,造成多人被骗,自己稀里糊涂成了“帮信”嫌疑人,后悔莫及,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警提示:切不要因为一时贪念而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U盾及对公账号、手机卡等重要的个人信息出借或出售他人,以免成为网络洗钱犯罪的帮凶,让自己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编辑:网安小李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帮信罪与诈骗罪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