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经济原则——经济诉讼时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地域管辖原则
- 1、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
- 2、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本文提供以下相关文章,点击可跳转详情内容,欢迎阅读!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 (一)
答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纠纷在生活中是时常发生的,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当事人之间都会产生民事纠纷,对于民事纠纷而言,很多时候会用调解的方式解决,下面看看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1
一、个人经济纠纷通过法律如何处理
个人出现经济纠纷的,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的法律途径处理的,申请仲裁需要有仲裁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十一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必要的财产;
(三)有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四)有聘任的仲裁员。
仲裁委员会的章程应当依照本法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个人债务纠纷诉讼中证据的收集
到法院起诉解决债务纠纷的,如果没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合同证明的,可以收集以下证据:
1、通过电话录音,如在电话里提到还钱的事,对方承认了借钱的事实。这种其实是比较好找的,因为在两个人关系没有恶化之前,双方一开始可能就还钱的事情心平气和地讨论过,因此没有借条没关系,所以这种录音一定要及时收集起来。
2、通过收集短信,如短信内容里提到还钱的事,看对方回复里有没有承认借钱的事。这种也相当于之前的电话录音,对于证明借贷关系有一定的力度,但一般不会作为认定有借钱关系的直接证据,上了法庭的话还会对短信内容进行质证。
3、到银行调取当时提款的凭证或者是转账的凭证等。银行提款或者转账的凭证,能够说明你们之间有金钱交易,而且,这种凭证一般也是比较好调取的,若是在转账时不记得保存了,到银行那也可以查询。所以,遇到没有写借条的情况下,千万不用着急,慢慢搜索能够作为证据的`东西是很关键的。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2
一、个人之间经济纠纷什么案由
个人之间经济纠纷的案由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个人出现经济纠纷的,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等的法律途径处理的,申请仲裁需要有仲裁协议。
二、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属于经济纠纷吗?
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指的是对财产的损害,财产损失赔偿可分为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查封、扣压、冻结财产造成的赔偿;财产已经拍卖的赔偿;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对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三、经济纠纷如何解决
在企业经济活动中,“讨债还债”之类的经济纠纷是难免的,关键是如何及时、有效地解决。当你发现对方不能按期履约时,应立即与对方联系,催促其履约,必要时,要发函催告。记住一定要通过挂号信、电报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并保留好函件的复印件及邮寄凭证。如果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则可聘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一般说来,遇到纠纷可以通过这样几种途径解决:协商、调解、仲裁、起诉。协商主要是纠纷的双方通过和解消除分歧,这种方式最温和、最常用,也最实用;调解是在第三人的参与下,在自愿原则基础上把双方的纠纷化解;仲裁是在仲裁机构的协调下,公断双方的经济纠纷;起诉则是把纠纷“告”到了法院,让法院给个“说法”。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经济纠纷3
个人经济纠纷案件一般都需要通过起诉解决。
一、经济诉讼概述
(一)经济诉讼的概念和任务
经济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经济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活动,以及由此而产生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总和。
经济诉讼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经济纠纷案件,确认经济权利义务关系,制裁经济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二)经济诉讼的主体
1、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经济诉讼中,它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并履行相应的职责。作为案件的审判者,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既是诉讼的参加者,也是诉讼的组织者和指挥者,法律赋予人民法院审判权,使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活动,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所以,人民法院在经济诉讼中处于主导地位,对经济纠纷案件的解决起着决定性作用。
2、诉讼当事人
经济诉讼的当事人,是指因经济权益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与案件审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当事人主要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原告,是指因自己的经济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经济权益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
被告,是指被诉称侵害了原告合法经济权益或与原告发生经济权益争议而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
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即原、被告所争议的经济实体权利,具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诉讼中来的人。第三人可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两种。当事人作为经济诉讼的主体,其诉讼行为对经济诉讼有重大影响。
3、诉讼代理人
诉讼代理人是指根据诉讼代理权,以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名义进行经济诉讼的人。
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是为了维护被代理的当事人的利益。诉讼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所为的诉讼行为,视为当事人的行为,对被代理的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
4、其他诉讼参与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上述人员以外其他参与诉讼活动的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等。它们虽以自己的名义参与诉讼,但与案件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只是根据案件审理需要,依法履行一定诉讼义务,协助人民法院完成审判活动。
(三)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
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整个经济诉讼过程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它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和经济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所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经济诉讼的基本原则包括诉讼共同性的原则和特有的原则。就特有原则而言,主要有: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2、法院调解原则;
3、处分原则;
4、辩论原则;
5、支持起诉原则;
6、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7、检察监督原则。
二、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
经济案件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经济纠纷案件由人民法院受理。确定人民法院对经济案件的收案范围可以明确人民法院与仲裁机构和有关行政部门之间受理经济纠纷案件分工和权限。依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平等主体的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公民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发生的经济权益纠纷案件。主要包括各种合同纠纷案件和经济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二)
答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平等地享有和行使诉讼权利。这一原则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民事诉讼当事人平等地享有诉讼权利;另一方面,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提供必要的保障和方便。
二、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所谓同等原则,是指一国公民、企业和组织在他国进行民事诉讼,同他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等地享有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权利,并同等地承担该国法律所规定的诉讼义务。
所谓对等原则,是指一国司法机关如果对他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加以限制的,他国司法机关可以对该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诉讼权利同样加以限制。
三、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四、辩论对抗性原则
民事诉讼的辩论对抗性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各自陈述其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
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辩论的主体只限于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第二:辩论的形式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
第三:辩论的内容,主要应当围绕案件如何进行处理的实质性问题、双方争议的焦点进行展开,但也包括案件涉及的诉讼程序问题。
五、处分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的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处分即自由支配,对于权利可行使,也可以放弃。
六、支持起诉原则
支持起诉原则是指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支持起诉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发生了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侵权行为;
第二:有权支持起诉者,只限于机关、社会团体,不包括个人;
第三:受损害者尚未起诉。
七、检察监督原则
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括动实行法律监督。根据检察监督原则的要求,人民检察院实行监督的内容主要有两方面:(1)监督审判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这方面的监督主要采取消极的方式,即它一般不主动调查和追究司法审判中的不法行为。民事经济案件中的原告和被告或者其他人对审判中的不法行为,对审判人员进行控告、检举,人民检察院应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2)对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合法进行监督。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认为有错误,应当提出抗诉,并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明白诉讼经济原则——经济诉讼时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地域管辖原则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酷斯法的其他栏目。
最新更新
- 奉贤税务大厅南奉点__奉贤税务地址
- ,包河公安分局责任区刑警三队接到一起诈骗案件,不法分子仅用三句话便骗走了98万元!未成年人犯罪案例
- 反偷税,反偷税几点计谋智谋高智华
- 什么样的行为算偷税漏税—怎么样属于偷税漏税
- 开设赌场罪看守所最长关多久,开设赌场罪看场人员
- 军人家属经济纠纷:军属经济纠纷是否可以申请部队
- 黑龙江税务稽查__黑龙江税务稽查遴选2023年公告
- 海关跨境电商税收通关政策
- 国家税务局吉林省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 小超市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公司偷税漏税有什么处罚
- 销赃罪量刑标准2023金额是多少、销赃罪量刑标准2018年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