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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品诈骗案员工会有刑事责任吗!收藏品诈骗案员工只挣提成需要全款退赔吗

2024-04-11 19:30 分类:经济犯罪 阅读:
 

收藏品诈骗案员工会有刑事责任吗!收藏品诈骗案员工只挣提成需要全款退赔吗

21世纪经济报道 见习记者王巍 北京报道

5月20日下午,全国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推进会以视频方式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和推进会精神,进一步明确了打击整治环节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

5月23日,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报“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一起以投资收藏品为由诈骗老年人的典型案例。根据主审法官介绍,该公司业务员采用使用假名,学习老年人被诈骗的新闻报道等方式,来规避犯罪风险,他们编造专门话术骗取几十名老人上千万元。而不少老年人具有收藏品变现的需求或收集藏品留给后人的意图,但又缺乏对收藏品价值的客观判断和对收藏品拍卖行业的深入了解,易中收藏圈套,且极易反复受骗。

公司全员使用假名 以收藏品投资为名集资诈骗上千万

根据判决书显示,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间,北京京城文一国际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等四家文化公司以销售收藏品的名义进行大规模集资。涉案公司以中老年人为目标,通过发小广告、拨打电话、赠送小礼品等形式吸引他们到公司,随后以高出实际价值几倍的价格推销中乌整版钞、美元八连体等收藏品,故意夸大所谓收藏品的升值空间,许诺高价回购或代为拍卖,诱骗客户投资,金额共计1000万余元。

据受害老人邓某称,2017年,他路过朝阳大望路SOHO现代城楼下,遇到有人发传单说销售收藏品,升值空间巨大,在邓某询问后,公司一个自称姓肖的业务员接待了他。邓某表示,自己想卖掉手头的收藏品,肖姓业务员马上表示,公司可以帮助邓某高价拍卖藏品,但是需要邓某先购买该公司一定数量的收藏品,同时向邓某推荐“建国钞”,此后,邓某花费4万余元先后购买贵公司推荐的“建国钞”与“中乌整版钞大全套”,2018年,邓某再联系时就发现涉案公司已经无人可联络,而肖姓业务员的名字此后也被证实是假名。

在案件审理中,法院发现案件中所谓升值潜力巨大的藏品是公司从马甸邮币市场批发而来,包括各种各样的纪念钞、邮票、奥运会玉玺等,几百元的普通邮币在销售人员的介绍下成为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在涉案公司业务员的蛊惑下,甚至有投资人将名下仅有的房屋抵押,豪掷80万余元进行投资。而这些投资款大部分被用于发放股东分红及销售人员工资、提成。参与集资诈骗的业务员张某归案后交代说,他们进入公司月薪3000元,每月销售额2万元以下没有提成,销售2万到8万元提成是8%,销售越多提成越高,最高的时候,业务员月收入可达10万元。张某说自己曾向20多人销售了66万元的收藏品,其中最多的被骗19万,其他被骗都在2、3万元。

法官提示:避免收藏品诈骗 千万警惕“高额返利”与“高价回购”

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决认定先到案的被告人孙某、张某、王某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2年不等的刑罚。宣判后,孙某等人不服,提起上诉。

北京三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时,不少中老年人群多持有粮票、邮票、字画等收藏品,具有收藏品变现的需求或收集藏品留给后人的意图,但又缺乏对收藏品价值的客观判断和对收藏品拍卖行业的深入了解,易中收藏圈套,且极易反复受骗。本案中,被告人有意识地选择老年人为目标对象,甚至有被害人在一公司受骗购买藏品后,又在另一公司受骗委托拍卖,遭受藏品行业上下游公司的反复欺骗。

法官在此发布提示如何防范此类诈骗:

一是理性评估收藏品价值。不要轻信收藏品公司业务员的推销,不要轻信收藏品公司“鉴宝师”“专家”的鉴定,不要轻信所谓“拍卖现场”的繁荣景象。

二是谨慎核实公司资质。不应简单依据公司办公环境、业务规模等来判断公司经营情况,要确保收藏品的来源与去向正当、合法。

三是勤问勤查多沟通。在交付钱款前应多与亲友沟通,应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处处可能是陷阱。当遇到公司以“高额返利”“高价回购”等手段诱导投资的情况,发现公司存在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线索时,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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