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斯法律师网,一个集结国内知名律师的法律咨询网,为各地法律提供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服务,不在担心找不到好的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跨境诈骗案

2024-05-01 21:40 分类:经济犯罪 阅读:
 

9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黄某某等16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某等16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各被告人所在诈骗团伙系为共同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鉴于各被告人分别具有跨境多次诈骗、立功、坦白、认罪认罚等不同量刑情节,根据其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并结合其认罪悔罪态度、主动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金额等因素依法判决。

根据判决,黄某某等16名被告人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二年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追缴各被告人退出的赃款人民币200余万元,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扣押在案的汽车、首饰等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发还各被害人。责令各被告人在各自剩余份额内连带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记者:沈汝发

图片: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了解了上面的内容,相信你已经知道在面对跨境诈骗案时,你应该怎么做了。如果你还需要更深入的认识,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券商经济业务

夯实实体经济根基——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数字产业化的描述

相关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