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民事纠纷
2月20日,顺义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李永芝法官做客法官来了,通过真实的案例向大家介绍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何维权等相关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很多人上下班、中短途旅游、回家探亲,都会采取自驾的方式,十分便捷。当然,自驾给大家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经常带来烦恼。交通拥堵、意外事故等时有发生。在交通事故纠纷中,遇到一些具体法律问题如何处理呢?接下来,听听法官是怎么说的吧。
明知他人无证驾驶仍乘坐
导致受伤,损失如何承担?
我们通过案例来介绍这种
情况的责任承担问题。
案例
张某乘坐丈夫王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与于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张某受伤。此事故经交通队认定,王某与于某负事故同等责任。另查实,王某属于无证驾驶。张某将于某及小客车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同等责任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4万余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适当,法院予以确认。对于张某因此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相应保险限额内不区分事故责任直接向原告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对于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法院确定由王某与于某平均分担赔偿责任。张某明知丈夫王某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仍乘坐,其对自身损害亦具有过错,应当适当减轻被告方的赔偿责任。综上,对张某超出交强险范围的合理损失,法院酌定于某负担45%的赔偿责任。
交警未定责情况下,
如何确定赔偿责任?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介绍
这种情况的责任承担问题。
案例
杜某驾驶小轿车由北向南行驶,适有张某驾驶小轿车由东向西行驶,两车相撞,造成张某受伤,两车损坏。双方均称对方闯红灯,因无法查清事故事实,交通队未确定事故责任。张某诉至法院,要求杜某及其车辆保险公司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52万余元。庭审中,被告不认可闯红灯,原告亦未能提交相关证据。
经审理,法院认为对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的损失,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均有过错的,按照各自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无法确定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平均分担赔偿责任。本次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清全部事故事实,本案中亦无法确定双方过错。根据上述赔偿原则,对于张某因此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相应保险限额内不区分事故责任直接向张某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对于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法院确定由杜某与张某平均分担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借朋友车发生交通事故,
责任如何承担?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介绍
这种情况的责任承担问题。
案例
小李借朋友小王的汽车外出,途中撞到了路人老张,老张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小李未安全驾驶车辆,负事故全责。老张的家人将小李、小王和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70万元。(该车的保险只有5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借用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案中,小李作为车辆使用人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对超出保险赔付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小王作为车辆所有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需要说明的是,若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拼、改装车引发交通事故,
如何承担责任?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介绍
这种情况的责任承担问题。
案例
谢某从王某处买了一辆拼装车,后转让给张某。张某驾驶该拼装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丁某死亡。后丁某家属起诉请求由谢某、王某和张某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本案涉事车辆系拼装车,被多次转让,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受害人请求由所有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院应予支持。
“试驾”时发生交通事故,
责任如何承担?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介绍
这种情况的责任承担问题。
案例
王某到汽车4S店买车,经同意王某驾驶试驾车上路体验,因操作不慎撞伤路边行人张某。后张某将王某、4S店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机动车试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提供试驾服务一方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经查明,本案王某具有合法驾驶资格,试驾车辆亦不存在缺陷,本次事故系王某自己未安全驾驶造成,4S店作为车辆所有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故由王某和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4S店不承担赔偿责任。
挂靠车发生交通事故,
责任如何承担?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介绍
这种情况的责任承担问题。
案例
王某买了一辆大货车为便于运营将车辆挂靠在某运输公司名下。王某雇佣的司机赵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董某死亡。董某家属将赵某、王某及运输公司、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80余万元。运输公司辩称王某是车辆实际车主,赵某也非该公司雇佣,双方签订的挂靠合同中明确约定发生事故由王某自负,故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被挂靠方与挂靠人应承担连带责任。王某作为赵某雇主,应对赵某执行劳务期间造成的他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运输公司作为被挂靠方,对外应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其与王某关于责任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租车旅游全家遭遇车祸,
如何确定本车保险赔偿范围?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介绍
这种情况的责任承担问题。
案例
小李租用老王的汽车带着全家人外出旅游,途中与老丁驾驶的车辆相撞。事故造成小李多处软组织损伤;小李的奶奶脑震荡;小李的父亲脊柱骨折;小李的母亲多根肋骨骨折;小李的妻子多处软组织损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本次事故,老丁负主要责任,小李负次要责任。因协商不成,小李及其家属将老丁、老王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王对于本案没有责任,涉案车辆投保了强制三者险和商业三者险,但小李及其家属不属于该保险的赔偿范围,故老王投保的保险公司对小李及其家人的损害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令,老丁驾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范围内赔偿小李及其家人相应的损失,不足部分由老丁个人按照责任比例赔偿。
在此提醒大家:租车自驾游时,应当选择有营运资质的租车公司,并根据需要购买相应的保险。
醉酒驾驶车辆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介绍
这种情况的责任承担问题。
案例
2017年12月10日17时许,王某饮酒后驾驶公司的小型面包车行驶时与路边行人贾某、黄某身体相撞,造成贾某当场死亡,黄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王某驾车逃逸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交通管理部门查证: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6.9mg/100ml,认定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且事发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另外,王某驾驶的小面包车投保了交强险和100万元不计免赔商业三者险。王某因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事发后,贾某和黄某的近亲属分别将王某、车辆实际使用人水务公司及承保车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5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相应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并有权向王某追偿。因王某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于商业三者险免责情形,故王某对交强险赔偿限额以外的部分自行承担赔偿责任。水务公司作为涉诉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和管理人,对车辆未尽到合理的管理义务,致使王某醉酒后擅自开出车辆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其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具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分别赔偿两名死者家属5.5万元,王某赔偿两名死者家属共计122万余元,水务公司在30%的比例内与王某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仅就第三人人身损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酒后驾驶一般分为酒驾和醉驾两种类型。目前司法实践中以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 作为饮酒与醉酒的分界线。即每100ml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80mg,属于酒后开车;酒精含量≥80mg,属于醉酒驾车。通俗来讲,20mg/100ml相当于一瓶啤酒的量,80mg/100ml相当于两瓶啤酒或者3两低度白酒的量。
在酒驾交通事故中,对第三者造成损失的,交强险可以就人身损失赔付,但可以向侵权人追偿,而且商业三者险也是免赔的。因为酒驾是违法行为,商业保险合同对酒后驾驶机动车都有免于赔偿的明确约定。很多人在购买商业三者险的时候都会购买“不计免赔”,不计免赔实际也是一种附加险,并不代表理赔的额度100%覆盖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酒驾也是不予理赔的。而对于肇事司机而言,若自身受到死亡或者伤残等人身伤害以及所驾驶的车辆受损都是无法得到赔偿的。
遇到交通事故,
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下面跟大家介绍
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
注意事项
事故发生后,人员要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确认安全后尽快拨打交警及救援电话122,打完电话后尽量不要破坏也不要擅自离开事故现场。随后需要通知自己车辆参保的保险公司。
如果是单方事故,保险公司会委托当地的分支机构到现场勘验。在一些偏远地区,保险公司在当地没有分支机构的,一般会委托给有合作关系的单位即公估机构到场勘验。如果没有公估机构,就要按照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的提示进行操作,并保存好事故照片。如果是双方或多方事故,要报警处理,并保存好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能的话,还要将对方的行驶证、驾驶证、保单进行拍照保存,认真核实《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对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公民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以便能够顺利理赔,或必要时作为诉讼证据。
如果需要进行诉讼,可以请求赔偿的项目有哪些?一般需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呢?
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主要分为两大类: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若构成一定等级伤残的,可赔偿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若造成死亡的,可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以及处理丧事事宜亲属误工费等,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的赔偿项目主要有: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起诉应准备起诉书和证据材料。起诉书的份数要按照每名被告1份、并留给法院1份的数量准备。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人身伤害和车辆维修两大类。人身伤害的证据材料包括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住院病历、详细的住院费用明细单、医疗费票据、诊断证明、门诊病历、门诊费用清单、门诊手册等。车辆维修费的证据材料包括事故车辆现场照片、维修照片、拖车费发票、维修费发票、车辆进入和驶离修理厂的时间证明、维修清单等。
交通事故中如何确定
进城务工人员的赔偿标准?
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介绍
这种情况的责任承担问题。
案例
小李驾驶小轿车与骑电动车的老刘相撞,造成老刘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小李负全部责任。老刘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小李及其机动车投保的保险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认为老刘为农村户籍,不能按照城镇人口的标准计算赔偿数额,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刘请求的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鉴定费,合理合法,均予以支持。老刘请求的营养费、护理费偏高,结合实际酌情支持。关于误工费,老刘就其工作、收入情况,未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老刘户籍性质为农业,但其经常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法院参照北京市最低职工工资并结合鉴定意见酌情支持误工费至定残前一日。最终判令保险公司向老刘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2万元。
在此提醒一点:户籍性质为农业的受伤者,如果经常居住地和收入来源地均为城镇的,可以向法院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例如,居住证明、工作证明、工资收入证明、交纳社保记录证明等),以城镇标准主张赔偿。
供稿:顺义法院
编辑:张国龙 程颖
对于交通肇事民事纠纷,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