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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女孩被性侵

2024-08-26 09:50 分类:暴力犯罪 阅读:
 

六旬老汉以吃冰棍为由,诱骗性侵幼女!如何保护我们身边的幼女? (一)

六旬老汉以吃冰棍为由,诱骗性侵幼女!如何保护我们身边的幼女?

贡献者回答家长需要及时的普及生理知识,我们这一代的父母比较保守,羞于和孩子谈论这种生理现象,除了说月经要来了,告诉他们如何护理,然后就没有下文了。现在,重要的是要记住,当孩子在10岁左右出现生理反应时,必须做一个称职的母亲,对女儿进行生理教育,告诉她要采取预防措施。从小就告诫你的女儿,不接受别人的东西是一个好习惯,特别是不要被父母眼中的 "好东西 "所引诱。从小就教你的孩子说 "不",而且要有礼貌地说 "不"。

针对少女的性攻击和猥亵案件具有可耻的性质,对女孩的身心健康造成的伤害往往是长期的、不可逆转的。针对这一问题,中国在2020年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增加了强制报告制度,规定在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时必须报告,并对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的行业从业人员实行资格预审制度,我相信这两项制度将对早期发现和干预侵犯未成年人权利的行为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般来说,强奸罪的主体是男性,犯罪对象是女性,因此,能够直接实施犯罪本身的只有男性。虽然妇女不能亲自犯罪,但她可以是强奸罪的教唆者、协助者、共犯或间接犯罪者。例如,在黑龙江省的孕妇杀夫案中,怀孕的谭某以身体不适为借口骗被害人胡某回家,并让其喝下掺有摇头丸的酸奶,使其在镇静剂和催眠剂的作用下失去意识。还有一些情况是,原配偶教唆强奸,比如说教唆情妇,原配偶就构成强奸罪的教唆者。可以指出的是,通过在强奸罪中扮演煽动者和教唆者的角色,妇女可能成为共犯,从而成为强奸罪的主体。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酷斯法希望10岁女孩被性侵,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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