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极其恶劣判死刑吗
河北邯郸未成年人校园凌霸杀人埋尸案件,震惊全国,怎么判?如何判?成为当下大家热议的话题。
广大民众普遍认为,这起案件极其残忍,惨绝人寰,必须严惩不贷,不然这些恶魔放着也是危害人间,指不定还能做出什么更加残忍的事情来。
而法官和律师则站在法律的高度在法律的框架内看问题,杀人埋尸,手段残忍,放在成年人身上,比死刑无疑,但现在是13岁的未成年人,按照法律规定,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不适用S刑,最多无期徒刑。
普通民众跟法官律师的观点大相径庭,差异极大,咋整?听广大民众的,顺应了民意,却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合情却不合法!听法官的,在法律的框架内执行,却违背了民意不得人心,合法却不合情。
在合法与合情中间,怎么判怎么走,能否判出一个既合法又合情的结果来,需要有所突破有所改变。最终怎么判,是法庭审判、律师辩驳、法官判决综合起来说了算,本文站在一个普通民众的角度,对这一事件提一些个人的观点和看法。
一、刑法上,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就应该要负刑事责任,14-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也要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满18周岁,不适用于 s刑。刑法修正案的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河北邯郸这起事件的三个罪犯,年龄仅仅13周岁,还没达到刑法所规定的14周岁情形。目前来看,适用于刑法修正案所说的情形,前提是需要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才负刑事责任。压力给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都在看着,看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否核准追诉,是关键。
二、猫狗挠人咬人致人受到伤害,猫狗主人要负责任,哪怕这是只未成年的小猫小狗。牲畜伤人尚且如此,更别说这么一个大活人给三个恶魔给致死,不管最终法律对这三个恶魔怎么判,其父母监护人都有不可推卸的监管责任,需要负连带责任,需要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而不是保护这些恶魔的非法行为的,受保护的应该是可怜的死者,而不是这三个罪大恶极穷凶极恶的恶魔。未成年人保护法不能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
四、事件发生后,警察多次上门询问情况,犯罪嫌疑人拒不交代,还谎称王某某被陌生人带走,第2天3人面不改色若无其事去上学,直到第2天警方调出监控,在铁证面前,主犯依旧拒不承认,但另外2名嫌疑人禁不住压力承认了犯罪事实,并指出了埋尸地点。
现在的小孩发育良好发育早、营养充足、身高体重明显优于前几代人,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很多已经牛高马大了,对自己的行为具备了基本的判断,能做出这么周密计划、分工明确、有分工有合作,又惨无人道的杀害行为,其智商、其胆大妄为的程度,比绝大多数的成年人都要高很多,严重得多。我不敢说目前的法律不适宜,毕竟法律不可能因为某个单一事件而做出改变,但是法律也应该要对特殊事件做出考量。
五、杀害事件发生前,受害人已经遭受的长时间的霸凌,校园凌霸不是什么新鲜事,基本上,针对同一个受害人的霸凌事件,只有第一次和无数次之分,只要受害人不反抗,只要受害人不能及时得到学校老师和家长的保护,凌霸事件大概率会发生第二次第三次,这帮恶魔一次次的霸凌、欺负弱小,学校、老师、家长难道没有任何的察觉?没有采取任何的行动?
六、如果仅仅把这个案子当成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来对待,不考虑社会影响,不及时化解广大民众的愤怒,是不负责任的,如果让坏人得到保护,某种意义上讲是更大的错误,违背民意,后患无穷。
每一次热点事件出来的时候,都会引发广泛的讨论和思考,也希望一个个的热点事件能成为推动我们的法治建设朝着更加公正、公平、合理的角度去发展,与时俱进,适时调整。惩恶扬善,才能捍卫社会公平正义。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酷斯法关于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