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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击的推理谬误,人身攻击型谬误举例

2024-04-15 21:55 分类:暴力犯罪 阅读:
 

常见逻辑谬误之人身攻击谬误 (一)

常见逻辑谬误之人身攻击谬误

贡献者回答       解释一下“谬误”:人们在思考过程中出现的错误的推理形式。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想和推理的艺术,逻辑思维就是用正确的推理方式思考问题,因此,了解错误的推理形式有助于我们更深的了解正确思考的姿势,也有助于我们面对错误推理时不受其误导。

    诉诸人身的谬误(the ad hominem fallacy)是推理错误中最常见的一种,如果一个人在驳斥某人观点和结论时,忽略论证本身,而故意去攻击提出该观点的人或此人代表的团体,那么就犯了这个谬误,例如:“你一个刚出狱劳改犯,你说的话谁会信啊”“你一个初中文化的农民,妄谈引力波,你省省吧!”(这是前几年一个综艺节目众嘉宾对一个上台圆梦的民间科学家的点评,最后“引力波”的提出让该视频重新走红打脸众嘉宾,当时他们就是犯了人身攻击的谬误,不去论证研究“引力波”本身,而是通过“一个初中文化的农民”得出论点“你研究的引力波不靠谱,在妄谈”)。

      想想我们自己在生活中对待家人,工作中对待同事,学习中对待讨论,网络讨论中对待对方网友提出来的观点,总是或多或少的在语言上和思想上犯各种谬误,而人身攻击谬误是我们最容易犯得一种错误:指向讨论问题的人,而不是问题本身,也就是所谓的“对人不对事”,它常常有下面几种形式:

①侮辱性人身攻击:

“某某有如此不良的品性,因此,他的断言(信念、观点、理论和建议)是不对的,是要驳倒的。”

如:你平时一本书都看不完一点学习能力都没有,你说明朝有好皇帝这个观点怎么可能对?

②自相矛盾型人身攻击:

“某某之前是那样的,现在他又说可以这样,他的观点不可信。”

如:小红之前每天熬夜那么严重,现在她提出要保证睡眠,早起学习效率高,这个方法不行的,我才不信呢!

③ 背景式的人身攻击:又称之为“因人废言式人身攻击”

“某某是个.,所以他说的这些何其可笑!”

如:上文提到的那两个例句,“劳改犯”和“初中文化的农民”

④投毒于井:提前在井里下毒,人们知道了就不喝水了。

如“他是支持与日本人民友好相处的。”受众听到这个观点之后,就会想:“这是个卖国贼,汉奸!”于是,这个人再说什么都不会采信。

⑤特殊的诉诸人身,也叫“诉诸虚伪”:“你也这样,你有什么资格说我?”最常见的语言就是“你也一样”

平时生活中我们怎么避免“人身攻击谬误”呢?它可以应用在日常的各种沟通、讨论、谈判、辩论、协商过程中,不去犯“人身攻击”的错误推理,也用于自己被“人身攻击”时的情绪管理,不至于因为遭受攻击而跑题,去反唇相讥,改为讨论那个被攻击的话题,而使得自己进行了一次无效的沟通和对话。

一、清空:讨论问题时,抛开对讨论人或讨论对象的固有成见,只讨论事实本身;

二、反馈:向对方指出“你在侮辱人”,然后客气地请他回到问题或事实本身来,用一句“你认为我的话怎么样?”;

三、认可:承认(但不是曲意奉迎)对方的优点,有时对于“你也一样”的回应,要主动承认对方说的对,但是,鼓励他回到讨论本身,让对方评价刚才的观点是否正确,而不是因为我也一样,所以我说的这个观点就错了;

四、分离:当对方还是以人身攻击作为聚焦点,我们劝对方也劝自己把人和观点分开,引导对方别讨论人,只讨论事情和观点。

【参考阅读】

片段选自《神逻辑》(美)阿里阿莫萨维P.40

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谬误来自拉丁语ad hominem,意为“针对人”。通过攻击一个人本身而不是攻击其论点,以转移讨论话题,最终达到诋毁其论点的目的。例如:“你又不是历史学家,干吗不待在你自己的地盘”某人不是历史学家的事实对其论点的价值没有影响(我们不能说历史学家以外的任何人对该领域的观点就自动是错的),因此它对强化攻击者的立场没有用处。

       这种类型的人身攻击被称为“侮辱性人身攻击”。还有一种叫“处境类人身攻击”,即,用愤世嫉俗的眼光去攻击论证人,通常,是对他们的动机作出评判。例如:“你又不是真正关心降低城市犯罪率;你只是想要人们投票给你。”即使某人将因他人接受其论点而受益,这也并不意味着他一定是错的。

        人身攻击有时也通过“你也一样”的指责来成功转移话题。例如,约输说:“这家伙肯定是错的,因为他没有诚信,只管问问他上一次为什么被解雇。”杰克则说“那你上次私吞奖金的事又怎么说”由此,讨论完全偏离了轨道。但即便如此,在某些情形下依然可以正当地质疑一个人的信誉,例如在审判过程中。

人身攻击谬论 (二)

贡献者回答人身攻击谬论指只是针对个人的人身攻击或者侮辱,而不是直接反驳其提出的理由!

这就是所谓的人身攻击谬论!

人身攻击之所以属于推理谬误,是因为进行论证的个人品格或者兴趣如何,通常和其作出的论证的质量毫无关系关系。它是在攻击送信人,而不是在讨论送来的信息。

人身攻击谬论的简单例子:

A:我认为参加女生联谊会纯粹是浪费时间。

B:你当然会那样说了,反正什么联谊会都不收你。

A:不说这个,你怎么看我拿来证明自己观点的论证?

B:那些都不算数,反正你就是个输不起的人。

15个常见逻辑谬误之“针对人身” (三)

贡献者回答原文链接 David Ferrer: 15 Logical Fallacies You Should Know Before Getting Into a Debate

逻辑谬误是推理中的错误,这些谬误出现得非常频繁,值得给他们找个特殊的名字方便我们记忆和识别。能够发现谬误,并识别出是哪种谬误,是一项宝贵的技能,它可以节省您的时间、金钱、和个人尊严。 形式 谬误是指你讲道理时方式上存在的问题(how),比如讲述你的想法时采取了错误的排序,因此具有错误的形式。

这里要讲的是 非形式 谬误,与你所说的“内容”有关(what)。 这些想法 形式上 可能正确,但内容有误。 下面列出在讨论和辩论中最有可能遇到的15个非正式谬误。

人们提到“争论”这个词时,第一反应往往是就是比谁嗓门大,主要内容是攻击个人。攻击个人并非理性讨论,在逻辑和修辞中,个人攻击被称为 ad hominems 。 Ad hominem 是拉丁语,意为“反对他”(against the man),而不是反对他的观点,是用与事情真相无关的攻击语言取代逻辑论证,妨碍做出良好的推理。

更具体地说, 针对人身 是一种缺乏 相关性 谬误(逻辑里的前提和结论之间要具有相关性),对持不同意见者的批评并非基于其对问题的论证,而是基于个人特征、背景、外貌或与所讨论的论点无关的其他特征。

有些侮辱只是单纯的侮辱, 针对人身 则是一种逻辑谬误,是指在讨论或者辩论中,将侮辱作为一种论据,来支持自己的结论。使用攻击性语言,除了证明攻击者所主张的观点是错的之外,并不能证明任何事情。选举中, 针对人身 又被称为“扔泥巴(泼脏水、中伤等等,就是往你身上扔快泥巴,再指责你身上脏)”。比如说,对待候选人在某个问题上的立场,并不去讨论其所提出的解决办法或立场在解决该问题是否有效,而是转移关注点到个人特征、说话的方式、穿着样式、风格等其他影响其受欢迎程度、但与其能力无关的因素。 在政治辩论中 针对人身 是不道德的行为,是一种试图通过诉诸无关的弱点甚至 辱骂 ,而不是解决核心问题,来操纵选民。 最近这次选举人身攻击无处不在 ,克林顿和特朗普都遭受了 针对人身 的待遇。

小总结:Ad hominem是一种侮辱,被用做支持结论一种论据或证据。

国外版知乎Quora有个帖子列出了针对希拉里.克林顿的外号:“杀手克林顿”、“谎言希拉里”、“希拉的匈奴”、“希特勒”、“克林顿”、“牛羚”、“儿童强奸犯的辩护者”、“公司妓女”、“总统先生”、“万岁希拉里”、“西翼邪恶女巫”、“罗伯蒂·希尔汉姆·克林顿”、“卡佩特巴格夫人”,以及不加掩饰直接称其“魔鬼”。

纽约每日新闻 提供了唐纳德.特朗普的侮辱列表:“短指保加利亚”、“愤怒的奶昔桔”、“法西斯派对的拉客者”、“蠢货von Clownstick”、“解体的南瓜灯”、“萨达姆侯赛因帆船俱乐部主席、“种族主义柑橘”、“有意识的大写锁定按钮”、“Cheeto Jesus”、“橘色龙卷风”,最有创意或文学性的也许是,“被烧成人形的罗马”。

针对人身 通常意味着分歧已变成“斗争”。无论兄弟姐妹、朋友、还是恋人,都曾有言语上的分歧,并发展为侮辱和诋毁。当这些侮辱取代了争论,就成为 针对人身 谬误。

看看你是否可以分辨出哪一个是 针对人身 式讨论,哪个只是单纯的侮辱。

例1: “MacDougal竟然支持英国足球队,显然他不适合成为爱尔兰的警察局长。“

例2: “所有来自克里特岛的人都是骗子”

“针对人身”油管视频 ,记一下。

你能不能列出几个谬论道理? (四)

贡献者回答谬论第1号

 

人身攻击。这种谬论企图反证或贬低一项完全正确的论据或言论,方法是,对发出言论的人作不相干的人身攻击。

 

 

人身攻击也许很明显,也许不易察觉,也许能够吓倒人或说服人,但却从不能证明别人所说的话不对。因此要提防这种谬论!

 

谬论第2号

 

诉诸权威。发出这种谬论的人往往把所谓的专家或知名人士搬来助威,用他们的言论来助阵。当然,想要寻求忠告,向专业人士求助是人之常情,很自然的做法。但并非所有诉诸权威之举都是基于健全推理的。

假设你的医生告诉你:“你患了疟疾。”你问道:“医生,你怎么知道?”如果医生这样说:“我是医生。我比你更了解医学。听我的话好了,你患了疟疾。”这样的回答多么不合理。他的诊断也许正确,但只因他说你患了疟疾,你就一定患了疟疾,这种逻辑却是荒谬的。

 

 

借用权威人士也常见于广告宣传,名人就某些行业所发的言论往往与他们的专长风马牛不相及。一个成功的高尔夫球手鼓励你购买影印机。职业球员推销冰箱。奥运选手推荐某种早餐谷类食物。许多人不禁会停下来想想,这样的“权威人士”对他们所推销的产品很可能所知极微,甚或一无所知。

 

 

谬论第3号

 

‘加入大众’。这个谬论能吸引人,是因为它利用了大众的感情、偏见和信仰。人们通常喜欢附和大众。一想到要发言反对流行观点,我们便想打退堂鼓。我们很自然地认为大众的意见就是真理,所以别有用心之徒就利用这种人性弱点去造势。例如,美国一本流行杂志的广告刊出好些人面带笑容,每人手里拿着一杯朗姆酒。图片附带的说明是:“最近的趋势。美国各地的人都改喝……朗姆酒。”这是怂恿你‘加入大众’的露骨手段。

 

可是,即使别人有这样的想法或行动,这是否意味到你应当附和他们呢?此外,流行的意见未必是可靠的真理。

 

谬论第4号

 

非此即彼。这种谬论把可供选择的广泛范围减至只有两项。 因此,若有人向你提出非此即彼的选择,要问问自己,‘真的只有两项选择吗?可能还有其他的选择吗?’

 

谬论第5号

 

过分简化。这样的谬论蓄意不理会有关的因素,把复杂的问题过分简化。

当然,简化一个复杂的问题并没有什么不对,优良的教师时常这样做。但有时事情会被人简化到歪曲真理的程度。例如,你也许读到:‘人口激增乃是发展中国家贫穷的原因。’这句话含有若干真实的成分,但却无视其他导致贫穷的重要因素,例如政治上管理失当、商业剥削和当地气候特征等。

读《学会提问》整理出来的21种推理谬误 (五)

贡献者回答本文是《学会提问》读书笔记整理的下半部分。主要包括本书第7-12章。

谬误,就是推理中的欺骗手段,作者有可能利用这个欺骗手段来说服你其结论。

三种类别的谬误:

(1)提供的推理需要明显错误的或者让人不能接受的假设才能成立,因此使推理和结论显得毫无关系;

(2)把那些明明和结论无关的信息弄得好像和结论有关,以此来分散我们的注意力;

(3)看似为结论找证据,而证据算数的前提则取决于结论本身已经成立。

常见的谬误:

1.【人身攻击谬误】

指针对个人的人身攻击或侮辱,而不是直接反驳其提供的理由。

2.【滑坡谬误】

指假设采取提议的行动会引发一系列不可控的不利事件,而事实上却有现成的程序来防止这类连锁事件发生。

3.【追求完美解决方案谬误】

指假设因为尝试某种解决方案后还有遗留问题未解决,那么这种解决方案根本就不应该采用。

4.【偷换概念谬误】

指在论证中关键词语有两种或两种的含义,一旦不同含义之间的转换被认出来,这个论证就讲不通了。

5.【诉诸公众谬误】

指通过引述大部分人都持有这一观点的说法来竭力证明某个论断有道理,错误地假设大部分人喜欢的一切就是有道理的、可以接受的。

6.【诉诸可疑权威谬误】

指引用某一权威的话来证明结论,但该权威对这一论题并没有特别的专门知识。

7.【诉诸感情谬误】

指使用带强烈感情色彩的语言来分散读者或听众的注意力,让他们忽视相关的理由和证据。常被用来加以利用的感情有害怕、希望、爱国主义、怜悯和同情。

8.【稻草人谬误】

指歪曲对方的观点,使它容易受到攻击,这样我们攻击的观点事实上根本就不存在。

9.【虚假的两难选择谬误】

指当现实中存在两种的选择时却假设只有两种解决方案。

10.【乱扣帽子谬误】

指错误地假设因为你为特定事件或行为提供了一个名称,你也就合情合理地解释了这一事件。

11.【光环效应谬误】

指使用模糊、引发人们强烈感情认同的美德词汇,使我们倾向于同意某件事而不去细致检查其理由。

12.【转移话题谬误】

指一个不相干的话题被插进来,将注意力从原来的论题上面转移走,通过将注意力转移到另一个论题上来帮助赢得一场论战。

13.【循环论证谬误】

指在推理过程中已然假设自己的结论成立的论证。

14.【以偏概全谬误】

指一个人仅根据群体中极小部分人的经历就得出有关整个群体的结论。

15.【强求确定性谬误】

指认为一个研究结论如果不是百分百确定的话就应该被抛弃。

16.【错误类比谬误】

指有人提出一个类比,其中却存在重要而又相关的不同点。

17.【过度简化因果关系谬误】

指依赖并不足以解释整个事件的具有因果关系的因素来解释一个事件,或者过分强调这些因素中的一个或多个因素的作用。

18.【因果混淆谬误】

指将事件的起因和结果相混淆或是认不出两件事之间可能是相互影响的关系。

19.【忽略常见原因谬误】

指认不出两件事之间之所以有联系是因为常见的第三种因素在起作用。

20.【事后归因谬误】

指假设某件事乙是由另一件事甲所造成的,仅仅因为乙在时间上紧随在甲之后。

21.【基本归因错误】

指我们在解释他人的行为时普遍高估了个人倾向的重要性而低估了环境因素的作用。

谬误列表不止,要不断添加对推理谬误的认识和理解。戴默(Damer)的《抨击错误推理》(AttackingFaulty Reasoning)就是个特别好的资源,可以帮你更加熟悉推理中的谬误。

第7-8章 证据的类型包括:

直觉、个人经历、典型案例、当事人证词和专家意见、个人观察、研究报告和类比

这些证据在论证过程,可能会存在各种缺陷,我们需要通过提问和排查,确认这些证据能否提供有效力的论证。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人身攻击的推理谬误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酷斯法推荐的方法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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