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见刑事案件罪名,江苏省典型刑事案例汇编
- 1、虚拟货币“挖矿”违法!苏州发布行业内首个虚拟币犯罪侦查指引
- 2、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全程回顾是怎样的?
- 3、9起医美行业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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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挖矿”违法!苏州发布行业内首个虚拟币犯罪侦查指引 (一)
答虚拟币交易自去年9月被央行等多部委列为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动以来,国内各地公安、检察机关等披露了一批涉虚拟币交易、结算等非法案件,而近期,除了将虚拟币交易、结算等活动视为非法行为之外,与之相关的挖矿行为也被列为违法犯罪行为。
4月28日,浙江湖州相关执法部门公布的一起案例中了解到,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同吴兴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分局于近期查处了一起价值百万元的重大虚拟货币“挖矿”案件,该案也成为湖州市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以来破获的首起要案。
据了解,在此前的4月12日,浙江省发改委通过日常监测平台监测到吴兴区埭溪镇上强村存在部分异常IP地址登录情况,疑似为非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并立即将相关情况告知吴兴区发改经信局。随后,吴兴区发改经信局联合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吴兴公安分局组成专门行动小组,在吴兴区埭溪镇上强村开展逐一排查工作,最终在上强村南园自然村一间简陋的出租民房内查获上百台矿机。
无独有偶,在4月27日,江苏苏州相城区检察院官微“相城检察发布”发布一则消息显示,该区检察院近日制发了《涉虚拟货币犯罪侦查指引》(下称“指引”),针对虚拟货币隐匿性强、跨境流通快、价值兑换多元等特点,为规范侦查工作提供全流程指导。
“从今年3月上海公安发布首例超亿元虚拟货币网络投资诈骗案,到江浙等地陆续公布的相关案例,对于该领域的犯罪查处频率明显增加。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以前虚拟币挖矿被列为淘汰项目,浙江最新公布的指引则直接将其连带定性为虚拟币交易违法行为,可见国家对虚拟币领域的清理整顿力度加大,势头不减。”
“挖矿”交易同样违法
从湖州官方发布的案情获悉,在4月15日,当地执法队员通过调查询问,当事人承认在吴兴区埭溪镇上强村的出租民房内从事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并进行以太坊等虚拟货币境外网络兑换。
其后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赶赴杭州,与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浙江分中心合作,首次通过高科技手段进行技术鉴定和证据固定,经鉴定确认当事人所持有的网络设备属于虚拟货币挖矿设备;
4月18日,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队队员、吴兴区发改经信局工作人员和湖州深蓝计算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前往埭溪镇对剩余设备(包括U盘、移动硬盘)进行现场核验。经核验其中121套设备存在虚拟货币“挖矿”数据(总价值近300万元),执法队员现场制作设备数量清单,交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目前该案行政处罚告知书已送达当事人。据悉,湖州吴兴区已查处相应违法案件4起,查获挖矿设备132台,涉及金额350万元,可以腾出用能空间约330吨标准煤。
“从该案中透露出一个讯息,‘挖矿’交易已被视为违法活动。这几年针对‘挖矿’产业国家的政策是逐步收紧的,从鼓励到淘汰,再到限制违法,挖矿后即使不交易,它本身高耗能的性质也不符合我国碳中和的总目标,因此可以预见国内‘挖矿’将被严控。”
而在上海资深加密货币市场研究员王恒看来,当前虚拟币交易的违法犯罪风险越来越高,以前只是针对ICO现场严厉打击整顿,这一行为对于社会的危害性特别高,因此监管及公安部门也将其列为与传销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样的罪名。而现在‘挖矿’交易也同样违法,虽然不一定受到刑事处罚,但从交易金额来定性,经济处罚必不可少。
业内现首个虚拟币犯罪侦查指引
长三角地区近年来关于虚拟币交易犯罪案的数量和金额都不小,其中不乏涉案金额过亿元的案件。
今年315期间,上海市公安局对外正式披露所侦破的上海首例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网络传销犯罪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余名,涉案金额达1亿余元;
2020年11月,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了一起涉案金额超77亿元的 WoToken 特大网络传销案的二审刑事裁定书,驳回对一审结果不服的上诉人的上诉,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高玉东等多个犯罪嫌疑人刑期以及经济处罚,该案也成为国内迄今最大的一起虚拟币交易大案。
4月17日江苏苏州相城区检察院所公布的指引中也表示,该院近年来办理了多起涉虚拟货币刑事案件,涉及虚拟币的组织领导传销案、电信网络诈骗案,涉案资金高达数十亿元。
据了解,该指引共十四条,对虚拟货币案件财物的查扣,证据的调取,财物的处分进行分析归纳,引入第三方技术公司解决虚拟货币资金流向等技术性问题,力求规范和完善公安机关的取证行为。将电子数据作为涉虚拟货币案件的侦查重点,立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保存原始存储介质、现场提取电子数据、远程勘验、电子数据检验与鉴定等办案流程进行了详尽规定,并从线索收集、证据提取、金额认定等全链条、精细化引导侦查,破解侦查难题,具有极强的可操作性。
与此同时,指引还加大了追赃挽损和反洗钱力度,秉持决不让犯罪人员在经济上获利理念,要求对涉案赃款应追尽追,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如针对犯罪嫌疑人通过这种平台转移虚拟货币、从事洗钱犯罪等行为,指引建议侦查机关对资金流实时监控,锁定资金最终去向,准确认定涉案金额。
对此,相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寿樱表示,虚拟货币洗钱黑灰产业链不断演变,逐步呈现规模化、专业化趋势,数字经济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和公民的生活消费方式产生了极大影响,应当聚焦企业所盼、群众所需重点发力,提升检察履职的精准度。指引的制发偏重于社会效果,也是从保护公民权益角度作出的努力。
“这份针对虚拟币犯罪侦查的指引,可能是业内首次成体系的文件,因为虚拟币犯罪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其隐蔽性和跨境交易的特点都比一般的经侦、刑侦案耗费精力要大,能够将案件侦办经验具体化,对于我国公检法部门在此领域内进行犯罪侦查会提供便利。”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全程回顾是怎样的? (二)
答28年前即1992年的3月20日晚上,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在校女学生林某在晚自习后失踪。3月24日,南京警方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在该校教学楼天井内的窨井中发现林某的尸体。后经法医检验,林某系被人用钝器击打头部并实施强奸后,按入窨井中死亡。
案发后,南京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全警动员、全市发动,走访排查人员超过1.5万人,但囿于当时条件所限,案件没有取得突破。但公安机关并未放弃,一代代刑侦人员不懈努力,不断搜集线索展开侦破。2018年6月,南京市公安局成立“3.24”命案积案侦破工作领导小组,全力侦破此案。
2020年2月19日,案件取得重大突破。经深度应用最新刑事技术,2月23日凌晨,专案组发现住在南京市玄武区某小区的麻某钢(男,54岁,原籍江苏沛县,南京某公司驾驶员)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凌晨6时许,专案组在麻某钢家中将其抓获。经审讯,麻某钢如实交代了28年前在原南京医学院将林某强奸并杀害的犯罪事实。
扩展资料
“南医大女生被杀案”9月16日开审
从江苏法院和检察机关独家获悉,广受关注的“原南京医学院(现南京医科大学)女学生被杀案”已由南京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将于9月16日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是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这两项罪名对犯罪嫌疑人麻某钢提起公诉的。因该案涉及被害人隐私,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对于该案审判结果,法院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9起医美行业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曝光 (三)
答9起医美行业违法犯罪典型案例曝光
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网信办、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1部门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行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重大违法案件,侦破了一批刑事案件。现选取一批违法犯罪案件予以曝光。
一、四川泸州“3.30”生产、销售假药案
四川省泸州市公安机关工作发现,以林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租用民房设立生产窝点,购买原料大量生产医疗美容整形用假麻膏药品,通过网络联系接受订单,层层发展下线对外销售。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捣毁黑窝点6处、生产流水线1条,查获假药成品4万余罐(支)、制假设备10套,涉案金额1.2亿余元。
二、江苏南通、广东广州王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
江苏省南通市、广东省广州市公安机关工作发现,王某、吴某某等人以化妆品公司为幌子,设立窝点非法生产未经批准的肉毒毒素、玻尿酸、水光针等医疗美容用针剂,通过某信等方式联系,层层分销至美容机构。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捣毁制售假药窝点9处,打掉生产、包装、中转、仓储、分销犯罪团伙6个,查获大批肉毒毒素、玻尿酸等针剂成品、半成品,涉案金额2亿余元。
三、湖南长沙龙某某销售假药案
湖南省长沙市公安机关工作发现,龙某某从他人处购买明知不含有对应肉毒杆菌的肉毒毒素,并先后在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岳麓区设立窝点,对外宣传并销售35盒标记为“REN TOXA型肉毒杆菌毒素”“BOTULAX肉毒杆菌”等的肉毒毒素,非法获利人民币1740元。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龙某某销售的肉毒毒素均为假药。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以销售假药罪对被告人龙某某提起公诉,并提出确定量刑建议。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检察院的量刑建议,综合考虑龙某某具有自首、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龙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四、河北衡水尚艾美医疗美容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案
当事人在医疗美容经营过程中,使用了肠道水疗机、点阵激光紧肤仪、超声刀治疗仪、红蓝光治疗仪、水光仪等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衡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没收涉案相关医疗器械,处罚款36万余元。
五、江苏丹阳星范整形美容有限公司使用过期药械案
江苏省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营过程中使用的外用重组人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维生素C注射液、复方当归注射液等多款药品,以及使用的博乐达专业线医用护理包等第一类医疗器械均超过保质期; 使用进口普通药品,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使用进口医疗器械,未能出具该产品的备案或注册材料以及其他证明其合法来源的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和药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日、罚款18.2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刘某丽擅自执业案
刘某丽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医师执业资质,在辽宁省大连市多个居民小区内为多人实施切眉、切眼袋、两侧提拉、线雕等医疗美容诊疗服务。刘某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相关规定。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卫生健康局依法责令刘某丽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14.5万元罚款。
七、上海光博士医疗美容(民生路店)广告违法案
当事人在大众点评平台上开设的商户“光博士医疗美容(民生路店)”销售“私密紧致菲蜜丽” 医疗美容服务项目,该项目通过医疗器械Femilift菲蜜丽点阵治疗及二氧化碳激光治疗仪作用于女性私密部位。“商品介绍”页面宣传使用色情暗示词语,违背了社会良好风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上海自贸试验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长沙棉花糖传媒有限公司组织虚假交易案
当事人与湖南柒和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柒和公司”,已另案调查处理)签订“推广合作协议”,通过刷空单的形式提高柒和公司在平台上店铺的销售量;通过打造点评基数、以真人刷单形式柒和公司在大众点评平台的“七和医疗美容”店铺提升排名。当事人上述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长沙市开福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广州海关缉私局打击走私医美产品系列案
在海关总署缉私局的统一指挥下,广州海关缉私局联合大连海关缉私局开展“奋发25”打击走私医美产品专项行动,成功打掉4个通过邮递渠道、“水客”渠道走私医美产品的犯罪团伙,捣毁存储、销售窝点3处,查获涉案医美产品4000余盒,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经查,犯罪团伙将原产于法国、意大利的水光针、玻尿酸等医美产品发运至香港后通过伪报方式走私进境后在境内销售谋取非法利益。该系列案合计案值约1.6亿元,偷逃税款超3000万元,该案已侦查终结移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江苏常见刑事案件罪名。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