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没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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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8年的杀人案,真相扑朔迷离!究竟是凶手逃脱法网还是真凶另有其人?
2019年3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记功决定,对审理陶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的合议庭和审判长张海波分别记集体二等功和个人二等功。
贵州女子9次承认杀死情人,法官判无罪,却得到嘉奖,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2011年4月6日早上6点半左右,陶某与情人冉某波在遵义市湄潭县一住所夜宿时,冉某波被杀害,后公安机关在湄潭县车站将陶某抓获。
所有证据都显示,陶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公安机关对陶某先后进行的13次讯问中,她在其中9次作了有罪“情杀”供述,在其余4次又作出小偷入室盗窃杀人的无罪辩解。
审判长张海波收到该案后,立即组织召开合议庭庭前会议,就该案作案动机、相关证据等展开讨论。
为了更加明确案情,合议庭尽快查看了现场。
与此同时,陶某的辩护人向法院申请排除非法证据。
虽然当时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仅有指导性文件,为了贯彻落实证据裁判原则,合议庭依然决定启动排除非法证据程序。
2012年3月23日,陶某故意杀人案在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开庭。
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就陶某有罪供述能否成为证据、死者伤口形成、凶器上的血迹、指纹,有无第三人等争议点进行了激烈辩论。
经过4小时的庭审,法庭宣布由于该案案情重大,将延期宣判。
合议庭认为该案疑点重重,无法得到合理解释,不排除有第三人作案的可能性,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陶某作案,现有证据无法形成证据锁链。
综上,遵义中院审委会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不成立,应宣告无罪。
2013年3月25日,遵义中院依法宣告陶某无罪。
张海波现在依然记得,在作出无罪判决时法庭上被害人亲属不绝于耳的咒骂声。
案件转机出现在2014年。时年2月,在湄潭县看守所里,在押人员娄某向管教民警反映,与其同一监室的黎某,在与其聊天时透露,(黎某)曾在湄江镇求是苑小区杀死一个人。
彼时,黎某因不服遵义中院对其所犯的抢劫、强奸、故意杀人案所作出的判决,上诉后正在等待二审判决,与娄某羁押在同一监室。
了解这一情况后,公安机关立即讯问了黎某。
经讯问,黎某供认,2011年4月6日凌晨2时许,他在湄江镇携带一把羊角刀行至求是苑小区,发现一对男女进入了一个没有门锁的房屋,于是走到楼顶休息,决定等他们入睡后实施盗窃。
在盗抢过程中,将男子杀害,然后逃离现场。
随后,公安机关在黎某遗弃的电动摩托车后备箱内发现了冉某波当年的“失踪”的皮外套。
同时,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在作案凶器羊角刀刃部检测出死者冉某波和嫌疑人黎某的基因。
2015年12月21日,遵义中院对黎某案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黎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盗窃罪,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8年7月,黎某被执行死刑。
2019年3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记功决定,对审理陶某涉嫌故意杀人案的合议庭和审判长张海波分别记集体二等功和个人二等功。
《决定》指出,合议庭面对社会舆论压力和被害人亲属谩骂威胁,始终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综合运用证据规则、日常经验逻辑等方法,严谨周密地审查判断全案事实、证据,杜绝了冤假错案发生,维护了司法权威。
网友纷纷为审判长张海波点赞!
其实,古往今来,正直的检察官不计其数。
张飚就是其中的一个。
新疆检察官张飚,为助叔侄俩翻案,张飚坚持了5年。
他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等荣誉称号。
因为这份坚持,张飚被媒体称为“冤案平反的幕后英雄”,被律师们称为“体制内的健康力量”,还荣获了2013年“最美检察官”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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