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车祸、安徽30余车连环相撞事故多少人遇难?
安徽30余车连环相撞事故多少人遇难? (一)
答截至今天13点,现场火势已被控制。初步统计,事故造成10人遇难,多人受伤,伤者已转运。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为早上突发团雾天气,能见度低于百米。目前事故路段双向封闭,清理难度较大,道路恢复通行时间尚不确定。
早先报道:关于滁新高速阜阳往合肥方向发生连环交通事故的报告
2017年11月15日7时50分,阜阳公安消防支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颍上服务区G63高速往合肥方向2公里处发生连环车祸。接到报警后,阜阳消防支队立即调派9车70人赶赴现场,安徽消防总队先后调派淮南消防支队9车80人、蚌埠消防支队5车30人前往增援。据现场反馈,连环交通事故造成交通堵塞3-4公里,30余辆车连环相撞,有1处着火点,4辆车起火(2辆客车、1辆物流车、1辆水泥槽罐车)。10时38分,现场火势已扑灭,截止11时,消防官兵已救出17人。目前消防官兵正在现场实施救援,伤亡具体数字正在调查核实。
相关报道:大雾引发安徽阜阳境内高速多车追尾
今天(11月15日)早上八点左右,受大雾影响,阜阳往合肥方向194-192公里处(毛集站以西约8公里,阜阳市颍上县境内)发生多点多车追尾,部分车辆起火。
截止上午11点,现场火势已经控制,人员伤亡和车辆受损情况正在统计,事故路段双向车辆暂时无法通行,阜阳往合肥方向的车辆从颍上分流下道,淮南往阜阳方向的车辆从毛集分流下道。
另据报道, 滁新高速,颍上到淮南段高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上百辆车连环撞!
好人难做,这是真的么? (二)
答好人难做”是对的,这点我深有体会。
借钱出去三思而动
,我曾经在2014年借了28万给我哥,他拿去搞投资,当时我老公犹豫了,本来准备想再添置一套房,但最终被我说服就借给了我哥,说好两年时间还清,可直到现在也没给我,虽然我知道他也投资失败,但关我什么事呢,让我错过最佳买房期。我是重庆的,那几年房价处于低潮期,一个字“悔”呀!可有什么办法呢,必定是我哥呀。
借车给别人使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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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部代步车,平时也少开,朋友也经常拿去开,我也没在意。可一次发生的事,让我才明白车不能随意借。记得那天中午,她打电话给我沮丧地说出车祸了,是她全责,把一个老太太撞残了,我当时懵了。我同事家里经济状况不好,最后我还添了不少钱才又买了部车。
助人为乐要擦亮眼晴,有时是自找麻烦
,我在网上看见一媒体报光的2015年9月8日淮南女大学生被讹事件,女大学生小袁骑车遭遇一老人倒地,小袁随即将老人扶起,老人随后指认小袁撞了自己。搞得最后对簿公堂。
只是反应的一些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不是去倡导不做好人,只是我们在帮助他人时要正确判断是非。好人虽难做,但乐于帮助真正需要的人的优良传统不能缺失。
安徽淮南一救护车撞上信号灯杆,司机不幸身亡,导致事故的原因是什么? (三)
答安徽淮南一辆救护车由西向东在经过一个交叉路口的时候,被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私家车追尾导致救护车侧翻,救护车司机头部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的原因是,该救护车当时接到一个紧急任务,要去接一位危急病人抢救,为了争取时间司机在路口闯红灯,导致了这起事故的发生。这起事故致使司机本人死亡,车上两名医护人员受伤。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像救护车,消防车这类特种车辆执行任务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是可以不受行驶、路线、方向和指挥灯信号的限制。
1、安徽淮南凤台县清晨发生的一起车祸
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一个夏季清晨,当时人们还没有走出家门,而安徽淮南凤台县一辆救护车就已经开始工作了,当时救护车司机接到120指挥中心的一个电话,说有一名危重病人需要从凤台县中医院接到凤台县医院抢救,时间不等人,救护车司机开着车就直奔凤台县中医院,为了多争取一点时间司机看路上车并不太多,闯了红灯,没想到一辆私家车刚好路过这个十字路口,撞上了救护车的尾部,导致救护车侧翻,被救护车撞倒的信号灯杆直接嵌入了救护车的驾驶室,巨大的撞击导致司机头部受伤严重,送往医院抢救,还是没能挽留住他的生命,车上还有两位医护人员也受了伤,不过没有生命危险。
2、特种车辆执行任务可以闯红灯
我想大家都知道像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这些特种任务车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执行任务,并且能够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是可以闯红灯的,同时行人和车辆都要避让。我们看一下这项规定的重点是,执行任务,保证安全这两点,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虽然可以享有特权,但也必须以保证安全为前提,如果发生事故,也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而安徽淮南凤台县的这起救护车侧翻事件,经过交警的现场勘查,综合多方面证据,交警判定这起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救护车司机,私家车司机负次要责任。这个结果一出来,司机家属立刻提出了异议,认为私家车司机超速才导致了这场事故严重后果,接下来交管部门还未发布复议结果,交警大队的负责人也拒绝了采访,我们还是要静心等待最后的结论。
当时事故责任认定由于救护车在没有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加上私家车司机在路口观察不够,采取措施不当导致的,那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虽然救护车当时是在执行任务,但是司机没有确定安全就闯红灯,那么这个责任肯定要由救护车来承担。个人认为交警大队的责任认定没问题。
3、事故背后还有一些说不清的事
这起交通事故不仅仅是救护车司机没有确认安全闯红灯,司机本人的身份也有点尴尬,这名救护车司机在医院的职务并不是司机,而是医院后勤部门的电工,这辆救护车是他个人承包的。如果这次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司机负主要责任的话,对医院认定工伤会有很大影响。虽然医院的负责人否认了这种说法,但是这位负责人说,因为这名救护车司机当时并不是从事本职工作,所以能不能算工伤还要医院讨论后才能有结果。
不少人都认为像救护车这种特种车辆执行任务出了事,应该可以不负责任,其实这是一个误解,这些特种车辆只是享有优先通行权,而且也应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才能够优先通行,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也必须依法承担责任。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淮南交通事故的信息了解不少了,酷斯法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