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后购房算共同财产吗--我没有结婚证,分居20多年了,自己买房子自己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1、我没有结婚证,分居20多年了,自己买房子自己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2、两个人分居都快3年了 ,还没彻底的离了。 在这期间买了房子,是个人出钱买的,这算婚后财产吗?
- 3、和丈夫分离了二十年单方买了房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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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结婚证,分居20多年了,自己买房子自己还的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
答您好,您的问题属于《婚姻法》范畴。
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您没有结婚证是因为没有登记结婚的话,不算是法定的夫妻,因此财产也不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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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分居都快3年了 ,还没彻底的离了。 在这期间买了房子,是个人出钱买的,这算婚后财产吗? (二)
答分居,只要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两位就还是合法夫妻,在婚姻期间买房,不管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只要没有特殊书面约定,都是婚后共有财产。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和丈夫分离了二十年单方买了房算共同财产吗 (三)
答如果问题说的分离二十年指的是分居二十年而非离婚二十年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已经办理离婚手续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关键就看有无办理离婚手续。在婚姻存续阶段的收益、经营及购置房产均属于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签订过其他有关的财产协议。
附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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