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上海离婚生活费索赔标准
离婚 ,女方索要20万,这合理吗? (一)
答索要精神损失费时正常的,不过20万多,毕竟婚龄短点,法院也会考虑男方的经济承受能力,我觉得即使提出离婚,法院如果能证明妻子在结婚期间和丈夫感情稳定,没有受到虐待,你看看这个吧
现在许多人都会提到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但不是所有的权利遭受到侵害都会有精神赔偿损失可得,现行的我国法律,尤其是国家赔偿法就没有明确的赔偿精神损失之要文,精神损失赔偿通常见之于相关的司法解释中,也只有在以下几个前提条件下才会有精神损害赔偿可言。
一、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伤害,此一种情况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实际受伤程度适当结合当地的生活实际进行赔偿,如若造成人身损害达到残疾等级的,将会根据当事人的残疾等级的高低进行赔偿
二、人格权受到侮辱,并造成精神创伤,这一种情况也会得到赔偿,但通常赔偿的数额不会很高,最有名的案例就要数上海市屈臣氏有限公司被诉侵犯他人人格权的赔偿,当时是2002年,因原告是女当事人在屈臣氏商场购物时被商场的工作人员怀疑为小偷,被搜查身体,原告女当事人认为自己的人格受到侵犯,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150万元,但是法院只判决屈臣氏有限公司仅仅赔偿给原告10万元,这大概就是人格权受侵犯的精神损害赔偿最高额了。
三、具有精神寄存体的物质损失也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如自己小时候的照片被他人毁灭,如亲属的尸体被侮辱,如纪念品受到丢失等等都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此外,任何财产方面的损失都不会有精神损害赔偿,对于国家而言,国家单位仅仅只赔偿直接损失,从来不会赔偿任何精神损失,即使是国家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或人格权,公民也只能暗自受伤流泪!这就是为什么现在许多社会有识之士强烈要求修改国家赔偿法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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