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失踪多久可以注销户口~夫妻一方失踪多久可以起诉离婚啊
夫妻俩在没离婚的情况下,一方突然失踪了四十年,户口会自动取消吗?四十年后有出现了 在法律上算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如果利害关系人没有申请,是不会注销户口的。
失踪四十年又出现了,如果没有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那就属于离家出走又回家了。
如果法院宣告死亡了,那么其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被宣告死亡者出现后,婚姻关系恢复。除非其配偶已经再婚或不愿意恢复。
被宣告死亡者的财产需要由其继承人予以归还或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五条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
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要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第四十六条 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关系无效。
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继承法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夫妻吵架一方失踪另一方需对失踪一方承担什么责任 (二)
贡献者回答一、未失踪方在失踪方失踪的这段时间不可嫁娶。二、未失踪方有义务照顾失踪方的家人。三、未失踪方必须等待三年,三年时满失踪方就会被看做逝世。
法律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人出现了失踪的情况都可以去相关公安机关进行报警。但是夫妻一方失踪时间并没有超过24个小时,公安机关一般都不会受理,一般情况下,24小时是公安机关是否受理的时间限制。但是如果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一方可能会受到人身或者财产威胁,那么你可以随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都会受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立案是根据公安机关对具体情况的判断进行的,经审查或者管辖规定之后,公安机关会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展开侦查工作。立案工作非常不容易,因为一旦立案就不能撤销,并且需要花费大量的警力,因此,如果你不能提供足够的涉案条件,公安机关缺乏必要的证据,一般你的案件是不会迅速立案的,在24小时内你只能寻求公众帮助。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想要离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有两种解决的方式。首先第一种就是我们平时经常接触的诉讼离婚,也就是另一方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有一种方式是通过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或者死亡,以此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四条 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请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五条 失踪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失踪宣告。失踪人重新出现,有权请求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夫妻一方失踪多久可以注销户口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酷斯法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