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离婚手续是星期几
在香港,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且需要遵循一系列的法律步骤。以下是冠领律所提供的在香港离婚的主要程序:
一、提交离婚申请
准备文件:一方提出离婚的,需填写《离婚呈请书》;双方同意离婚的,则需共同填写《共同申请书》。提交申请:将上述文件亲自送交至家事法庭登记处(通常是湾仔家事法院)。
二、通知配偶
呈请人需以邮寄或亲自送达的方式,将呈请书交给答辩人,以通知其离婚程序已开始。若答辩人不知去向,呈请人可向法院申登报、送给其亲友转交或其他方式送交呈请书。
三、答辩与认收
答辩人在收到呈请书后,需填写认收书,向法院表明对呈请书的态度,如是否答辩、是否同意呈请人之各项要求等。答辩人必须在八天内将认收书交回家事法院。
四、排期聆讯
呈请人需向法院申请排期聆讯该离婚案件。
五、出庭作证
呈请人及答辩人需在聆讯日到法院作证,接受法官的询问。
六、法院判决
无争议情况:如双方对离婚理由、财产分配及子女抚养权等无争议,法院可直接判决暂准离婚令,并对子女监护权和扶助费等作出裁决。暂准离婚令颁布后,若没有其他问题要处理,且已相隔六星期,呈请人可向法院申请最后离婚令,婚姻关系至此正式结束。有争议情况:如双方对子女监护权或扶助费等有争执,法院将另订日期处理,并作出相应裁决。
七、时间考量
整个离婚程序的时间长度取决于是否存在争议。如果双方同意并且没有财产或子女抚养权的争议,通常需要大约6-7个月的时间来完成离婚手续。如果存在争议,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甚至一年或两年。
八、费用考量
如果夫妇双方同意离婚且不涉及资产和子女抚养权的争议,他们可以自行办理离婚手续,无需律师介入,这样可以节省一定的费用。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办离婚手续是星期几,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