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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和汪小菲,离婚了还闹,为何做不到好聚好散?

2024-08-26 17:15 分类:离婚 阅读:140
 

大S和汪小菲,离婚了还闹,为何做不到好聚好散? (一)

大S和汪小菲,离婚了还闹,为何做不到好聚好散?

我认为离婚这件事情就不可能做到好聚好散,无论是什么原因,都会有一方为其中的事情承担责任。

大S和汪小菲刚刚发布出离婚消息的时候,两个人都表现出好聚好散的状态,但是最近一些社交平台上不断的发布出两个人在感情生活中的各种事情,并且关于离婚协议之后的一些问题,他们都没有能够和平的解决,大S向汪小菲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中所说明的500万新台币。

大S和汪小菲离婚后还在继续的闹。

现如今各大平台上都是关于大S和王小菲离婚的纠纷,在两个人刚刚签署离婚协议时,他们并没有具体的规定双方婚后的一些状况,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平静期之后,大S开始不断的对之前汪小菲所做的各种事情提出一定的质疑,并且要求王小飞履行离婚协议中所规定的各种事项,这一消息在刚刚发出来的时候,汪小菲就开始不停的回怼对方。

经济利益的原因。

我认为两个人之所以不能够做到好聚好散,主要是因为经济利益的原因,在感情生活中没有什么是不能够进行调节的,只有关于钱的问题是很难让双方都能够满足。据了解大S现在所找的新对象在经济方面并不是非常的突出,要比之前的汪小菲差很多,可能大S为了满足生活的需求,所以才不断的对汪小菲要各种费用。

离婚无法做到好聚好散。

我认为只要两个人离婚之后,无论是什么原因都无法做到好聚好散,既然是由于某些特殊状况离婚,但是两个人还有孩子,日后一定是要不断的进行沟通联系,这样的生活想要做到好聚好散,真的是很难。同时我也觉得既然选择离婚,就应当不要再去打扰对方。

大S和汪小菲的离婚协议,应该怎么看待呢?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篇规定只有在小孩抚养费支出不足以支付小孩的实际支出,那么监护方或者直接抚养方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整,即调高抚养费,而法律并未规定承诺支付抚养费一方高的要求调低的规定,再来说“台湾法律”有关于婚姻的规定,我想应该也是类似大陆的规定。

汪小菲不应当通过晒账单而博得舆论同情,要怪只能怪自己当初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考虑到各个细节,比如女方再婚是否还应当支付高昂的抚养费等细节条款;比如如果女方不同意男方探望看孩子,男方还是否应当再支付抚养费或者少支付抚养费的约定等条款。

如果汪小菲觉得憋屈,汪小菲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以“台湾法律”规定,严格法律意义上讲是中华民国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

前段时间,王小菲为了去探望大S,特意隔离了半个月,而他们的婚姻一直都是这种状态,结婚后,大S并没有选择和丈夫一起回大陆,而是一心一意留在了台湾。在他们10年的婚姻中,王小菲已经习惯了在台湾生活,因为她已经是个大女孩了。她来回了700多次。但即使这样,也没有温暖大S的心。事实上,有很多像陈晓和陈蜜雪儿这样的两岸婚姻。

然而,自从陈晓与陈妍希结婚后,陈妍希就跟随陈晓来到了大陆。然而,米歇尔似乎有点偏执。长期以来,无论是网络还是评论,都是片面的,认为王小菲在这段关系中付出了更多,一直宠着像个没长大的孩子的米歇尔。从更少的感情最终会出问题,他们之间的描述也来源于这多少,但是经过一年的冲突和谈判,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意向,希望他们两个成年人能做的,只有两个人的关系能否继续,不要伤害孩子。孩子总是最无辜的,他们两人的结果是很多人没有预料,毕竟,当时两人闪婚的孩子成为了很多人的幸福标准,但当这层遮羞布被发现,等待他们只屑无处不在,怎么也不能明确的仇恨。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酷斯法关于大s和汪小菲离婚协议就整理到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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