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
- 1、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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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 (一)
答返还彩礼的三种情形是这样的: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2、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从未共同生活过的;
3、给付彩礼的一方在婚前给付彩礼后,导致生活困难的;
给付彩礼的一方通过第二点和第三点要回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男女双方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就不能要回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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