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老人再婚财产分配——60岁再婚经济如何处理
最近,对部分再婚家庭的生活状态作了初步社会调查,发现了一些相同的生活规律和值得推崇的相处原则,占再婚家庭的60%。事实说明:如果把这些规律、原则遵守处理好了,再婚家庭可以减少和避免很多家庭矛盾,老年人的晚年生活照样会得到幸福。
其一,关于共同生活费问题
调查中发现,60%的再婚家平稳日子过得幸福,问题和矛盾较少。深度研究分析发现,这些家庭大多共同生活费双方平均分摊,或者按比例分担,剩余部分由自己保存,将来由自己的子女继承。双方收入大体相同的,可以五五分摊,即每人每月拿出2000—3000元用于共同支配生活。收入女低男高的,可以四六或者三七分摊,即女方出1000—1500元,男方出2000—2500元,这样生活费也就够了。遇到花钱比较多的大项支出,双方共同商量解决。
如,老张和老朱丧偶后领证结婚,两人都是县城的中学教师,每月退休金七八千元,双方商定每人每月拿出3000元共6000元用于共同生活支配,花不了剩余的部分用于两人外出旅游。再如,杨科长是事业单位干部临近退休,工资每月5000元,老婆因病去世,找了48岁的商场服务员乔女士为伴。乔女士工资每月3000多,儿子大学毕业后还未找到工作,压力较大。两人商定,杨科长每月出资2500元,乔女士每月出资1500元,共计4000元用于共同生活。例子现实生活中不少,由于再婚态度端正,经济问题处理得比较恰当,这些家庭再婚后比较长久,生活很顺利舒服,矛盾也不突出。
其二,关于再婚住房问题
调查中发现再婚家庭的住房问题,一般处理得都比较恰当,只有极少数要求房产证加名或图谋分割对方财产,最后分崩离析走向解体。再婚家庭余年珍贵,两人结合后,女方住男方家或者男方住女方家,都无所谓,怎么舒服怎么自由就怎么住。房子都是婚前财产,不存在财产纠纷问题。调查中发现,除经济问题是再婚家庭容易产生矛盾的问题外,与双方子女相处问题也是再婚家庭非常敏感头疼的问题。有些再婚家庭处理得就比较好,如感觉与孩子在一起生活不好相处的,有30—40%的再婚家庭选择共同出资买个二室一厅房子,余年过上二人世界生活,并且立下字据,百年之后房子由双方子女共同继承。这种生活模式,与双方孩子不会产生直接矛盾。
如,退休职工老胡再婚后,就独资在矿区买了一个小产权房,花钱不多,与小17岁的老伴居住,周一至周五上班期间,双方都回各自家照看自家的孙子孙女,周末孙子辈不上学,老胡与老婆就过周末夫妻,再婚十几年相得益彰、相安无事,双方孩子们满意,老胡两口也满意。再如,某国企退休的郝女士离异后与一个中学教师走在一起结为伉俪,郝女士的女儿在海滨城市外企工作收入颇高,就在自家附近出资买了一个两室一厅,提供给郝女士与中学老师居住,老人百年之后女儿收回房子。再婚十几年,郝女士和中学老师两人相敬如宾、如胶似漆。
其三,关于亲戚交往问题
再婚家庭处理亲戚交往和人情关系问题,有30%的家庭选择经济不交叉处理得当,矛盾纠纷相对较少;50%的家庭经济交叉或者人情费用一方付出,处理得相当不好,往往小细节酿成矛盾爆发点。如过节购买礼物、老人祝寿、老人生病、红白喜事、孩子压岁钱等,部分再婚家庭商定各自花自己的钱,经济不交叉。因为关系远近应该花多少钱合适,各自心里最清楚,基本构不成矛盾。经济交叉或者一方付出的反而矛盾突出。
如,刘师傅在婚后商定,由于自己退休金高,承诺双方人情支出由自己承担。刘师傅为父母祝寿出资8000元,为岳父岳母祝寿出资6000元,结果再婚老婆不出钱不仅不满意,而且还与他大吵大闹,说刘师傅偏心,看不起岳父岳母,闹到离婚地步。再如,沈工程师再婚时与老婆李娜商定,对待亲戚人情交往两人交叉支出,各自酌情处理就是,沈工程师只有一个外孙,春节李娜给他的外孙压岁钱600元,而沈工程师给李娜女儿的两个外孩压岁钱1000元,结果两人当面争执起来,李娜说老沈应该给她的两个外孙1200元,一碗水没有端平。好好的春节团聚闹得不欢而散。
其四,关于重大开支问题
重大开支事项包括购置家用电器、置办家具、购买家庭小轿车、生病住院等大花项,少则几千元过万元,多则十几万元,怎么处理这些重大开支事项呢?调查中发现,部分再婚家庭商定谁出资,将来谁的子女权继承,签字画押留好字据,将来双方子女分割时有证据。当然了,如果独资购买者过世早,另一方继续有居住权和使用权,直至养老送终才能收回财产。出资按比例的也是如此,另一方有居住权使用权,直至百年之后送走老人,子女才能分割,不能不讲道德撵人搬走或者遗弃老人。
如,济南一个朋友的父亲去世后,精心赡养继母20年,养老送终后才收回家产,具有大爱无疆的品质被人称赞。大连一个朱女士也是如此,无微不至地伺候姑母、姑父(知名画家)十几年,姑父生前留下遗嘱,价值2000万的资产以及大宗书画,由朱女士继承,明确表示其两个儿子一个闺女,多年来未尽孝道不得争夺资产。再就是生病住院花费比较大,有的再婚家庭商定国家医保报销后,先各自承担医疗费用,不够后另一方出资。
其五,关于双方子女问题
再婚家庭的子女大部分都成家立业了,甚至都有孙子女了。双方尽量少打扰孩子们的生活,给二人留出充足的自由空间,一起上老年大学也行,一起出去旅游也罢,过好自己的生活。过年过节或者周末,两边的孩子凑在一起到酒店吃个除夕年夜饭或者节日团聚饭,酒足饭饱之余各自回家,这样大大减少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情小纠纷小矛盾。
20世纪80后,大都是独生子女,往往去谁家老家过年成为不好解决的矛盾,为此离婚的时有耳闻。现在有的再婚家庭选择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让子女轮流回老家过年,今年去男方家陪父母过年,明年去女方家陪父母过年,矛盾大大减少。还有一个时兴形式,就是再婚家庭两人共同出资,与双方子女一同外出旅游过春节。有个朋友这两年过春节就是这样做的,两位老人出资3万元,带着两个家庭的子女们共8口人,2022年赴海南旅游,住民宿品尝农家菜品,游遍南方美景,玩了十几天其乐融融。2023年带双方孩子赴新马泰旅游,时间两周,既增进了双方孩子们的感情,还大大减少了厚此薄彼的矛盾。
结论: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社会调查侧重于双方都是退休人员、都有退休金再婚的老年家庭。原则不适用于一方有退休金而另一方无收入的老年群体,也就是说现在普遍流行的保姆型的群体。这个群体目的很明确,女方伺候老年人甚至是体弱生病的老人,其目的就是通过付出服务而获取劳动报酬,这是合理的,无可厚非。原则不适用于老夫少妻型的群体,老牛啃嫩草,本身就是一方贪财一方图色,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原则不适用于包养性的群体,傍大款本身就是通过出卖色相而贪恋对方金钱。原则更不适用于自私自利、不劳而获、目的不纯而骗婚的老年再婚群体。
青年无缘同船渡,暮年修得共枕眠。对于老年再婚群体,余年不多矣!处理好诸多问题和矛盾,智慧措施方法多的是,关键是态度端正、目的正确、三观一致,何必家庭因为经济问题、孩子问题、赡养问题、亲属关系问题,而闹得沸沸扬扬、鸡犬不宁呢!钱多钱少够吃的就行,两眼一闭,什么都不知道了,精神快乐才是晚年最幸福最愉悦的快乐!有人说,幸福美满的再婚家庭不在于物质的丰富,而在于精神的富足,彼此尊重、以心换心、相互支持,便能共同走过人生的最后一段旅程!
对于再婚家庭处理经济问题、子女问题,你怎么看,有什么高见,请各抒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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