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法律援助基金会~黔东南州法律援助的标准和范围
5月19日是“全国助残日”。连日来,贵州省黔东南州聚力提升残疾人法律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残疾人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采取“完善平台无障碍服务功能、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发展法律服务专门力量、开展助残志愿法律服务、加大服务费用减免力度、营造良好助残法治氛围”6项措施,实实在在“法在身边 助残护残”取得良好效果。
完善平台无障碍服务功能
公证员在黔东南州黎平县德顺乡当事人家中为残疾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吴厚昌 摄
黔东南州17个州、县(市)公共法律援助中心、21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站和799个村居工作室均开通了残疾人“绿色通道”,为到场的残疾人提供免预约、免排队、优先办服务。统一由政务服务中心明确专人为残疾人提供陪同引导、手语翻译、代书代办、法律咨询等服务。完善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无障碍服务功能,优化公安、司法、残联等部门联动接入流程,推进了州、县“一窗通办”服务措施有效落实,拓展了残疾人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让残疾人法律服务更加便捷。
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对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为行动不便的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电话服务。同时,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志愿者到社区、进企业、入村寨等开展帮残扶残活动;对外建立与残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协作配合,为残疾人开辟“绿色通道”,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实行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全流程监控评估。
发展法律服务专门力量
黔东南州培育1.908万法律明白人、3752个学法用法示范户和18952名人民调解员,走实走好“法在身边 助残护残”服务“最后一公里”,破解法律服务难题。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架构,组建由律师、人民调解人才、城乡法律工作者、志愿者为主要力量的州、县、乡三级残疾人法律服务人才库,强化业务培训、理论研究、实践探索,进一步推动残疾人法律服务专门力量。
开展助残志愿法律服务
榕江县司法局、残联在榕江县残联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活动。潘青燕 摄
黔东南州联动残联、团委、民政等部门、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利用“民法典宣传月”“综治宣传月”“民族节日”和村超、村BA、姑妈篮球赛等重大体育赛事,广泛开展残疾人法律宣传与服务。加强与州、县、乡残联的沟通协作,成立5个走访组和179个服务机构,走访残疾群众462户36734人次,收集问题33个,再与民政、公安、残联等部门资源共享、信息核查协作,解决实际问题23个,让数据“跑腿”替代残疾人“跑路”,最大程度方便申请法律援助,实现菜单式服务和双向互动、精准匹配。
加大服务费用减免力度
志愿者在黔东南州岑巩县政府广场开展“法在身边 助残护残”集中宣传活动。杨雅铃 摄
州、县、乡三级法律服务机构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法有关规定,认真研究残疾人保障法、法律援助法等有关法律,吃透细化《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法在身边 助残护残”活动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对经济困难的本州户籍残疾人申请办理涉及民生的公证事项公证费减免和申请办理领取抚恤金、工伤赔偿金、救济金、劳动保险金有关公证,或者赡养、抚养、抚养协议公证的,缴纳公证费优惠和减免政策;对行动不便的重度残疾人申请上门服务的,免收上门费。2023年,全州法律援助机构累计受理残疾人案件41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6人次,投入285.95万元为817户残疾人家庭实施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切实保障了残疾人合法权益,提升困难重度残疾人居家生活质量。
营造良好助残法治氛围
邀请专家、律师化身“主播”,通过直播带法、短剧普法、以案释法等方式,落实新媒体矩阵“线上”宣传《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同时,统筹16个县(市)全面开展“法律八进”“线下”集中开展以残疾人权益保障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组织政法、公安、司法、残联等多部门新媒体矩阵发布残疾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关爱残疾人的良好氛围,有效增强群众助残爱残护残意识。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到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服务机构等残疾人集中场所,大力宣传和开展助残护残公共法律服务,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志愿者在榕江县车民街道新市民活动中心举办第三十四次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潘青燕 摄
此外,黔东南州还将深入挖掘残疾人法律服务好做法好经验,加大宣传推广,鼓励和帮助残疾人朋友们自强不息、积极参与社会生活的精神风貌,倡导法治扶残助残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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