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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纠纷表现形式--婚姻家庭纠纷原因分析

2024-06-30 05:15 分类:离婚 阅读:
 

家庭冷暴力婚姻表现是什么? (一)

家庭冷暴力婚姻表现是什么?

贡献者回答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

1、冷嘲热讽。有一类人从来不喜欢赞美别人,哪怕是对丈夫或是妻子,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情况。

2、提醒惩罚。这是一种女人喜欢用的方法,通常并不想真让丈夫伤心或痛苦,只是用行为表示出不高兴,提醒丈夫注意她的感受,反醒一下做错了什么。总之,丈夫不喜欢怎样她就怎样。

3、不管不顾。不关心对方的烦恼和家庭中的饮食起居,不再做以前一直由自己主动承担的家务;临时出门不再通知对方;没有任何原因地“失踪”,让对方找不到踪影;懒得和对方说话;不喜欢单独面对对方。

4、听之任之。这是一种比较严重的状况,说明两个人的感情出现了大的危机,正在丧失主动解决问题的意愿,对方所做的和所说的一切好像都与自己无关,只是为了维持婚姻的形式。

5、对家事完全不负责任。由于冷暴力既不见血也不见伤,是典型的隐性暴力,因此很容易被当事人用“在闹别扭”一语带过,而忽视了它对自己的身心所产生的巨大伤害。

所谓“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漠不关心对方,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务工作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家庭冷暴力实际上是一种精神虐待。这种暴力一般表现在夫妻之间矛盾虽不诉诸武力,但却通过暗示的威胁、言语的攻击,在经济上和性方面进行控制。彼此有意用精神折磨来摧残对方,使婚姻处于一种长期的不正常状态。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甚至比肉体伤害更可怕。

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的几种表现,中其中两个,不离婚也是 (二)

贡献者回答(一)感情破裂的四个心理阶段据《瑞丽女性网》文章,从心理学角度看,夫妻感情破裂的,要经过纠纷、戒备、裂痕、破裂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纠纷阶段。夫妻携手入洞房后,经过炽热期,便进入矛盾期,若矛盾未能及时解决,便演成纠纷。一般说,纠纷在低文化层次和胆汁质、多血质的当事者中多表现于外泄,如口角、殴斗、毁物等。经斡旋,可解决,但过后又重演,内战不息。在高文化层次和粘液质、抑郁质的当事者中多表现于内郁,外表上不争不吵,但内心彼此冷淡,心存罅隙,斡旋不易见效。 第二阶段,戒备阶段。纠纷的积累,夫妻从隔阂进而戒备,俗称"同床异梦"。戒备的形式,拜物型者多从财产、收支上互相隐瞒,外在型者瞒着对方与异性来往等。为了防备对方抓住把柄和了解到事实真相,双方在经济、社交关系等方面戒备,甚至连个人的事业问题、前途问题等,也守口如瓶,层层设防像防盗一样地防备对方。 第三阶段,裂痕阶段。隐秘总有披露的一天。隐秘的披露造成更严重的纠纷,便加重戒备。其结果,形成恶性循环,终于出现裂痕。裂痕表现在情绪上是强烈的不满,表现在行为上是相互的背离。这时,有居住条件的大多分居,无居住条件的,即使同居,也是背靠背,井水不犯河水。 第四阶段,破裂阶段。裂痕越来越大,无法弥缝,感情彻底破裂。感情破裂的夫妻,其抉择的模式大致有三:一是分道扬镳通过协议方式或法律手段离婚;二是考虑种种原因,不便离异,只好凑合着生活,忍挫负重,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三是感情破裂,无法逆转,只是为了折磨对方,死活不离。这种拖累,既愚蠢又不道德,害人亦害己。 形于内,则行于外。感情破裂的四个阶段,前两者是形于内,是"因",一般是属于内心的活动范畴;后两者是行于外,是"果",一般属于付诸行动范畴。因此,要防止感情破裂,应当在夫妻矛盾发生时调适,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离婚中几种不健康心态据《南方网》罗文勇文章《离婚中几种不健康心态透析》,在众多离婚案件中,由于人的不同本性体现了种种不同的离婚心态,其中以下几种不健康的心态对正确处理双方感情问题极为不利: 第一种,仇恨心态。存在仇恨心态的离婚当事人,通常婚史较长,婚前双方了解不够,婚后共同生活缺少沟通,平时常因家庭琐事争吵、打斗,普遍存在家庭暴力现象,双方积怨较深。该种心态表现为相互记恨、仇视,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情绪通常较为激动,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互相指责,恶语相向,甚至在大庭广众之下大打出手。 第二种,怕吃亏心态。怀这种心态的离婚当事人,婚姻基础较差,对离婚无所谓,对财产却斤斤计较,对夫妻共同债务表示概不知情,不愿承担偿还责任,且先行隐匿、转移财产。表现为离婚较为理性化,目的性强,计划性强,在离婚过程中,有计划地先行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第三种,轻率、盲从心态。此种心态的离婚案件多存在于年轻夫妻,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产生纠纷原因多为家庭琐事引起,主要是婆媳关系不好或夫妻一时意气、打闹。当事人较为情绪化,动辄要求离婚。表现一是提出离婚理由简单,通常是以双方性格不合;二是做事不考虑后果,只凭个人一时意气;三是一方没有个人主见,盲目顺从父母兄长意愿,提出离婚。 第四种,推卸责任、寻求解脱心态。持有该心态的当事人婚姻存续时间较长,但或家庭环境通常较差,或对方身体状况较差如残疾等。行为人往往一意孤行,嫌弃对方,想方设法推卸责任,选择离婚寻求解脱。常表现为不断地进行诉讼要求离婚,在法院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半年后又以相同理由重新起诉要求离婚,直至法院判决离婚时止,应了一句俗话,"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第五种,死活不离心态。一些当事人明知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但为了顾全面子或报复、限制对方,一口咬定夫妻尚有感情,甚至以死相威胁,坚决不同意离婚。怀这种心态的当事人没有意识到死拖一桩毫无意义的婚姻,不如重新选择另一种新生活。 长济律师认为:"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相处之道,贵在真诚,贵在相互包容,贵在沟通,贵在坦诚相待。夫妻即便不能在一起生活了,也应该相互珍惜双方过去曾经拥有的感情。老百姓有句话叫"强扭的瓜不甜",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非分手不可了,"道法自然",则顺其自然,好离好散,这才是健康的离婚心态。 (三)夫妻在离婚诉讼过程中情感变化的几个阶段长济律师认为,离婚对双方而言,永远没有胜者。离婚过程中,随着步入的阶段不同,各方的心态也发生着微妙的变化。 初期阶段,情感冲突激烈。一方提出离婚后的初期阶段,另一方不能冷静、客观地面对事实。 一方提出离婚后,通常另一方不能接受,特别是因第三者介入提出分手,另一方更不能面对即将分手的事实,而从情感、道德观念出发,或坚决不离,或提出较为不现实、甚至苛刻的财产分割要求。在这个阶段,出于离婚目的、以及怀念夫妻一场的考虑,提出离婚一方通常会做出较大的财产让步。对此,另一方不会体谅和理解,反而认为这是应该让的,或是为了达到早日离婚的目的而不得已作出的让步。后果是一方让步越多,另一方胃口越大。离婚协议往往不能在这个阶段达成,双方陷入僵持。结果是或分居,或同床异梦,争吵升级,伤心不断。 中期阶段,开始冷静面对现实。双方进行协商谈判的中期阶段,另一方开始冷静面对分手事实。 在双方谈判破裂、僵持一段时间,特别是在两人之间的争吵变成两个家庭的战斗后,忍受不了"冷战"带来的精神压力和痛苦的一方,会选择打官司离婚,而"打官司"在中国人心里,从来都是一个忌讳的方式,因此会给另一方带来一定的精神压力,促使另一方面对现实。在这种情况下,双方自行或找律师协商解决问题是一种选择。但是真正能通过协商促使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通常是少数,因为双方分歧过大,仍有大多数的当事人,还是要走向离婚诉讼的阶段。 后期阶段,离婚诉讼。到法院打官司的后期阶段,双方或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或由法院判决。 起诉后经过一次开庭审理,有经验的律师或当事人就会判断出法院的判决意向。这时,反而容易达成调解协议。因为另一方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往往会被证实是不现实的,从现实利益考虑,另一方往往会接受调解离婚而受惠于财产分割,而一方出于离婚的迫切,往往同意在财产方面做出一定的让步,从而使离婚协议最终达成。但个案情况不一,双方对于事实的认定以及法律条文的理解可能有差距,加上情感的冲击,调解协议不能达成,只好由法院判决结案。一般情况下,若被告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在查明被告无《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下,是不予判离的。 终结阶段,二次起诉离婚,或一次诉讼后协议离婚。二次起诉,或一次诉讼后协议离婚的终结阶段,双方面对离婚的现实。 第一次诉讼中,原告也许相对被动、被告相对主动,但六个月后的第二次诉讼,可能就是原告相对主动,被告相对被动。一般会认为,既然原告在一审不准予离婚后的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自然表明了双方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因此,第二次诉讼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大。但是,第二次离婚诉讼,原告财产让步的可能性反而较小。在面对判离又要面临财产不能得到让步的尴尬情况下,被告可能会主动与原告谈判,有一部份当事人会在这个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如果真要面临第二次诉讼,那么二次诉讼的争议焦点,不再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是财产应该如何分配。 综上所述,长济律师建议:如果夫妻感情确实存在问题,婚姻确实不可能再继续维系,不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都应当客观、冷静地分析自己的处境和现实的问题,从保护自己权益而不是感情用事的角度出发,沉着、冷静地分析对方心理,及时把握最佳时机,以寻求有利的离婚形式,把握适宜的离婚时机,以争取财产分割最佳方案。 (四)"好离好散"只是少数现象协议离婚不仅不用单位开证明,而且在很短时间内就可以办理完成,这种情况使很多人认为,现代社会对离婚的宽容态度,已经使离婚变得简单。但实际上,离婚依旧是艰难的历程,依旧有相当多的夫妻在法庭上争吵不休,把离婚演变成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好离好散”毕竟只是少数现象。 长济律师在办理离婚案件中了解到,出乎很多人意料,夫妻闹离婚最大的争议并非为争夺财产、争夺孩子,而是一方的"坚决不离"。相比之下,女方坚决不离所占比例更大些。对于"不离"所采取的措施,现代女性更为理智,不再简单地采取到单位闹、在家里吵的办法,她们会努力地采取一些积极的办法来挽救婚姻,同时也会采取一些策略拖延婚姻,并学会自我保护,减少离婚给自己带来的损失。

婚姻中的冷暴力有哪些 (三)

贡献者回答A                                         婚姻中家庭冷暴力

学理上通常把家庭暴力分为热暴力和冷暴力。

“热暴力”,是指通常意义上的暴力形式,归结起来说就是以暴力动作侵犯为特征的暴力方式;主要表现方式如拳打脚踢、身体伤害等。

而与之相对应的“冷暴力”,是一种新的隐性暴力形式,以冷落、漠视等为主要特征的精神虐待方式。

一、冷暴力的概念

所谓的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双方在产生矛盾时,不是通过殴打、谩骂的暴力方式处理,而是对对方表现出冷淡、轻视、放任和疏远。

     “冷暴力”是以语言为主要工具的,或是减少甚至停止夫妻之间的语言交流,或是用讽刺挖苦、侮辱性的言语来发泄自己的情绪、伤害对方的自尊心。家庭“冷暴力”是一种精神暴力,是与身体暴力或性暴力并存的家庭暴力形式。

   

 二、家庭“冷暴力”的表现形式的多样性

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漠不关心对方、没有语言和情感的沟通、或是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一切家庭劳动。

有的表现为冷嘲热讽,在语言上进行恶意攻击,故意贬低、刺伤对方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有的表现为不管不顾、不理不睬,“把你晾干”,不再关心对方和家庭,不再承担夫妻和家庭的义务、责任,有意避免夫妻之间的独处和接触,常常无缘无故地“失踪”。

就目前的法律来看,法律仅仅就对身体的侵犯也就是“热暴力”加以规定,对伤害家庭成员身体的行为加以惩治,但是却没有明确对“冷暴力”加以规定。不是立法者不够重视,而是这一问题确实又认定的难度。

三、家庭“冷暴力”的危害性

1、家庭“冷暴力”是对受害者精神、心理的极度摧残家庭“。冷暴力”使受害者在精神上遭受极大的创伤,在人格尊严上受到莫大的侮辱,使许多受害者长期处在痛苦的煎熬中,有的甚至失去生存的勇气,走向绝路。

2、家庭“冷暴力”对孩子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家庭“冷暴力”严重的影响了孩子,又特别是未成年子女。生活在家庭“冷暴力”环境下的未成年人,大多性格孤僻、行为怪诞、心理变态,难以与人沟通,严重的会诱发违法犯罪。

3、家庭“冷暴力”危害社会安宁与稳定。家庭“冷暴力”的危害不仅仅局限于自身家庭,而且还危及到社会的安宁与稳定。有的为需求解脱而选择自杀,有的嫖娼、卖淫、找情人、赌博、吸毒,甚至为报复对方而伤害对方,有的人把对配偶的不满发泄到孩子身上,打骂、伤害孩子,给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的影响。

家庭“冷暴力”作为一种新型的隐性暴力形式,其伤害度不亚于显性的“热暴力”,甚至其伤害度还大于传统意义上手脚相向的“热暴力”。所以,对于家庭“冷暴力”这一问题,不能忽视,必须加以重视,这不仅是夫妻双方需要注意的问题,也是全社会都应加以重视的问题。

夫妻三观不合的表现(三观不合的婚姻具体表现形式) (四)

贡献者回答如果一对夫妻的三观不合,那么两夫妻的婚后生活便会觉得到非常累,会感觉没有维持下去的意义。男人往东走,女人往西走,两夫妻中间会有很多的难题,有成千上万的分歧。你说你的道理,她说她的理由,一个不许,另一个不迁就,这种婚姻无疑非常难经营,那么,夫妻三观不合的具体表现在哪?

一、两人相互之间看不上

夫妇两人在一起,你瞧我不惯,我看你不顺心,男人看不上女人,女人也看不上男人。在日常生活当中,两人就好像一对怨家一样,一个不在意对方的感受,另一个不在意对方的想法。

无论什么事情,也无论伴侣做得有多么好,都是相互之间看不上,反正就是感觉世上所有人都好,而自身的伴侣就一无是处,那样便是明显的三观不合。

二、日常生活的矛盾多

夫妻三观不合具体表现之一,在日常生活当中,无论做什么事情,两人就没法统一在一起。男人感觉应该要那样做,但是女人感觉应该那般做,无论是什么事,两夫妻都是争吵不休的。

当争执到没有一个结果的情况下,两人不是吵就是闹,弄得整天家中都是鸡飞狗跳的,总之双方都不容易退让,都不明白包容对方,两夫妻中间的矛盾始终没有停歇下来的情况。

三、大小事也不商议

在日常生活当中,无论是家中的大事,还是琐碎事,男人想干的事,他都自己去做,几乎就不会跟女人商议;女人也一样,自己想干什么,自己都按自己的想法解决。

两人仿佛便是同居舍友一样,你的事,你去解决,我的事,我自己解决,如果婚姻出了难题的情况下,那么就把责任归结为另一半的身上,随后就开始打闹。

四、同床异梦,无沟通交流

两夫妻在一起,虽然每天睡同一张床,但是每一个人的心里都心怀鬼胎。男人不爱对女说心里话,女人也不对男人说秘密,两人中间,连相互多说一句话都觉得是那么的难。

男人惦记着自己的秘密,女人也惦记着自己的小心思。一般来说,这两夫妻的心里都各自藏有另外一个人,只是不想要撕破脸皮,暂时维持现状而已。

五、对小孩的期待值不一样

男人期待未来小孩变成这样的人,女人期待小孩未来变成另外一样的人,在他们的心里,都感觉做这样的人比较好,随后在教育小孩的时候,男人说应该强调体育,女人却说要着重文化教育。

两夫妻的心里都拥不同的想法,拥有不一样的看法,总之在小孩的未来教育上,始终也没法统一,最终小孩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也被弄得糊里糊涂了。

六、没什么共同语言

夫妻虽然生活在一起,每天相伴,但就是没有共同的话题讨论,男人说的事情,女人没有一点兴趣;女人说的心事,男人没有一点感觉。两夫妻始终也聊不到一起,两人中间始终没有共同话题。

七、应对事儿的心理状态不一样

当夫妇在应对同一件事情的情况下,两人的心理状态彻底不一样。一件事情,男人感觉十分的重要,可是在女人的心里却一点也不在乎。两夫妻的心理状态始终没法维持在同一条水平线,两人的心里,始终感觉自己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

八、相互之间不明白迁就另一方

夫妇两人在一起,无论碰到什么事情,男人不迁就女人,女人也不迁就男人;男人不是斥责女人的不对,便是女人斥责男人做得不好……

在两人的心里,都不在意另一半的想法,也不在意另一方的情绪。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或许还会好一些,只要问题出现,两夫妻都不容易宽容另一方,也不会迁就对方,更不会替对方考虑一下。

三观不合的男女,从一开始就可能不应该选择走在一起,但既然双方有缘分能够组建家庭,那么还是应该尽最大的努力维持下去,就算有三观不合的表现,还是应该多尝试修复,少作放弃。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婚姻家庭纠纷表现形式,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酷斯法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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