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公司未缴纳社保怎么赔偿?
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公司未缴纳社保怎么赔偿? (一)
优质回答员工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偏偏单位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为了逃避赔偿责任,单位竟想方设法拖延时间。近日,在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死者家属获赔50万元。
2018年10月21日,小周下班,搭乘同事的“顺风”电动自行车回家。哪知,电动车途中不慎与一辆轻型货车相撞,小周被送至医院抢救,两天后不治身亡。
此前,小周已经在钟楼区一家公司工作了2年多,工作岗位为生产厂长。在此期间,公司没有为他缴纳社会保险费。小周的亲属办完丧事后,向钟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19年5月10日,工伤鉴定部门确认,小周的死亡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认定为工亡。
小周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74岁的老父亲没有收入来源,日子过得着实窘迫,万般无奈之下,老周向钟楼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江苏东臻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杰接受指派后,一边安抚死者亲属的情绪,一边调查取证。在掌握了大量事实材料后,徐律师陪同老周赶往公司,准备先行协商。可公司负责人起初一直避而不见,见面后又以公司经营不善、亏损严重、股东筹资困难等为由,不肯赔偿,导致老周情绪激动,协商一度陷入僵局。
徐律师动之以情,向公司负责人讲述了老周的遭遇和处境。老周已经74岁,身患多种疾病,一家人原本都靠小周的收入维持生活,如今,小周突然撒手人寰,给家庭带来的是灭顶之灾。可公司无动于衷,仍然表示让老周走法律途径解决。
协商无果,徐律师立即着手为老周申请劳动仲裁。结合当地的工人、农民人均收入和消费水平、抚养父母及子女义务等情况,徐律师在劳动仲裁申请书中详细列明了死者的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事故死亡补助金等各项费用的计算标准与依据。
在之后的几次庭审中,双方就单位是否应当支付老周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展开了激烈的辩论。针对单位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抗辩意见,徐律师指出,《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该公司没有为小周缴纳工伤保险费,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小周的工亡费用。
几次庭审后,徐律师通过释法说理,以情感人,换位思考等方法,终于说服单位达成了赔偿协议。公司同意支付死者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事故死亡补助金等共计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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