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法律程序!夫妻离婚程序怎么办理
2023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是离婚冷静期,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4、婚姻登记机构经审查符合离婚规定的,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同时,受理离婚登记申请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规定的身份证件。
对于诉讼离婚程序,离婚申请人需要直接去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立案,并通知给当事人。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通知给所有的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按照规定的时间召开庭审,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结束后,应当对案件作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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