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还需要什么证件。一个月冷静期后离婚还需带哪些材料
- 1、一个月冷静期后离婚还需带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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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冷静期后离婚还需带哪些材料 (一)

贡献者回答一个月冷静期后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者还须持失业证)。
3. 离婚介绍信。离婚介绍信应由:有单位的,由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村民和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从业人员、失业人员等由其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出具。(跨区应加盖街道办事处或镇婚姻登记专用章。)
4. 申请报告。内容包括各自陈述离婚意愿及原因。
5. 双方达成协议的协议书。是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及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等作出的文字协议。
6. 双方的《结婚证》(二份)。
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信息,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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