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怎么办--我要离婚,但是我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 1、我要离婚,但是我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 2、我想离婚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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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但是我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一)

最佳答案1、可以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我想离婚了,该怎么办? (二)
最佳答案您好,一般来说,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的话需要准备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上需载明您二位对婚姻关系的解除、子女抚养问题的决定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等)。在民政局做备案登记,待冷静期30天后,向民政部门提交上述材料,方可换取离婚证。
诉讼离婚的话,则需要提交起诉状、双方当事人身份信息、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及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但是双方对抚养权的争议及共有财产的分割争议过大时,需要涉及到保全、取证等程序,还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诉讼请求的内容,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了,每个环节都很重要。
希望能帮到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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