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不离婚债务怎么分配-不离婚债务能分割开吗?
#法律热点解读##头条创作挑战赛#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对于婚姻的忠贞和态度,决定了这段缘分能走多远。婚姻中,朝夕相处的两个人唯有相互依赖与信任,才能支撑住这个小家,一旦一方出轨,对于两个人的感情和家庭来说,都是致命一击。
案例回顾
于女士今年六十多岁,早年和前夫离婚,自己独自一人生活,多年的单身生活让她倍感孤独,一直希望能有一个互相照顾、共度余生的人携手夕阳红。
就在她与老友的一次聚会上,让她重遇了发小儿郑先生。据于女士回忆,年轻时,她与郑先生都喜欢京剧,经常一起切磋。后来因为家中搬家,俩人就失去了联系。这次聚会,让两个同样遭遇生活挫折的人重逢,很快两人便再次走到了一起。
于女士告诉我们,重逢后,她很想和郑先生携手安度晚年,然而郑先生却并未对她真心。他不仅隐瞒了自己三次离婚的婚史,还在婚后出轨了。
2023年年初,于女士发现,丈夫郑先生开始行踪诡异,夜不归宿。一开始对方还编理由搪塞自己,后来连理由都懒得编了,索性向她提出了离婚。在于女士一再追问下,郑先生的弟弟告诉她,哥哥早已经和她人同居。面对丈夫的背叛,于女士先后两次“上门寻夫”。丈夫不仅多次和第三者同时出现在公共场所,还举止暧昧、同居数日。与此同时她还得知,丈夫竟然背着她签署了老宅的拆迁协议,这更犹如晴天霹雳让于女士彻底崩溃。
于女士说,她打心眼里不想离婚,也不想再折腾,本以为退一步海阔天空,在民警和家人的调解下,于女士以为丈夫能改过自新回归家庭,可谁知,丈夫竟将自己赶出了家门。
据于女士说,她与郑先生2010年在一起,2015年领证结婚,并在结婚后将户口迁到这处拆迁的老宅内,老宅是于女士婆婆的房子,自己与郑先生结婚的这十年间一直租房生活。在老宅拆迁之前,也就是2004年,丈夫在大兴购置了一套工厂宿舍的上市二手房。于女士与郑先生结婚后,还在东戴河购置了一套小开间,用于两人度假时候小住。也因此在老宅拆迁的时候,丈夫索性选择了要安置补偿款不要房子。
如今的于女士面临家庭和财产的双重威胁,她该如何捍卫自己的婚姻,维护自己的权益,拿回属于自己的利益呢?让我们看看郭俊雅律师如何帮忙。
律师帮忙
北京市大理律师事务所的郭俊雅律师表示,本案中涉及的法律点,一个是他们婚姻关系仍然在存续,能不能在婚姻存续期间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还是说必须得离婚才能去分割?另外对于拆迁办分割的这笔钱,他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边有没有于女士的份额,丈夫有没有侵犯她的权益,有没有故意损害她的份额我们需要逐一进行分析。
如果于女士不想离婚,但是又想保全自己的财产,需要证明在婚内,另一方有转移、隐匿甚至破坏、侵害另一方财产的情况。如果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则可以提起婚内财产分割。
根据于女士叙述的情况,自己的户口早已登记在拆迁的房屋内,那么根据北京市的拆迁政策,在拆迁的时候本该有于女士一部分的拆迁利益。郑先生在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时候,实际上损害了于女士相关的拆迁利益,针对这一部分已经构成了侵害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一种形式,我们可以以此要求在婚内进行财产分割。
对于东戴河的房产,郭律师提醒于女士,虽然房产证上已经将全部份额都落在于女士名下,但并不能绝对的保证就属于于女士个人拥有,建议于女士与丈夫签订相关协议,表示清楚丈夫自愿放弃所有份额的意思,这样才能保障房产属于于女士个人拥有。
对于于女士提出的丈夫私下转移财产的事情,郭律师表示,有转账记录的可以查询,不管是将钱转给弟弟还是外人,都可以查的很清楚。但是,对于现金转出的部分,如果不能提供足够的证据很难证实。
由于于女士先后两次上第三者家中寻找丈夫均报警了,郭俊雅律师认为,民警的出警记录以及到派出所做过的相应笔录,都是很重要的证据,于女士可以保存好,以便后续维权的时候使用。
咨询最后,郭律师给于女士总结了三点建议:
第一,先跟丈夫补签房屋确权协议,明确东戴河房子归于女士个人所有;
第二,去拆迁办和派出所调取相关信息,证明丈夫出轨并损害隐匿夫妻共同财产,造成于女士重大财产损失;
第三,建议于女士收集资料,做好起诉丈夫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的准备。
编导手记
回顾于女士的经历,我们不得不感慨,婚姻应该是神圣的,在婚姻中,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共同面对生活中的风雨,才是维系关系的基石。在这条道路上,不论是少年夫妻,还是老来相伴,都希望心怀爱情的人们,可以珍惜来之不易的缘分,让它成为一段美好的人生旅程。
我们通过阅读,知道的越多,能解决的问题就会越多,对待世界的看法也随之改变。所以通过本文,酷斯法相信大家的知识有所增进,明白了夫妻不离婚债务怎么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