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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

2024-08-14 21:50 分类:抚养 阅读:
 

父母离异后,孩子判给母亲抚养,那孩子长大后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吗? (一)

父母离异后,孩子判给母亲抚养,那孩子长大后有赡养父亲的义务吗?

贡献者回答有赡养父亲的义务,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如下:

1、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3、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扩展资料

赡养人的义务具体表现为几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离婚后孩子的心理 (二)

贡献者回答离婚后孩子的心理

首先应该让他妈妈静下心来好好和孩子谈一谈,包括为什么离婚以及离婚后的心情,还有对孩子的期望。还有,男孩子应该有保护妈妈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如此。其次,要和孩子的老师取得联络,看老师能不能和孩子谈一谈,可能会从另外的角度揭开孩子心理的疙瘩。

离婚后,如何应对孩子的心理变化

夫妻感情破裂到离婚,以至再婚的整个过程,都会给孩子的心理带来痛苦和折磨。如果父母不注重教育,往往会使孩子形成一些不正常的心理品质,严重的可能导致心理疾病。父母离婚前后孩子会出现以下几种心理变化: (1)不安全感。 父母离婚前后,孩子常常没有安全感。当父母各自陷入复杂的感情和法律纠纷中时,往往把主要精力用于考虑自己的事情,对孩子的注意、关心减少,这时的孩子往往感到迷悯。他们会觉得被父母遗忘或不受重视。孩子常常会问自己,“谁会要我”,“当我需要帮助时,我该去找谁”。这种不安全感,会使孩子处于感情脆弱、经不起打击的状态,做事畏首畏尾。 (2)内疚感: 孩子常常把自己的某些过错,看成是引起父母关系变化的原因。这种曲解,易使孩子陷入烦恼并常常自责。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夫妻吵架时,孩子在一旁哭喊:“爸爸、妈妈我听话,我再也不捣乱了,你们别吵了……”过去十分活跃、机灵而聪明的孩子,因为父母关系的改变,而变得退缩、消极,对周围环境不感兴趣,常常沉浸在内疚之中,这种自责心理,将导致孩子出现逃避现实的心理状态。 (3)自卑、猜疑心理: 孩子因缺父或缺母,自感不如别人。因遭到旁人的嘲笑、冷落而形成自卑心理。他们常常表现为情绪忧伤,孤僻,畏缩,做事缺乏自信心。年龄大的儿童,还会产生猜疑心理,怀疑别人看不起他,欺负他,对别人的言行易产生误会,导致人际关系障碍。 (4)补偿心理: 失去父爱或母爱的孩子,常常感到空虚,祈盼在感情上得到补偿,个别儿童进入青春期以后,往往会在“感情补偿心理”的驱使下,盲目地向异性求爱,犯性错误。 (5)逆反心理: 由于温暖家庭的解体,孩子一时无法接受,心理失去平衡,易形成逆反心理,对周围的人产生对抗行为,表现为毫无理由地拒绝他人的要求,谁的话也听不进去。他们会无故指责父母,顶撞老师,对人持冷酷的态度。 因为缺父缺母形成逆反心理的儿童都属年龄比较大的儿童。这些儿童的逆反心理多半是由于受到旁人冷落、嘲笑而逐渐形成,其中,原来家庭比较美满、生活条件优越、突然家遭不幸的儿童,最易形成逆反心理,产生对抗行为。有1个12岁的女孩,母亲因生活作风问题,父亲与之离婚,她随父亲与奶奶一起生活。父母离婚后,父亲、奶奶、亲戚甚至小同伴都经常当着她的面指责、辱骂其母亲,使她觉得母亲既可亲、又可恨,又觉得指责并数落母亲的人都可恨,于是产生了种种矛盾与复杂的心理状态,表现出强烈的逆反心理和对抗行为。她很希望见到妈妈,但妈妈来看她时,她却故意躲起来。妈妈说的话,她不听,妈妈给她买的衣服,她 *** 。 如何弥补孩子心灵的创伤 对于生活在这些家庭环境中的孩子,如何运用正确的教育和亲切的关怀,来弥补孩子心灵的创伤,使孩子能健康成长极为重要。 (1)给孩子充分的爱抚 有些家庭解体后,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另一方来看望孩子。有些父母还告诉孩子:“是你爸爸不要你了,他走了。”或“是你妈妈不要你了,她走了。”这些做法不但剥夺了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以致爱的权利,而且在孩子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创伤,埋下了仇恨的种子。 有位母亲离婚后把自己的仇恨转嫁给孩子,从小教育女儿,男人不是好东西,离他们远点。结果这个女孩从小到大不敢和男性接触,恨男人,厌恶男人,最后导致性变态。母亲自私的感情,毁掉了孩子一生的幸福。 父母应尽自己最大的努力,负起对孩子的责任,让孩子在爱抚中健康成长。要让孩子明白,父母虽然离婚了,但并不改变对他的爱。无论父亲或母亲是否和他生活在一起,都不意味着要甩掉他,不爱他。 (2)不要让孩子成为父母竞争的牺牲品 有些父母离婚后都想要孩子,于是,双方争着满足孩子的种种要求,以讨孩子的欢心。有的父母相反,谁都认为孩子是负担。无论是哪种,都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有的孩子学会了控制父母,利用父亲的力量去控制母亲,利用母亲的力量去控制父亲,变得自私、虚伪、爱说谎。父母在离婚后,仍应注意对孩子教育的一致性、一贯性。并用挚诚的爱心赢得孩子的尊敬与回报,而不应让孩子成为彼此竞争的牺牲品。 (3)不要让孩子充当丈夫或妻子替代角色 离婚后的父母,往往感情上孤独、寂寞,容易把孩子作为精神上的寄托,把自己全部的精力和爱倾注在孩子的身上,同时也希望孩子能陪伴自己,慰藉自己。这样做的结果,使孩子养成对父母不健康的依赖性,无法独立。父母对孩子的感情依赖也越来越重,使孩子感到精神压力,这种精神压力超越了孩子能力所承担的程度,扮演了替代爸爸、**的角色,这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是有害的。 有一个男孩,自幼父母离婚,和母亲一起生活。他和母亲盖一条被子,母亲在儿子身上得到了慰藉,儿子也习惯在母亲的怀抱中进入梦乡。母子在睡前总是爱抚一番才入睡,这在孩子幼年是无妨的。但当孩子进入青春期后,终于有一天,和母亲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这位男孩由于忍受不了心理压力,导致神经错乱。母亲畸形的感情替代,给孩子带来了终身痛苦。 夫妻离婚后,应和其他朋友一起出去散散心,参加一些社交活动,使自己的生活充实起来,不要因此影响了孩子独立生活、健康向上的个性品质。 (4)鼓励孩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父母离婚,孩子往往心情不好,不喜欢社交。父母应鼓励孩子参加集体活动。根据他们的年龄,送进托儿所、幼儿园或学校,让他们和伙伴们在一起游戏、学习,使他们变得心情舒畅、开朗、活泼。鼓励孩子发展自己的兴趣、特长,如让孩子去学乐器、唱歌、绘画等。孩子有了兴趣爱好,精神生活充实了,也会尽早从父母离婚所造成的阴影中走出来。 如何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气氛 父母们一定要意识到,家庭气氛对孩子的成长将起到重要的、潜移默化的作用,一定要注意营造一个良好的家庭气氛。 第一,家庭成员之间应相互关心,相互尊重。老人要体谅小辈,小辈要孝敬老人。婆媳不和是常见的家庭矛盾,需要双方多多努力,相互谅解,夫妻俩更要相亲相爱,同心同德。 第二,父母之间要尽量避免在孩子面前发生冲突,吵吵闹闹,甚至打架。这样会让孩子受到惊吓,手足无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第三,民主是良好的家庭气氛中不可缺少的要素。重要的决定,应该由全体家庭成员,包括孩子,一起协商后作出,尤其是父母与子女之间,若建立了一种民主平等的关系,将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家庭气氛。 第四,要力求使家庭的气氛保持一种轻松的状态。若家庭气氛太沉闷、太压抑,对孩子的心理发展是不利的。如父母在外面有什么不顺心、不愉快,不应该将它带回家里来,更不应该将它朝孩子发泄。父母对孩子学习方面的压力也不要太大。

离婚后怎样安抚5岁孩子的心理情绪

1、告诉孩子你们爱他。一起心平气和地告诉孩子真相,还应强调一点,就是无论怎样,你们都会永远爱他和照顾他。

2、调节好自身的心态,积极、坚强地面对现实,给孩子树立榜样,这样,您的孩子才会有安全感,才不会感到自卑,才能积极进取。

3、调整对待孩子的尺度。一方面要给予孩子真诚的关爱和呵护,关心他在幼儿园的生活、学习情形,让他不会觉得被冷落;另一方面,也应该培养孩子的独立性,不要娇惯他,因为对单亲孩子而言,将来会碰到更多的困难,从小培养坚强、自立的性格,对他大有好处。鼓励孩子大胆地去交朋友、参加各类社交活动。

4、离婚后不具有监护权的父母,应经常去探望孩子,多跟孩子玩耍和交流,让孩子感受到生父或生母的温暖,使孩子在精神上得到安抚,心理上获得平衡。

离婚后怎么做好孩子的心理辅导?

你要像他的同龄朋友一样和他平等相处,或者把他当个大男生,让他分担你的事物和心情,诉说你们彼此的快乐和烦恼,比如为什么要离婚,怎样过的更开心,怎样帮助别人

让他长大,不要有负罪感,让他在帮助别人时忘记自己的小烦恼, 千 万 别 把 男 孩 子 像 小 雏 鸟 一 样 护 著 ,他比你想象得坚强和成熟,要爱孩子就让他把妈妈当孩子,培养他的责任感和理解别人体贴别人的好行为心理!

和他一起去旅游,让他决定每一次的地点,让他帮你打点行装.

邀请他的一些合得来同学来家里玩.

让孩子和你每天一起大笑几次.

忙不是理由,你离婚没错,因为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想爱孩子就让他爱所有人.

关心孩子,重心应放在孩子身上而不是关心工作,应该多于孩子交流,引导孩子往积极的方面去,要是孩子很大了那思想就根深蒂固了,及早开导教育为好

离婚后谁在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和快乐

没有谁会说自己的婚姻会一帆风顺,也没有谁敢于保证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即使伤害自己也不会触及孩子,回头看看诸多婚姻悲剧中的孩子,离开了爸爸妈妈,更多是被送给爷爷奶奶,或是远离父母的地方,如果父母心里还记得孩子,也会抽时间看看孩子给予孩子关爱和呵护,有的父母干脆视孩子为自己的累赘,会想方设法不去触及这份伤痛,会自私地认为自己的今天都是孩子带来的,也有的爸爸妈妈选择离婚,因为对对方的恨,当爱变成恨,在自己留下孩子后会沉浸曾经的心痛中,会一再指责和抱怨对方对自己的不公平,让孩子代替对方的位置,如果是这样,可以想象孩子的内心会受到如何的打击,如何在成长中去信任一个人,连自己的爸爸妈妈都不能相信还有谁值得自己相信,心中拥有的也是恨,恨自己的爸爸妈妈生下自己,同时也为孩子以后的生活和成长带来无尽的伤痛。 也有很多父母的确因为两人不能生活在一起,但会尽一个爸爸妈妈的责任,会用自己的爱来呵护和陪伴孩子,让孩子清楚两人走到今天不是孩子做错什么,而是大人之间的问题,但不论怎么样他们都是孩子的爸爸妈妈,他们会尽一个爸爸妈妈的责任,会给予孩子心灵的安慰和快乐,让孩子活得开心舒适没有压力,回头看看很多离婚后孩子,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同样很争气活得很洒脱,比很多完整家庭的孩子活得还阳光自信,父母离婚是父母的事情,而不要拿孩子成为两人婚姻的赌注,也不要拿孩子来勉强维系这份艰难的婚姻,在自己做出选择前,是否记得自己的身份,自己是谁,在孩子面前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有一个孩子陪伴自己也是很幸福快乐的事情,问题是在这份爱的背后,作为爸爸妈妈如何面对和经营这份爱,值得反思。 离婚后孩子留给谁真的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作为爸爸妈妈能否尽自己责任,很多离婚后的父母,为了表达自己的爱,会想方设法满足孩子的需要,只要孩子开口基本不会反对,因为对孩子的歉疚,因为对孩子的伤害让爸爸妈妈没有原则满足孩子,希望孩子能够开心快乐,但回头看看今天的孩子,又有几个孩子是因为物质方面缺乏出现问题呢,更多的孩子是因为心理和精神的缺失变得冷漠,因为没有得到爸爸妈妈的爱让孩子难以相信自己的身边还有爱,连自己的爸爸妈妈都抛弃自己,都讨厌自己,在孩子长大后又怎么相信会有谁爱自己,就像很多很容易上当受骗的孩子,因为不知道什么是爱,也不知道如何来衡量这份爱,只要对对自己好,只要能够让自己开心,只自我感觉舒服就好,很多时候就是因为这份所谓的感觉给孩子身心带来无尽的伤害,更多的是在恋爱和婚姻中,这份伤痛何尝不是心酸和无助,作为父母又怎么能够推卸掉自身的责任呢? 父母离婚没有问题,既然两人不能再继续,就没有必要勉强维系,但大人的问题需要大人来负责,而不要危及自己的孩子,不要让孩子成为两人婚姻的导火索,就像很多人为了证明自己的爱而有了孩子,但生活很现实,在这份爱的背后作为当事人是否准备好,是否懂得来接受和承担这份责任,也许是一个值得反思的话题。爱孩子不只是说,更多的是需要爸爸妈妈用心来给予,在生活点滴中来引导和影响孩子,只要彼此拥有爱,带着一份爱的心陪伴相信孩子一定会过得很阳光很自信,活出属于自己的开心和快乐同时也会用自己的行动来回报自己的爸爸妈妈。

离婚后不看孩子的爸爸 离婚后不看孩子是什么心理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对父母对孩子的心理是怎样的

无助

非常无助

想跟你们在一起

又怕跟你们在一起

反正挺闷的

孩子现在不需要你的钱,是你的爱!

真心的对孩子好就行了。别参杂你们原夫妻的感情在里面就可以了。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心里问题

平静自己的心态,找个时间好好和孩子沟通一下。

告诉孩子,离婚不是问题。因为父母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想法,很多的事情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双方分开会更好一些,那么请你支援父母的决定。

在特定的时间里父母可能不会生活在一起,但是女儿永远都有爱你的爸爸妈妈,爸爸妈妈会和以前一样的爱你,守候你,和你一起长大。

踏踏实实的走在路上,努力学习,是对父母的最好回报。长大的你会体会,明白,大人们的选择。

尊重父母的选择,努力学习。加油,宝贝!

离婚后亏欠孩子的心情说说

亏欠孩子的日后补上,加倍偿还,而不是一句说说代替的

关于子女抚养 (三)

贡献者回答关于“关于子女抚养法”的相关解答如下: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离婚之后关于子女抚养参考如下,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用母乳哺养,对婴儿的生长发育最为有利。从婴儿的生长发育的利益考虑,夫妻离婚后,凡是正处于用母乳喂养的子女,应依法由哺乳的母亲抚养。但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孩子出生后,是不用母乳喂养的。对于这样的情况,当夫妻离婚时,如何判定孩子的抚养归属?司法解释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两周岁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本条还规定:“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夫妻离婚后,对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因此,当父母双方对抚养未成年子女发生争议时,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尽可能争取当事人以协议方式解决。在当事人双方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由父方抚养,或随母方生活,或者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对上述几种抚养方式的解决,法院都是可以准许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注意以下问题:对两周岁未成年的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双方对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予准许。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对单方负担全部抚育费的请求,不予准许。★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从上文,大家可以得知关于简述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的一些信息,相信看完本文的你,已经知道怎么做了,酷斯法希望这篇文章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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