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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离婚男方要给女方抚养费吗~俄罗斯离婚男方必须付赡养费

2024-07-26 13:40 分类:抚养 阅读:
 

我想知道婚姻法 (一)

我想知道婚姻法

贡献者回答婚姻法

目录·婚姻法的概念

·婚姻法在不同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外国婚姻法的历史与概况

·中国婚姻法的历史与发展现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结 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 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1. law of marriage

指“婚姻之法”/“婚姻法律”/调整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

〖参见 婚姻家庭法、民法典、民法〗

2. marriage law

特指单行的“婚姻法”

〖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婚姻法的概念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

婚姻法的内容多数为强行性规范,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除婚姻外,还包括家庭关系,其名称是在扩大意义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既有结婚、夫妻关系和离婚的规定,又有关于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员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其内容较亲属法窄,但较狭义的婚姻法宽,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狭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婚姻关系,其名称是在严格意义上使用的,如《南斯拉夫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和婚姻中的法律关系由本法规定”,不涉及其他事项。

婚姻法在不同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婚姻法在各个时代、各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其编制方法也不尽相同。古代法律多采取诸法合体的形式,不论中国、外国,都没有独立的婚姻法。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一般都包括在内容庞杂的统一法典内。长时期中,婚姻立法不够完备,因此,伦理规范和宗教教义在调整婚姻关系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在资本主义各国法律体系中,婚姻法也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是作为亲属法的组成部分,附属于民法的。在立法形式上,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把亲属法编入民法典。英美法系各国的亲属法,一般是由多数的单行法规构成的,如婚姻法、家庭法、已婚妇女财产法、离婚法等,名称不一,但它们都是各该国家民法的组成部分。因为,在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基础上,婚姻家庭关系实际上是从属于财产关系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婚姻家庭关系摆脱了私有财产的支配,它主要是一种存在于特定成员间的人身关系,其中的财产关系只不过是上述人身关系引起的法律后果。因而婚姻法不再附属于民法,而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部门。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虽然条文不多,内容也较简要,但都是全面规定婚姻家庭制度的独立法律。

外国婚姻法的历史与概况

【古巴比伦和古罗马的婚姻法】

早期奴隶制国家的婚姻立法,可以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汉穆拉比法典》中的有关制度为代表。这个法典公开肯定买卖婚姻,在夫妻关系中,丈夫享有种种特权,甚至得将其妻交与债权人充当债奴;在亲子关系中,家长的权力极大,有权决定子女的婚事,甚至有权将子女出卖为奴;在婚姻终止的问题上,男女双方也很不平等,自由民可以遗弃未生子之妻,只须付与女方相当于聘金的费用并返还其嫁妆。

古罗马是高度发达的奴隶制国家,其婚姻立法远较同时代的许多国家完备。早在《十二铜表法》(见罗马法)中,就有关于家长权等规定。从共和国时期(公元前6世纪末~前1世纪后半期)到帝国时期(公元前30~公元476),民众大会通过的法律,元老院的决议,皇帝的敕令等,是婚姻家庭法的重要渊源。罗马法规定实行婚约制度。结婚问题在市民法和万民法中有不同的规定。市民法上的婚姻方式盛行于罗马前期(公元前30~公元284),后期(284~476)逐渐为万民法的合意婚所取代。在家庭关系方面,家父权和夫权在罗马法上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婚姻终止的原因有三:配偶死亡、自由或市民身份的丧失和离婚。罗马自《十二铜表法》到《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1000余年中,婚姻立法的变化很大。前期的法律十分严峻,夫妻、父母子女、家长和家属间的人身依附关系十分突出。后期由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人身依附关系有所削弱,法律也比同时代的其他国家进步。其中很多规定对后世影响很大,不少内容为资本主义国家的亲属法所继承。

【欧洲中世纪的婚姻法】

在整个中世纪,欧洲各国婚姻立法的发展比较缓慢,其渊源主要来自习惯法、寺院法(见教会法)和罗马法三个方面。早期封建制国家的一些具有代表性的法典,如法兰克的《萨利克法典》和《里普利安法典》中有关婚姻家庭的规定,主要是习惯法的汇集。它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纪元后的数百年内,基督教在欧洲许多地区广泛传播。随着教权的伸张和教令的统一,寺院法从11、12世纪进入全盛时期。在有关婚姻、家庭、监护、继承、收养等问题上,寺院法的权威凌驾于世俗立法之上。1234年教皇格列高利九世命佩尼亚福特的雷蒙德编撰的教令汇编第4编即为婚姻法。到宗教改革以后,婚姻家庭问题上的立法权才逐渐由教会转入国家手中,这一过程被称为“婚姻还俗运动”。

欧洲中世纪(公元12~15世纪)末期还发生了罗马法复兴运动(见注释法学派),使罗马亲属法的原理和规则对各国婚姻家庭立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宗教改革(16世纪)和罗马法的复兴,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从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到资本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转变。

【资本主义国家的婚姻立法】

① 近代法国、德国民法典中的亲属法

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亲属立法发生了很大变化。“婚姻自由”和“男女平等”,在形式上已被奉为神圣的法律原则。而实质上,资产阶级婚姻家庭在更大的程度上受着商品货币关系的支配。《共产党宣言》指出:“资产阶级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把这种关系变成了单纯的金钱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4页)。

1804年《法国民法典》中有关亲属制度的规定,在早期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中是很有代表性的。这些规定包括结婚、离婚、父母子女、收养与非正式监护、亲权、未成年、监护及亲权解除、夫妻财产契约及夫妻间相互权利以及继承等内容,全面表达了资本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要求,在欧洲亲属立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在贯彻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民主”等原则时,它在亲属法方面的规定远不如财产法方面的规定,还有不少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的痕迹。

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是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时期的产物。它在亲属部分中吸取了1804年《法国民法典》的成果,同时反映了当时的时代特点。在内容上比《法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更加完善,形式和立法技巧也更加周密、成熟,至今仍为联邦德国所沿用。民主德国则于1965年12月20日颁布了新的《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亲属法典》。

② 英美法中的亲属法

和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中的亲属法一样,都是资本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法律形式。两者在原则上和具体规定上有许多共同之处。但是,英国法受罗马法的影响较少。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方面,普通法和衡平法起着很大的作用,在从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向资本主义婚姻家庭制度转变的过程中,英国亲属法的改革是以保守著称的。

美国各州的婚姻立法主要以英国法为其渊源。由于两国的条件不同,英国法中某些明显的封建残余,没有为美国法所承袭。在美国,依各州制定法而成立的法律婚和依普通法而成立的习惯婚同时并存。关于结婚的条件、离婚的理由等问题,各州法律的规定不尽相同。1970年美国的州法律全国统一委员会通过的《统一结婚离婚法》只有极少数州采用。

③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婚姻立法的趋势

许多资本主义国家都不断修改婚姻立法,使之更加符合社会现实和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如亲属制度中的封建残余进一步被破除;男女两性在家庭中的法律地位在形式上趋于平等;在婚姻解除问题上也有从限制离婚主义向自由离婚主义发展的趋势。对于资本主义国家在婚姻立法方面所作的一些具有积极意义的改革,只有联系各国的实际状况才能作出恰当的评价。因为这些国家还存在许多给婚姻家庭关系带来重大消极影响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仅凭婚姻立法上的措施是无法解决的。

〖苏联的婚姻法〗 帝俄时代的亲属法具有浓厚的封建性和宗教传统。1917年十月革命以后,苏联对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采取了许多重大的立法措施。1917年12月18日,革命政权颁发了《关于民事婚姻、子女及实施户籍登记簿的法令》;不久又颁发了《关于离婚的法令》。这些法令对废除反动法律,排除宗教势力对婚姻家庭的干预,都起了重要的作用。1918年9月16日,全俄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通过《俄罗斯联邦户籍登记、婚姻、家庭和监护法典》,于同年10月22日起施行。1926年11月19日又通过了《俄罗斯联邦婚姻、家庭和监护法典》,192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苏联各加盟共和国的婚姻家庭立法中具有代表性的法典。1968年6月27日,苏联最高苏维埃颁布了《苏联和各加盟共和国婚姻和家庭立法纲要》,并在决议中要求各加盟共和国的立法必须符合该纲要的精神。此后,苏联各加盟共和国相继颁布了婚姻家庭法典。

中国婚姻法的历史与发展现状

【中国奴隶制、封建制时代的婚姻法】

在中国整个奴隶制时代,婚姻家庭关系主要是由维护宗法家族制度的礼和统治阶级认可的习惯来调整。在冠、昏、丧、祭、乡、相见的六礼中,婚(昏)为其一。嫁娶中又有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的“六礼”,婚姻离异方面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以及男女、夫妇关系中的“三从四德”等,都发端于奴隶制时代(见封建婚姻制度)。

封建社会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礼、法并用。

战国时《法经》,以奸淫入于杂律。秦简已有“家罪”之名。

汉《九章律》(见汉代法规)以户律规定婚姻、户籍、赋税等。

三国、两晋、南北朝,上承汉制而有所增减,魏律(见三国法规)、晋律(见晋代法规)中均有户律。北齐律以婚事附于户,改称婚户律、北周律则分列婚姻、户禁两篇(见北朝法规)。南朝诸国基本上沿用晋律。

隋(《开皇律》)将婚户合而为一。《大业律》再次分为户律和婚律(见隋代法规)。

到了唐代,中国封建社会的婚姻立法臻于完备。现存的《永徽律》(见唐代法规)以《户婚》为第四篇,计46条,不仅是以后各代婚姻立法的蓝本,而且远播域外,对周围一些国家也有相当的影响。

宋代以户婚律载于《宋刑统》,并在户令中重申良贱不婚等规定。

辽、金、元的法律均有关于户婚的内容。

明律(见明代法规)在户律中有婚姻等门,清律一仍其旧。明代在调整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已有与律并行的例。在清代法律体系中,例的地位更加重要,除律文后附有例外,刑部例中也有婚姻一目。

古代婚姻制度详见于礼而略于律,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调整并不是全面的,除了与刑相关的问题外,其他均由礼来调整,这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婚姻立法的一个重要特点。

【中华民国时期的民法亲属编】

国民党政府于1930年12月26日公布,1931年5月5日施行的民法亲属编,内容上与北洋政府制订的民律第二次草案一脉相承,并且大量地搬用了德国、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亲属法的有关条文,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在法律上的表现。

【革命根据地的婚姻立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政权就开始了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制建设。1931年11月2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有关婚姻条例的决议,同年12月1日,颁行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后又加以修改,于1934年4月8日颁行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法》。其主要内容是:确定婚姻自由,废除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婚姻制度;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一夫多妻;实行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保护红军战士的婚姻。其后,许多革命根据地都制定了地区性的法律,有1939年4月的《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1942年12月的《陕甘宁边区抗属离婚处理办法》、1942年1月的《晋冀鲁豫边区婚姻暂行条例》,1943年的《晋察冀边区婚姻条例》等。这些法令的基本精神都是废除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新民主主义的婚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婚姻立法】

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全文分为8章,包括原则、结婚、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父母子女间的关系、离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离婚后的财产和生活及附则,共27条。内容以调整婚姻关系为主,同时涉及家庭关系方面的各种重要问题。“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就是该法在原则问题上所作的重要规定。为了肃清封建婚姻制度的残余,该法还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纳妾、收童养媳、干涉寡妇婚姻自由、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等。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结 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四章 离 婚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条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二章 结 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十三条 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十四条 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第十六条 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 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第四章 离 婚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五章 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 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自治州、自治县制定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一条 本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

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全世界各国离婚率排行榜详细调查。 (二)

贡献者回答世界上离婚率最高的国家排名:第一名马尔代夫;第二名白俄罗斯;第3名比利时;第4名俄罗斯;第5名美国;第6名乌克兰;第7名葡萄牙;第8名捷克共和国;第9名瑞典;第10名匈牙利。

下面以倒序排列的形式简单说一说

第10名.匈牙利

2010年,欧盟统计局指出,匈牙利是离婚率排名世界第三的国家。统计显示,67%的婚姻以离婚告终,每千位居民每年3.6结婚率,2.5离婚率。每10位匈牙利成年男性就有一位离婚者,女性12.4%有过失败的婚姻的经历。

这些数字不容乐观。经济发展专家表示,法庭处理离婚程序过于轻松和简单助长了离婚率的增加,年轻夫妻只是因为一件小事就轻易离婚。

第9名.瑞典

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总是荣登高离婚率榜单,而且排名近期并无改善。数据显示,仅2013年就有25100人瑞典人离婚,其中超过100对婚姻持续了不到一年时间。

世界上离婚率最高的国家离婚率排名

瑞 典于1974年简化离婚法律程序,从那时起,每年增加数千人离婚。今天的统计数据显示,约47%的婚姻在这个国家以离婚告终。研究员格伦·桑德斯特罗姆 (Glenn Sandström)认为,政府强大的福利体系可以让女性在经济上应付自如,而不依赖她的丈夫是主要原因。证据指出社会福利和离婚的增加有着几乎相同的增长曲线。

第8名.捷克共和国

1960 年,捷克的离婚率只有16%,而2005年,已达50%,这使捷克成为当时离婚率最高的国家。今天,更是可悲的达到66%。查尔斯大学的教授JityaRychtarikova 认为,二战后,捷克妇女大规模放弃家庭主妇职业出去工作,与男子平等,夫妻彼此财务独立而导致离婚率快速增加。Richtarikova还援引数据指出, 家庭受教育水平低的比学历高的家庭的离婚更快。

第7名.葡萄牙

国家统计研究所的专家报道,葡萄牙的高离婚率与生育率下降有关。如今该国离婚率已达68%,位居欧盟第二位。在葡萄牙,每天有70个家庭破裂。

第6名.乌克兰

在乌克兰,42%的婚姻以离婚告终。统计指出,这里结婚比其他欧洲国家更快,离婚也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此外,几乎有四分之一的婚姻,因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平庸、酗酒而导致婚姻失败。大规模导致离婚的另一个因素是经济困难,生活水平低。

孩子们的存在并没有阻止父母离婚,离婚程序在乌克兰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简单,离婚必须支付给孩子的子女抚养费是非常小的(不到50美元一个月),这几乎没有显著障碍。所以今天单亲家庭的数量大约是20%。

第5名.美国

美国的离婚率是53%,近年来有增无减。2000年以来,这个数据正在快速增长。而在美国有一个有趣的现象:经常结婚的人经常离婚。比例如下:第一婚姻失败约41%,第二次婚姻60%,第三婚姻的离婚率达到73%。出人意料的是,似乎人们不从他们的错误中吸取教训。

美国专家指出离婚的主要原因包括:经济困难,家庭身体和心理暴力,失去兴趣,配偶彼此背叛等。

第4名.俄罗斯

俄罗斯也是离婚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比例为51%。而且有增长趋势。

俄罗斯离婚的主要问题在于夫妻缺乏住房,经济困难和酗酒。住房条件差,能迅速破坏最强烈的情感。在俄罗斯,还有很多家庭的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在同一间公寓,夫妻根本无独立生活空间,而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正常的家庭生活也都会出问题。

第3名.比利时

3.比利时,欧盟公民最富有的国家,也是离婚率最高的国家,离婚率高达71%。专家们抱怨过高的生活水平和和过于优越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们并不需要对方,感情稍 微冷淡就立刻离婚。在上世纪70年代,当时并没有这样的纷繁慷慨的社会保障,离婚率仅为9.2%。如今,离婚这么高,他们认为是一个完全自然的结果,而不 是一个偶然因素。

第2名.白俄罗斯

许多统计学家把白俄罗斯排名在世界离婚率第二位,高达到68%。也是堕胎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在白俄罗斯,类似的情况很多解释是失去对上帝的信仰,远离传统宗教价值观。事实上,公民超过40%的人认为自己是无神论者,所以教会紧急呼吁,为保护家庭应该彻底杜绝人工流产。

第1名.马尔代夫

马 尔代夫在人口方面是一个小岛国,但在离婚率方面,却排名世界第一。目前,离婚在这个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的数量都要多。这特别奇怪,因为在马尔代夫占主导地位的宗教是伊斯兰教,伊斯兰追随者被认为是更重视家庭。尽管穆斯林解除婚姻关系一直是令人惊讶的简单(只需三次说“塔拉克”,婚姻即被视为无效),但伊斯 兰教对离婚的态度和穆斯林国家在离婚率这一指标远远低于其他国家。马尔代夫,由于某种原因比较反常。

数据每天也是在变动的,此数据也是仅供参考。

朱莉和皮特为赡养费撕破脸闹起来了,为什么却被说成是“笑话”? (三)

贡献者回答先来简单介绍一下朱莉和皮特。

朱莉,全名安吉丽娜·朱莉(又译作安杰利娜·朱莉)(英语:Angelina Jolie,1975年6月4日-),本名安吉丽娜·朱莉·沃特(Angelina Jolie Voight),美国影坛超级巨星、著名女演员、慈善家、社会活动家,美国纽约大学校友,联合国儿童亲善大使。[1]她两度入围奥斯卡金像奖,并在2000年以《移魂女郎》获得第72届奥斯卡最佳女配角。

皮特,威廉·布拉德利·皮特(英语:William Bradley Pitt,1963年12月18日-)或简称布拉德·皮特(Brad Pitt),是一名美国男演员及电影制片人。1991年,《塞尔玛与路易丝》成为皮特从影的成名作。1995年,皮特凭科幻片《十二只猴子》首次夺得金球奖最佳电影男配角及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提名,而后又因剧情片《燃情岁月》(1994年)、《通天塔》(2006年)等获金球奖最佳电影男主角和男配角提名。皮特最终于《好莱坞往事》(2019年)获得第一个奥斯卡最佳男配角奖。

朱莉和皮特之前有过一段婚姻,2016年9月19日,茱莉突然向法院递交离婚申请,曾经的好莱坞头号梦幻CP,猝不及防地就开始了互黑开撕——为了争夺6个孩子的抚养权。也正是因为双方在这个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共识,所以这婚就一直没离利索。那么,朱莉和皮特为赡养费撕破脸闹起来了,为什么却被说成是“笑话”?

原来,茱莉要求法庭颁布一份正式的“子女抚养令”,用法律的形式,敦促并约束皮特切实履行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义务。茱莉说的是:她跟皮特有一份非正式协议,但是皮特“根本没有履行该协议”,所以这两年来,皮特“从未支付过‘有意义’(meaningful)的子女抚养费”。

针对茱莉这轮的DPS,皮特还没有做出回应,不过,《TMZ》的一位“消息人士”先出来爆料了:茱莉所说的非正式协议的确存在,但皮特付钱给她的方式,远远多过协议所列出的。总之就是在五花八门的名头之下,皮特至少已支付她几百万美金。所以,“茱莉女士所称的从未支付过有意义的抚养费,完全是个笑话”。

前不久皮特又获得了新特权:这个夏天可以跟孩子们呆在一起较长时间,并且茱莉可以不在场;茱莉必须把孩子们的手机号告知皮特,允许他们不经由她直接联系。也许,随着抚养权之争中皮特越来越多的阶段性胜利,茱莉急了。

说实在的,6个孩子,老大Maddox快19岁了,最小的双胞胎也已满12岁,一睁眼一闭眼,都快到了独立成人的年纪。为了把这区区几年的抚养权攥在手里,父母不惜撕破脸,互爆对方黑料,这真的算“对孩子们的成长负责”吗?难怪被人说是“笑话”。

初二政治案例分析 (四)

贡献者回答初二政治案例 1、汽车不翼而飞 家住北京石景山区的历文旭,2000年春节前夕,开着一辆白色微型面包车,带上家人和亲戚到北京市玉泉电器城购物,当他们带着买好的东西准备离开时,却发现自己的车不翼而飞。历文旭找到停车场的负责人,负责人却拒绝承担任何责任。因此,历文旭把玉泉电器城、石安停车场等三家相关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丢车损失。据调查,历文旭把车停放在商场外的石安停车场上,停车场工作人员向他收取一元钱的停车费,历文旭得到一张收费发票。〈1〉停车场认为:“只收一元钱,却要保证几万元的财产安全,是不合理的”。你认为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2〉根据调查,有的停车场怕承担责任,而在发票上声称:他们收的是占地费、地名费,对所停放的车辆发生丢失概不负责,而在发票上印上 “丢失自负"字样。如发生丢车现象,停车场是否要负责赔偿?为什么? 2、超市里的小偷名单 广东省肇庆市有一家自选商场。商场老板黄献忠看到商场失窃严重,设了警示牌、监视器,还别出心裁地设了一块“小偷公告牌"。把当场捉住的小偷姓名、住址登记在公告牌上,以示警告。2000年春节前后有两名 10岁左右的孩子因被怀疑偷窃商场的东西,而被工作人员带进办公室审问。当场 从一个孩子身上搜出一些物品,商场强迫两小孩写了一张检讨书。并把他们的名字也公布在公告牌上。此事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记者也采访一些人士。不久,肇庆市公安局责令这场商场拆除这块“小偷警告牌"。 〈1〉商场在处理两个孩子的事件中,做出了哪些违法行为? 〈2〉商场以两个孩子的检讨书作为证据,证明小孩是小偷,是否有效? 〈3〉成年人偷东西,名字上了公告牌,商场的行为是否合法? 〈4〉商场东西失窃,如有公安人员在场,公安人员是否有权进行搜查,为什么? 3、地板大战 1998年,深圳市森林王木业有限公司为了宣传自己的产品—三层实木板的广告中有一句词“强化地板是工业废料”。还在漫画广告中声称强化地板对人的身体健康有害。结果在地板行业中引起轩 然大波,进而激起了强化地板企业的公愤。 于是,北京、上海等地的强化地板企业纷纷起诉森林王公司,最后,上海市第二人民法院作出前判决,被告森林王公司停止侵害,并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0万元,其中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50万元。 (1)法院为何判决强化地板胜诉?(2)试谈谈我国法律在维护社会经济活动中有哪些原则? 4、一桩埋藏了10年的谋杀案 河北孝感,地如其名,民风尚孝。1998年8月公安局在大悟县黄站镇的刘河村村东的两座山上各挖出一具尸体,验尸结果证明:他们就是11年前失踪的刘元新和刘荣(女),案子很快告破,凶手就是以村支书刘继朝为首的刘姓 族人,共11人。原来刘元新和刘荣是一对青梅竹马的恋人,但双方家长却因为是同姓,又是远房姑侄,虽已出五服〔超出五代〕,按当地风俗,本姓同村的不能结婚。此时刘荣已经有了身孕;刘元新却以不孝出名,在家打娘骂老子,与以孝蓍名的村子很不相配,在刘元新父母的 请求下,村支书刘继朝等11人为正村规族约。在1989年正月的一个夜晚将刘元新勒死。后刘荣也在家人的逼迫下自杀而死,二人被埋地相望的两座山上。 〈1〉刘元新和刘荣都已达到法定婚龄,两人是否可以申请结婚? 〈2〉刘元新不孝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 题?为什么? 〈3〉为正村规族约,处死不孝子刘元新和伤风败俗的刘荣,你有何看法? 5、少女杀父 1999年10月,深圳光明农场发生了一场命案,16岁的龙梅飞在做早饭时下了老鼠药,导致龙梅飞一家五口集体中毒,经医院抢救,父亲和弟弟死亡。原来龙梅飞一家是外地到深圳以种菜为生的,龙梅飞三兄妹都没上过学念书,龙梅飞经常偷别人家的东西,她父亲为了教育她,常拿藤条打她,引发她对父亲的厌恨,从而诱发杀人动机。一念之差,竟然害死了父亲和弟弟。 〈1〉在上述材料中,龙梅飞父亲有哪些违法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 〈2〉如果你是法官,对龙梅飞的判决应该考虑哪些问题? 6、我的家在哪儿 2000年4 月17日上午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法院里多了一位特别的客人,他就是6岁的小男孩李海鑫,原来小海鑫的父母在1995年协议离婚了,小海鑫被判给了父亲扶养。但现在,父母都已经不要他了,法官们没办法,只好带上他去找他的父母。在四五年的时间里,海鑫的父母相继组成了新的家庭,当法官们找到他的父母时,他父亲怀疑海鑫不是他亲生儿子拒绝领养,而找到他母亲时,母亲也以没有工作为藉口拒领小海鑫。 小海鑫父母谁的做法正确,谁的做法错误,为什么? 7、 这笔酬金该不该拿 宁波市出租车司机桂得军在1999年3月6日时拾拾到了俄罗斯商人埃立克遗忘在车里的皮包,皮包里有电脑、数码相机还有他耗时八年编写的电脑程序,价值不菲,埃立克很着急 ,于是在经济电台上播出寻物启事,启事中有“酬谢金额8888元”字样。第三天,桂利军把皮包送还给埃立克,埃立克当面送给他880美元和1600 人民币。后来埃立克的中方代理人到宁波进行举报,公管处根据《宁波市出租车客运管理条例》,出租车驾驶员发现乘客在车辆上丢失的财物,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的,应当及时上交所在单位或运管部门。责令桂得军把所得酬金还给埃立克。 〈1〉若桂利军拾到皮包而不交还,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为什么? 〈2〉公管处为什么要桂利军交还酬金?酬金该不该还?公管处行使的是什么职能?为什么?〈3〉桂利军不服,认为公管处是越权行为,而把公管处告上法庭,这种官司在法律上称什么?被告一般指谁? 8、油耗子 位于陕北的安塞油田常常被偷。据调查,偷油的人在输油管线上偷偷装上一个阀门,随时可以把管子接到油罐车上,常造成输油管道的破坏。有一次,22号油井遭严重破坏,偷油的人把盘根锯断,造成大量原油从柱口泄漏出来,工作人员不得不关闭了总闸,油井 被迫停产。据了解偷油的人是附近村庄一些村民,偷一袋油他们可以赚几百元钱。油井工作人员把他们称作“油耗子”。 〈1〉如果仅仅是偷油,不破坏油田设施,“油耗子”们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2〉上述材料中我们看到“油耗子”们不但偷油,还造成油田设施的破坏,他们的行为又是什么性质的违法行为? 9、马路杀手 1999年10月18日晚上7点30分,四川省广汉市高坪镇公路发生了一起车祸,经勘察认定,司机刘长贵驾车在双方车子会车相平行行驶时,看到路上有一个稻草人,刘长贵以为是真人,一时紧张,而车速过快来不及闪开,把车开进了左边人行道,造成行人三死四伤。原来稻草人为村民冯青山所扎,扔地路上,一个算命先生说冯遇到王鬼,不久会被汽车撞死,要扎一个稻草人,替冯青山死,冯照办了,没想到出现了上面一剧。最后广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判处刘长贵交通肇事罪,有期徒刑两年,并赔偿受害人的各项费用13万元:判处冯青山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冯青山为什么会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 10、法庭上的劫持案 山西省河津市龙门村村民杨春发,因村民胡志杰欠了他30万元,在找不到胡的情况下,纠集了20多人到胡的儿子胡国喜家里,说父债子还,把胡国喜轰走,杨的一家在胡家住了下来。一年后,胡国喜把杨告上法庭,杨春发竟然纠集了20几人,在法庭里当场把法警打倒,把胡国 喜劫走并关地一个黑房子里长达五天五 夜,有关部门经过多次营救,胡国喜才获自由。后来,杨春发投案自首。 〈1〉杨春发有哪些违法行为? 〈2〉杨春发的“父债子还”是否有法律依据? 〈3〉杨春发自首后,取保候审过程中向法院起诉胡志杰,要求胡归还拖欠的款项30万元,这种官司的法律名称是什么?以这个官司为例,说说官司要经过哪些基本阶段? 11、医院丢婴案 渐江籍周海萍,1998年年初在广东省南海市黄歧医院产下一个婴儿。不料,婴儿竟然地医院里丢失了,周海萍以侵权为由状 告医院,要求医院赔偿损失。不久,法院下达一纸判决书,认为医院不构成侵权,周海萍败诉了。周海萍不服,要继续上诉上一级人民法院。 周海萍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吗?谈谈法律是怎么样规定的? 12、沉静的羔羊 少女小英做了一个长达五年的噩梦。16岁时,她的邻居,30岁的农民纪传胜强奸了她,而后还威胁她不要告诉他人,否则就捅死她和炸死她全家。小英十分害怕,始终不敢对家人说。纪传胜抓住她的心理,五年来又多次强奸和殴打了她。有一次,纪传胜还把她关在自家床底下的地窖里四个多月,家人以为她失踪了,当奄奄一息的小英回到家里,小英还不敢说出事实真相。直到半年后,再次遭到殴打和强暴的小英面青鼻肿回到家里,在母亲的一再追问下,小英才说出事情的真相,她的父母报了案,罪恶滔天的纪传胜被判处了死刑。 〈1〉一直忍耐的小英,她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如果你是她,你应该怎么办? 〈2〉有人认为,杀人才偿命。纪传胜没有把小英杀死,为什么还要被判死刑? 13、 学生告学校 铁路 五中16岁 学生彭睿瑜, 在参加学校与衡阳电视台合办的“快乐老家”节目中,获得了价值6800元的幸运奖 ,但校方却不把大奖 交给他,而捐给福利院。 理由 是校方早在参加节目之前 已就中奖问题与同学们有约在先① 凡是本校方阵中的号码抽中了,由学生会 主席上台去抽奖或领 奖;② 不管是老师还是同学或是领导,如果中了奖,奖品统一归学校进行处理。 根据所学知识分析: 这6800元应归学校处理还是归彭睿瑜所有? 14、设立不施救助罪如何? 8岁男孩田春鹏在家玩耍时不小心将一支笔帽吞入了喉咙。笔帽卡在了支气管中,呼吸困难。家人将他送到临近的山西省人民医院抢救。值 班医生任玉章却以“没有床位”为由拒收田春鹏,田春鹏一家人不得不抱着孩子赶往山西省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途中孩子窒息了。到医院后,王斌全大夫情急之下,用一把甚至来不及消毒 的刮胡刀切开孩子的喉管,取出了笔帽。然而因窒息时间过长,田春鹏虽然保住了性命却成了植物人。 结合所学的知识分析 (1) 有人说,值班医生任玉章见死不救,缺乏人道 主义精神,应该受到道德 的遣责,你说呢? (2) 如果把人们所遣责的“见死不救”订入法律条款中为“不施救助罪”,那么它体现的是国家创制法律的哪种形式? 15、大命的女婴 臧永强用摩托车带着即将临产的妻子李亮在去岳母家的路上,被孙言义的大货车撞出几十米。夫妻俩当场死亡,但李亮腹中的婴儿却奇迹般地诞生了。据目击者说是孙言义的大货车超车造成的车祸。婴儿的祖 父母,外祖父母得知后悲痛万分。三个月后,老人以臧 静及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义向法院提出诉讼,检察机关已对 孙言义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判处孙言义有期徒刑3年,赔偿16.7万元。 根据所学知识回答: (1) 案中包含哪几种诉讼? (2) 三个月大的臧静是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能否作为原告? (3)案中孙言义被判 处有期徒 行3年,为什么 又要赔偿16.7万元? 16、破坏选举,法纪不容 某县人代会召开期间,县委副书记许康因不满县长李光明,伙同陈军、陈富两人,策划了题为《告 全县人民书》的“小字报”。列举了县长,也是新一届县长候选人李光明贪污受贿和玩弄女 人等 6大罪状的 “小字报”,在许多地点张贴、散发,致使李光明因赞成票没过半数而落选。 根据所学知识回答以下几个问题: (1)案中的许康写小字报是违法还是犯罪? (2)结合本案,谈谈你的认识。 17、我想有个家 某中学生琪琪13岁,13年来她被 亲生父母抛弃过两次。第一次是她刚出生时,因为女婴,被 父母抛弃在医院,好心的医护人员暂时收养了女 婴,取名婴婴。15个月后,医院向法院 起诉,后经亲子鉴定,确定婴婴为陈郁权、苏敏捷所生。在法律的干预下,婴婴终于回到了亲生父母的身边,并改名琪琪。第二次是5岁时,因父母感情破裂离婚,又分别成立了家庭,只能和年迈的爷爷生活在一起。祖 孙俩 相依为命,爷爷下岗后,他们每月只靠三四百元的补贴过活。生活对于他们来说是苦涩和艰辛的。琪琪的事得到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经多方调解,琪琪的父母仍然拒交抚养费或领回琪琪。 根据所学知识分析: (1)琪琪父母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为什么 ?(2)琪琪该怎么办?请你帮琪琪想想办法。 18、不同的命运 材料一:女中学生马某与她的堂弟一起去观看流星雨。凌晨3点钟,马某姐弟俩在回家的路上,被一名自称是联防员的人拦住,要查看她们的证件,那人让女孩的堂弟回家取学生证,然后以带女孩去派出所为由将女孩带上了出租车,两个孩子并没有意识到这个人是冒牌货。几天后,人们在郊区的一个公园里发现了已经死亡的女孩。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了侦察工作并很快破案,将犯罪嫌疑人庞德禄抓获。 材料二:一天上午,15岁的小丽独自在家,突然听到门外有声响 ,她以猫眼往外看,发现猫眼被堵住了。就给同一单元楼上的同学打电话,她的同学光着脚下楼看到确实有两个人在撬小丽家的门。于是小丽超时赶快拨打了电话给 “110”。接到报案后的警察 赶到了现场。当场抓住了那两个小偷。 结合所学知识分析: (1)结合材料一,假如你是法官,对庞德禄应该如何定罪判刑? (2)材料一、二给你什么启示 ? (3)面对歹徒行凶,该怎 么办? 19、背起爸爸上学去 李勇6岁的时候,父亲就瘫痪在床,李勇以优异的成绩考上县城中学,正当这时,操劳过度的母亲突然去世了。李勇有一个哥哥和三个姐姐,都已成家立业,李勇的母亲去世之后,他把赡养父亲的希望寄托在哥哥的身上,但他的哥哥并没说赡养 父亲,而说家庭的财产怎 么分,分过之后才能说别的怎 么办。三个姐姐却说她们的风俗就是女子不能随便把自己的父亲带回婆家。哥哥不愿养父亲,姐姐又不能养父亲。李勇只好“背起爸爸上学”。在学校附近,租下一间简陋阴暗的小房。李勇一边照顾着父亲,一边保证着自己的学业。 结合材料,根据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1)李勇有没有赡养父亲的义务?为什么 ? (2)李勇的父亲应该由谁赡养? (3)案中李勇的哥哥及其三个姐姐都拒绝赡养父亲,该怎么办? (4)当你成年后,你准备怎 样赡养抚助父母? 20、彩礼该归素谁? 孙建军和陈娜经人介绍,很快就结婚。女方借此向男方索取8000元的彩礼,婚后,小两口为一些生活小事闹起了矛盾,新婚不过三个月又离婚了。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8000元彩礼,然而女方的父母认为在农村娶媳妇给彩礼是天经地义,拒绝退还。最后打了半年的离婚官司。 根据所学知识 ,结合上述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借婚姻索取财物是否违法?违反什么 法?为什么 ?(2)借婚姻索取财物有何危害性? (3)如果你是法官,你准备如何处理这8000元的彩礼? 21、不仅仅是几棵萝卜 一伙歹徒在街头行凶,110巡警迅速出击,歹徒 逃至刘崇汉家的小院,刘家小院的萝卜地被 踩 得一片狼藉。户主刘崇汉向 公安局提出 索赔。当他提出 索赔要求后,他的命运发生了转变。他受到了所在单位的一系列处分和惩罚,也遭到了市民的一致遣责。 根据 所学知识分析: (1)在现实生活中,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办? (2)案中公安民警冒着生命危险追捕歹徒踩 坏了公民刘崇汉院里的萝卜,并不是非法侵害,刘崇汉有没有权利要求赔偿? 22、为了能常回家看看 魏秀芳夫妇把50多岁的大儿子告上法庭,只是让大儿子能常回家看看,并要求每月亲自送20块钱的赡养费。原因是1993年7月父子俩闹矛盾后,就不再往来。老俩思儿心切。于是出现了开头 的一幕。经法院调解,大儿子今年6月又迈进了父母的家门。并保证每月亲自给他们送40块钱的赡养费。老俩口终于又见到6年未归的儿子。 老俩 口真的缺这20 块钱吗?为什么? 23、“傻子”之争 瓜子大王年广久的前妻彭晓红声称自己才是傻子商标的主人。她说:“我23岁跟着他,离婚我什么 都不要。但我带着小孩,我凭什么能耐养活小孩?那就是授权书。自食其力养 活小孩加上我也一直经营“傻子”瓜子,所以我把授权书当作自己的离婚财产。”经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傻子商标专用权应由商标注册人年广久享有彭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彭不服,上诉,要求享有傻子瓜子的使用权,而不再是专用权。 结合课本有关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你认为彭的话有没有道理?商标专用权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吗? 24、白菜命案 为了防止偷盗,掌握线索抓到偷菜 贼, 姜章太在自家白 菜上喷洒了大量的有毒农药,但悲剧发生了:同村的周金仙在放鹅途中,顺手摘了两棵白菜回家,将菜叶喂鹅,菜心留作晚餐。第二天,丈夫不省人事,周金仙已休克,经抢救,丈夫死亡,周虽脱了险,但身体受到严重的伤害。经侦查,他们是因吃了姜章太的施大量剧毒农药的白菜而死亡的。99年1月27日,姜章太因涉嫌过失致亡而逮捕,老百姓和村干部很不理解。曾两次十多人到派出所要求释放姜。他们认为这种投毒防盗不违法。不能构成犯罪,死者的儿子只要求姜赔偿损失,不想追 究刑事责任,姜的妻子更是十分冤枉,我家的菜被偷,人还要进班房。99年8月,法院以危险物品肇事罪判 处姜有期徒刑2年6个月。 结合课本中的有关知识回答: (1)我国公民权利有哪些特点?法律确认的公民权利如何实现 ? (2)公民在行为选择时要怎样做? (3)从中你得什么 启示? 25、土地——财富之母 90年代初,容城县政府投资 100多万元把130亩土地,用围墙围了起来。后因资金不够 ,项目停了。土地也就荒芜闲置 了。1994年政府将土地还给农民,但埋在地下的农作物浇灌设施已被 毁得一干二净。旱涝保收的吨吨粮田,如今只长野草,不长庄稼。一位老农民说:“农民没有土地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全国几十万个村,都有荒废这么多地。请想想,咱们的中国粮食总产量得削减多少?” (1)这种耕地被 毁坏的现象违反 了哪部法律? (2)农民没有土地就像断了线的风筝这句话正确吗? (3)我国人地矛盾突出吗?为什么 ? (4)土地属于哪 种资源?我国的资源面临哪些形势? 26、豆腐渣工程 1998年2月,正在施工的209国道上的焦湾 大桥突然垮塌。造成11条人命。外加200万元的经济损失,据调查发现,有的桥栏用脚就可踹掉,用手就可推倒的豆腐渣。原来,不按国家规章办事,搞“领导工程”、“条子工程”(包工头只有小学文化)并由此导致的施工问题(移民局、县交通局一层层挪用公款)是这次事故的罪恶因果线。1999年6月,这次工程的有关负责人都受到法律的追究 等。 (1)“领导工程”和“条子工程”引发的案件由公、检、法哪一家受理? (2)公民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 人有什么 权利?其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27、生有父,养没父 1999年7月,15岁的陈耀武告亲生父母,要付出抚养费。原因:刚刚1岁时,父母就离婚,他归父亲陈双喜抚养,其实是与年迈的爷爷相依为命 。11岁时,爷爷过世,留下遗嘱,生有父,养无父,以后生活陈双喜不养育,就把双喜名下的财产(一间平房)转 给耀武。双喜否认这份遗嘱的合法性,他说:“这房子是我的,我死了是他的。我没钱给他。”没给生活费和学费。并常打骂儿子,并赶走儿子,让他无家可归。 运用所学的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陈双喜常打骂儿子这种行为对吗?违反 哪些法律? (2)试用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谈陈双喜对儿子有哪些义务? (3)陈耀武告自己的亲生父母可以吗?为什么 ? (4)陈双喜否认遗嘱的合法性对吗?你认为这份遗嘱合法吗?为什么 ? 28、母不育,子不养,对吗? 30年前,王乃英与丈夫离婚,留下大女儿9岁,老二5岁,老三4岁。从此以后,她一直没看过自己的三个孩子。今年的一场大雪过后。摔折了手的她再不能干活。没有生活来源。她将三个亲生子女告上法庭要求赡养。孩子们说:“这么多年她没出过一分。她凭什么 让我们赡养啊!” 运用所学知识回答以下问题: (1)成年子女为什么要赡养扶助父母? (2)材料分析所说的“她没支出一分养育子女,子女凭什么 赡养”你认为对吗?材料中的母亲凭什么可以要求子女赡养?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0年10月25日公布了去年第三季度抽检的不合格药品的名单,并要求各地药品管理部门严厉查处。 (1)国家药品管理局为什么要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曝光。 (2)假如你是消费者,购买到假冒伪劣药品该怎么办? 、.小江,今年16岁,是某市初二年级学生,父母都是个体户。识字不多的父母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小江的身上。只可惜夫妻俩整天忙于生意,对他的小学习不闻不问,而当他的学习成绩下降后,他们又总是恨铁不成钢,不是打就是骂,甚至用皮带抽。初二时小江结识了一些社会闲杂人员后,渐渐听不进老师的教诲,时常找机会逃课打电子游戏机,经常很晚才回家。家长追问时他就用说谎来搪塞。为了打电子游戏机,他伙同他人多次到居民区、学校、工厂行窃。案发后,他被送进了牢房。 问:(1)请分析小江走向犯罪的原因。 (2)从小江的例子中,我们可以吸取什么教训? 、“安徽农民丁某自1996年5月以来,多次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一带非法出售盗版光盘。经群众举报,公安人员将其抓获,并从其住处查获盗版光盘646张。经鉴定,其中150张是淫秽光盘。人民法院以贩卖淫秽物品罪判处丁某有期徒刑9年。” 事例说明法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如何? 、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披露一起《霸道的“学校”》的事件。某县人大常委会制定了一份所谓“对轻微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法制教育”的文件。据皮,县有关部门于1998年建立了一所“法制教育学校”,实行所谓的“封闭式管理”。仅今年1-4月,该校就将200多名未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强行关押在这里,其中许多是因为抵制不合理的摊派和乱收费被抓来的。这些被关押的人不仅失去人身自由,而且还要交纳200多元“学费”。 (1)该校的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什么权利?为什么? (2)该县人大常委会的这份文件有无法律效力?为什么? (3)该校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4)“轻微违法犯罪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5)材料中被侵犯了人身自由权利的人应当怎么办?为什么? (6)为什么会发生上述事件? (7)今后如何避免这种事件发生? (8)应当如何处理上述事件? (9)这件事的发生说明了什么? (10)这起事件由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说明了什么?

俄罗斯离婚是否要男方赔偿到女方结婚? (五)

贡献者回答答:答案是肯定的,根据俄罗斯《婚姻法》第53条规定,男方在离婚时应向女方支付结婚费。结婚费的金额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当事人无法协商,则由法院确定。此外,男方还应支付给女方的赡养费,以及给孩子的抚养费。要想离婚成功,首先要做的是收集有关离婚的相关文件,包括结婚证书、离婚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其次,双方应就离婚费、赡养费、抚养费等事宜进行协商,并签订离婚协议书。最后,双方应向当地法院提交离婚申请,由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并作出最终裁决。个人小贴士:离婚时,双方应尽量避免口头协商,而应将协议写成书面形式,以便日后查证。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酷斯法关于俄罗斯离婚男方要给女方抚养费吗就整理到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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