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哺乳期离婚女方没有经济能力孩子判给谁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或认为确有必要受理请求的,不在此限。
哺乳期离婚,不能作为女方提出离婚的依据。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提出的。
我国对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来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比上述赔偿略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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