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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2024-06-13 02:25 分类:抚养 阅读:
 

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

2002年,是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一个分水岭,“单独二孩”在这一年放开,从此开始了计划生育政策松绑的过渡。同一年,为了规范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出台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在《宪法》与《计生法》的前提之下,办法成为指导全国征收管理社会抚养费的指南。

时间过去了十多年,时值今日,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已经过去了两轮,但很多人对于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相关规定不明不了,甚至包括很多计生干部与已经缴纳了社会抚养费的公民不知道《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存在,今天,由乡镇长助理以问答的形式带大家简识一番此办法的面目。

1、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哪些人要缴纳)?

第三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不清楚十八条的可参照系列一文章)

从计生法的生育规定来看,夫妻生育的前两个子女不再征收范围内,取得再生育证明生育的子女也不在征收范围内。那么征收范围包括以下三类:一是非婚生子女;二是未取得再生育证明符合生育条件生育的子女;三是超生子女。

2、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八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在办法中没有明确给出一个数额,征收的多少跟以下这几个因素有关:第一是当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第二是违法生育子女的属性(超生或者非婚生等);第三是违法生育的孩次;第四是实际收入水平与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较;第五是本省或直辖市或者民族自治区对于征收标准的规定;第六是缴纳的时间(逾期缴纳的将加收滞纳金)。

3、社会抚养费征收主体(谁来收?)

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征收社会抚养费都是村或乡镇计生办来做的事,实际上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主体属于县级计划生育部门,乡镇计生办是属于被委托征收方的直接工作部门,村一级是根据法律法规制定村规民约协助乡镇计生部门进行社会抚养费征收。

4、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规定

第五条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以往很多人为了免于缴纳超生罚款是东躲西藏,但计划生育工作是全国一盘棋,针对流动人口也有相应的管理措施,办法第五条在流动人口管理原则上划定了界限。简单来说就是哪里违法哪里罚,谁先发现谁处罚,一事不多罚。

5、社会抚养费缴纳期限与方式

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般的缴纳期限是在收到罚款单的30日内缴纳,但实际情况中很多人都是在办理事项的过程中主动缴纳,并未有在接收罚款通知书之后再缴纳。而对于缴纳方式也有特别的规定,对家庭经济条件不足以一次性缴纳的情况下,可申请分期缴纳,这是很多人选择缴纳的方式,而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很多人选择这样的方式缴纳第一期之后,后面的都没有按期执行;而最严重的就是提请法院强制执行缴纳。

6、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公民具有的权利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第九条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必须得到相应的票据,这票据不是口头的承诺,也不是白条写几个字,而是由省一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据。

另外如果公民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决定有不服的,可以提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是法律规定应有的权利。

作者是具有基层计生执法资格的头条号:乡镇长助理,欢迎关注,了解更多内容,所持观点仅代表个人。

明白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酷斯法的其他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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