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医疗器械
- 1、你好,你办过3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吗?现场核查都做些什么
- 2、与医疗器械有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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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办过3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吗?现场核查都做些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你好,你办过3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吗?现场核查都做些什么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
在对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零售经营企业经营许可(含变更和延续)的现场核查中,经营企业适用专案全部符合要求的为“通过检查”。有关键专案不符合要求或者一般专案中不符合要求的专案数>10%的为“未通过检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审查情况,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合肥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怎么办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你应该去当地的市药监局去申请.申请时要:
一、人员条件
1、拟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企业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2、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和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的专职质量管理
二、经营场所和仓储场所条件
三、质量管理制度
四、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条件
五、质量管理资料和档案
这里有表格模式!
第三章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程式
第九条 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申请。
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行政机关网站或者申请受理场所公示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需的条件、程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字。
第十一条 申请《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时,应当提交如下资料:
(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表》;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证明档案;
(三)拟办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或者职称证明覆印件及个人简历;
(四)拟办企业组织机构与职能;
(五)拟办企业注册地址、仓库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注明面积)、房屋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影印件;
(六)拟办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档案及储存设施、装置目录;
(七)拟办企业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发证申请。
对于申请人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发证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给《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四)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应当加盖受理专用章并注明受理日期。
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接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依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检查验收标准对拟办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根据本办法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认为符合要求的,应当作出准予核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认为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时,应当公示审批过程和审批结果。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对直接关系其重大利益的事项提交书面意见进行陈述和申辩。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涉及公共利益的,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第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已经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有关资讯,公众有权进行查询
望,。
一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怎么登出
类似于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登出程式,填写登出申请表、带上经营许可证原件、带上身份证、提供无正在查处违法的证明、剩余商品名录和处理说明等等。详细怎样操作,请咨询当地药监部门办事视窗人员。
怎么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在申请之前是要先准备好1、经营管理档案;2、经营场所(仓库地址);3、相关人员;4、经营场所要规划好区域;5、人员的学历原件或是相关证明档案等等。
具体经营场地要求有多大要看你所在地的省药监局或是市级的办事指南上的要求,当然如果你申请经营的类别是高阶的对你人员要求更高了,你就根据你手上的资源来申报吧,不要一下子要求全部,申请下来后等具备要求后在申请变更许可证,如果不理解我建议你做好打电话到你所在地的药监局咨询。希望回答对你有帮助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有备案凭证吗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有许可证的是属于三类许可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是在食药监备个案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只有营业执照,没有许可证的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6810 和6801包括什么
答:查到了,具体如下:
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
1:医用缝合针(不带线)
2;基础外科用刀:
手术刀柄和刀片、皮片刀、疣体剥离刀、柳叶刀、铲刀、剃毛刀、皮屑刮刀、挑刀、锋刀、修脚刀、修甲刀、解剖刀
3:基础外科用剪
普通手术剪、组织剪、综合组织剪、拆线剪、石膏剪、解剖剪、纱布绷带剪、教育用手术剪
4:基础外科用钳
普通止血钳、小血管止血钳、蚊式止血钳、组织钳、硬质合金镶片持针钳、普通持针钳、创夹缝拆钳、面板轧钳、子弹钳、纱布剥离钳、海绵钳、帕巾钳、皮管钳、器械钳
5:基础外科用镊夹
小血管镊、无损伤镊、组织镊、整形镊、持针镊、保健镊(简易镊)、拔毛镊、帕巾镊、敷料镊、解剖镊、止血夹
6:基础外科用针、钩
动脉瘤针、探针、推毛针、植毛针、挑针、教学用直尖针、静脉拉钩、创口钩、扁平拉钩、双头拉钩、面板拉钩、解剖钩
7:基础外科其它器械
刀片夹持器、麻醉口罩、麻醉开口器、照明吸引器头、粉刺取出器、黑头粉刺压出器、面板刮匙、面板套刮器、面板刮划测检器、面板检查尺、面板组织钻孔器、开口器、卷棉子
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
1:矫形(骨科)外科用刀、锥
椎管铲刀、椎管锉刀、手锥
丝锥、髓腔铰刀、加压螺纹钉铰刀、截断刀、截骨刀、胫骨切刀、石膏刀、胫骨切割器、髋关节成型凹凸钻、钻头、铰孔钻、手枪式手摇骨钻
2:矫形(骨科)外科用剪
双关节棘突骨剪、双关节咬骨剪、骨剪、膝关节韧带手术剪、石膏剪、钢丝剪
3:矫形(骨科)外科用钳
颈椎咬骨钳、颈椎双关节咬骨钳、脊柱侧弯矫正钳、髓核钳、椎板咬骨钳、弯头平口棘突骨钳、枪形咬骨钳
膝关节息肉钳、咬骨钳、持骨钳、腐骨钳、复位钳、持钉钳、持板钳、持棒钳、持钩钳、螺杆夹持钳、撑开钳、压缩钳、枪形取样钳、骨克丝钳、钢板弯曲钳、钢丝钳
4:矫形(骨科)外科用锯、凿、锉
环锯、腰椎用梯形骨凿、椎间盘手术用环锯、C-D椎板剥离器、颈椎测深凿、颈椎直角骨凿、椎板骨凿、椎体骨凿、椎体前方剥离器
弓锯、指锯、骨锯、小园刮凿、丁字凿、骨锉、弧形凿、髋关节成型凿、石膏锯、梯形铲、肘关节肱骨成型骨凿、髓腔锉、椎管锉、骨凿、座导凿
5: 矫形(骨科)外科用钩、针
单侧椎板拉钩、半月板钩、下肢截断拉钩、骨钩、颈椎拉钩、颈前路深部缝合针、骨牵引针、加压螺纹钉导引针
6: 矫形(骨科)外科用刮
颈椎刮匙、可变神经剥离子器、刮匙、骨膜剥离器(子)
7: 矫形(骨科)外科用有源器械
风动开颅器、电池式自停颅骨钻、电动胸骨锯、电动骨钻
电动石膏剪、电动石膏锯
8: 矫形(骨科)外科用其它器械
肢体延长架、多功能单侧外固定支架
请,。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地址变更
恩,需要现场核查验收的。
一、许可专案: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专案变更
二、许可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可实施细则(暂行)》、《当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三、受理范围:
变更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品范围等
四、申报资料:
《当地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变更申请表》,同时申报以下资料:
(一)关于变更事项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档案或董事会决议或需要投资方出具的相应档案等
(二)相关的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变更:新的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影印件。
2、地址变更:产权证明或产权证明 + 租赁合同影印件、地理位置图和平面图
3、产品范围变更:a) 增加产品范围的同新开办企业;b)经营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器械品种的,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如:经营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需符合国家局第24号令实施细则的要求)。
五、办理程式:
省局受理――材料初审――现场审查(许可事项按发证标准委托市局审查)――省局决定许可事项是否准予变更
六、办理时限:
三十个工作日
七、受理地点: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办理厅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变更包括哪些?
医疗器械经营许的专案变更可以分为许可事项变更与登记事项变更两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包括质量管理人员、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的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变更是指上述事项以外其他事项的变更。 详细了解可登陆奥咨达医疗器械服务集团官方网站上检视。
医疗器械注册证跟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区别
医疗器械注册证是指产品的合法身份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一种合法的经营一种产品的许可。
原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过期怎么补办
去药监局网站提交申请,然后准备材料交到药监局或者药监局办事视窗,如果手续齐全,等著上门验收和考试。材料不齐,人家不会收,接着回来准备材料。具体材料每个药监局要求的不一样,去当地药监局咨询一下。没有补办一说,就是重新办一个。
与医疗器械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
贡献者回答中国医疗器械法规汇编
编辑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
一、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276号) ……………………………………………………(1)
二、 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局令第5号) ……………………………………………(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涉及行政审批的行政规章修改、废止、保留的决定》
(局令第8号) ……………………………………………………………………(20)
《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局令第10号) …………………(22)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局令第12号) ……………………………………(26)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15号)………………………………(46)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16号)……………………………………………(52)
(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局令第15号) ………………………………………………(77)
《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试行)》(局令第17号) ………………………………(82)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体系考核办法》(局令第22号) …………………………(84)
《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局令第24号) …………………(90)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31号) …………………………………(96)
三、 规范性文件
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药管械[2000]170号 ………………………………………………………… (100)
关于重申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药监械[2000]18号 ……………………………………………………………… (101)
关于医疗器械监督执法中实施《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的通知
国药管械[2000]312号 …………………………………………………………… (102)
关于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类产品监督管理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1]16号………………………………………………………………(125)
关于印发《进口医疗器械注册检测规定》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1]130号 ……………………………………………………………(125)
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1]190号 ………………(128)
关于进口医疗器械、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若干补充说明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1]478号 ……………………………………………………………(131)
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可否直接办理《营业执照》问题的批复
国药监械[2001]532号 ……………………………………………………………(134)
关于禁止从发生疯牛病的国家或地区进口和销售含有牛羊组织细胞的医疗器械产品的公告 国药监械[2002]112号 …………………………………………………(134)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一)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2]259号 …………………………………………………………(135)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调度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3]13号 ………………………………………………………………(137)
关于印发《国家医疗器械审评专家库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3]44号………………………………………………………………(140)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注册补充规定(二)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3]119号 ……………………………………………………………(142)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3]125号 ……………………………………………………………(150)
关于划归医疗器械管理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事宜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3]140号 …………………………………………………………(159)
关于仿真式性辅助器具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3]220号 …………………………………………………………(160)
关于印发定制式义齿注册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3]365号 …………………………………………………………(160)
关于出具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书的管理规定
国食药监械[2004]24号 ……………………………………………………………(162)
关于《国家药品临床研究基地目录》的通告
国食药监械[2004]97号 …………………………………………………………(171)
关于执行《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498号 ………………………………………………………(177)
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499号 ……………………………………………………… (180)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操作规范》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521号 ………………………………………………………… (181)
关于印发《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和《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5]73号…………………(198)
关于《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审批操作规范(试行)》的通告
国食药监械[2005]75号 …………………………………………………………(210)
关于发布《境内第三类、境外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受理标准》的通告
国食药监械[2005]111号……………………………………………………………(212)
关于发布第一批禁止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5]166号 …………………………………………………………(226)
关于启用新的《境外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现场审查报告》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5]185号 …………………………………………………………(226)
各检测中心承检范围
关于认可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人工心脏瓣膜等产品和项目的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5]3号 ……………………………………………………………(240)
关于认可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植入式心脏起博器等产品和项目检测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492号 …………………………………………………………(251)
关于认可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等产品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553号 …………………………………………………………(267)
关于认可辽宁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医用诊断X射线机等产品和项目检测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384号 ………………………………………………(283)
关于认可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髋关节假体等产品和项目检测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469号 …………………………………………………………(289)
关于认可浙江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二氧化碳激光治疗机等产品和项目检测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485号 …………………………………………………………(301)
关于认可广东医疗器械质量检测中心对人工心肺机等医疗器械产品检测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245号 …………………………………………………………(311)
关于认可国家武汉超声仪器质量监督检测中心B型超声诊断设备和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606号 …………………………………………………………(318)
关于认可山东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产品和项目检测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390号
……………………………………………………(321)
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
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2]302号 ……………………………………………………………(331)
关于体外诊断试剂实施分类管理的公告
国药监办[2002]324号 ……………………………………………………………(368)
关于2002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有关问题的批复
国药监械[2002]410号 ……………………………………………………………(369)
关于部分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问题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3]98号 ……………………………………………………………(370)
关于部分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3]95号……………………………………………………………(371)
关于部分产品分类界定问题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3]182号 …………………………………………………………(371)
关于氧气流量计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3]310号 …………………………………………………………(372)
关于脱敏凝胶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3]333号 …………………………………………………………(374)
关于纳米银妇用抗菌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53号……………………………………………………………(375)
关于尿沉渣计数板等37种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84号……………………………………………………………(377)
关于生物止血膜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204号 …………………………………………………………(379)
关于牙龈炎冲洗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321号 …………………………………………………………(380)
关于止鼾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331号 …………………………………………………………(384)
关于肠道水疗机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433号 …………………………………………………………(385)
关于股动脉止血压迫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471号 …………………………………………………………(387)
关于脑立体定位膜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605号 …………………………………………………………(388)
关于医用雾化器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4]616号 …………………………………………………………(388)
关于一次性使用眼科手术用刀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5]60号 …………………………………………………………(390)
关于影像IP板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5]118号 …………………………………………………………(392)
关于口腔数字观察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5]154号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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